商场店铺租赁合同精选版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 ,占地面积 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 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 (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 租期
租期共 年,即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24时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 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 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 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宽限期,从第 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 %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 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 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精选版(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的出资股东,经股东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4、乙方的权利义务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6.其它
6.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
6.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精选版(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合同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 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计算、交纳期限:
1、租金计算:合同履行期第一年每月按建筑面积 元/㎡计算租金,免租期为一个月,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前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 %。
以此类推。
①第一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②第二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③第三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交纳期限: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交纳当月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缴付租金 %的滞纳金。
逾期 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双方协商一致,如乙方需甲方提供租赁发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定金(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须交纳 个月租金(按第一年月租金计),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
2、本合同生效后,该定金中 个月的租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另外 个月租金转化为乙方第一年首月租金。
3、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双方共同检查租赁房屋和配套设施,如无损坏且乙方无拖欠租金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如发现租赁房屋及设施有损坏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租赁期间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即每平方米 元/月(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免租期间物业管理费照常交纳。
2、水电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乙方在物业公司办理装修手续时抄取水电表底数,此数据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乙方交还租赁房屋时止。
3、维修费: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全部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公共水电费分摊:商业面积部分每月产生的公共水电费由所有商铺承租人按各商铺建筑面积占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并按月向物业公司交纳。
第六条 装修和修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房屋为不带装修的毛坯房,甲方仅负责将给水管、强电设施、电话线安装到户,排水管预留管口。
房屋的装修及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施均由乙方自理。
2、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如需提前装修,须报请相关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不得擅自施工。
3、乙方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将装修方案报请相关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如方案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的审核不代表免除乙方的报批义务。
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均不得违反规划报建,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影响相邻房屋的正常使用。
5、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由乙方负责。
6、不论乙方的装修方案是否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核,乙方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修缮、使用过程中需确保安全,发生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租赁房屋,并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乙方搬离租赁房屋时不得损坏与租赁房屋形成附合的固定装修。
逾期未搬离的,全部装修及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且乙方需赔偿甲方的租金损失及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七条 承租人义务
1、乙方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出借、抵押、转让。
2、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内的一切财产及人身等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有看护及保管义务。
3、乙方如需装设灯箱、标志、广告、海报、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及管道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等设施设备须提前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物业公司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安装。
若乙方装设的设施设备造成甲方或其他方损失或产生纠纷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
4、乙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任何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噪音、空气污染、振动、排污等行为而影响甲方或其他方的,甲方有权制止;由此造成甲方或其他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足量、合格的消防器材,并对租赁房屋内消防器材、门窗、给排水设施、电气设施及其他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乙方对租房屋内发生的火灾、水浸、爆炸、中毒、盗窃等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涉及装修消防验收手续及所需费用有乙方负责。
6,乙方应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及福利,如因此引发劳资纠纷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将租赁房屋转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及时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赔偿乙方同等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租赁房屋;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出借、抵押、转让的;
(2)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擅自改变装修、改造方案的;
(4)乙方拖欠租金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累计达 天;
(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若乙方有上述第(4)项之违约行为,经甲方催告后仍拒不支付的,甲方可对租赁房屋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或者无须乙方同意在有关人员人见证下进入租赁房屋,并自行处置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财产,因此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4、乙方有上述第2、3项之情形之一导致合同解除的(不论是哪一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变更:
1、如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出租人出卖该物业,须提前 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同时由第三方书面确
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转租。
经甲方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
如甲方同意续租的,经过双方协商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如合同期满不续签,且乙方无违约行为,则乙方在合同期满之日将租赁房屋交回甲方,所涉及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动产归乙方。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有效通讯地址见本合同签名落款处。
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按原地址发出的文件仍视为已送达。
第十五条 合同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2、乙方为自然人的,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交身份证供甲方核对并复印存档;乙方为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出租方核对并复印存档,同时乙方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给甲方。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住所:
联系电话:
收款账号: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精选版(四)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省、市) (区、县) (街、道) 号第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附件一:商铺内设施清单
2、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该面积与产权证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 。
3、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该商铺。
4、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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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屋内设施清单进行交接,并核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到甲方第二条 租赁形式
甲方提供店面、现有设备,乙方在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自主经营,支付承租费用后,盈亏自负。
第三条 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
1、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之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当交纳管理费以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
2、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方式为: (现金、银行转账)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甲方银行信息如有变更,应当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1、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须以 方式支付 个月的租金合计 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2、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种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应在归还该商铺 日内返还乙方。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优先自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五条 商铺的使用及维护
1、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店铺内设施的所有权,不得中途取走或者设置担保等;如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商铺以及现有设施的使用安全及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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