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乙方作为甲方的优质供应商,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的【 】服务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请根据具体的合作内容进行完善】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起至【 】止,共计【 】。
三、合作原则
1、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2、本协议的条款将约定供应商的资格和甲方与供应商之间商业往来应当遵循的基本条款。供应商凭甲方采购订单向甲方出售并交付的商品须遵循本协议内明确规定的供应商标准以及由经授权的项目经理为甲方签署或草签的任何订单中的条款。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供应采购物料。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质量达标的合格产品,乙方必须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如有)。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供货,延误后果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权对正在供货的供应商进行考核,乙方应配合甲方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应商资格。
五、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质量保证
1) 乙方应当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乙方提供产品的同时,还应该向甲方提供材料的技朮数据﹑成品测试报告﹑企业标准﹑国标,国内(国际)通过的安全认证及其它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2) 乙方应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品质要求交货。
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需求,提供给甲方同一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乙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甲方所确定的材料。
2. 价格保证
1) 乙方保证按照产品的市场最低价向甲方供货。如果在出售产品给甲方的同时,乙方以比本协议及其相关订单规定的价格更低的价格和/或更优惠的条件,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或发出要约出售与本协议订单中相同级别的品质的商品,则订单中的价格和/或条件将自动按照乙方向第三方出售或发出要约出售该等商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优惠条件的同等价格和条件修正。甲方有权享受该较低的价格,如甲方已经以超过该较低价格支付了货款,则乙方应当立即将差价部分返还给甲方。
2) 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将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采购单价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制定。
3) 乙方决定采购报价后应根据甲方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甲方,甲乙双方的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项目经理签名认可并加盖公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 供应速度
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和数量如期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损失。如果商品未能在订单规定的时间内发货,甲方将保留权利,可不受任何限制地自行决定取消订单或拒收任何在订单规定的时间之后交送的货物或要求乙方支付以该订单项下应交付的商品的全部价格的 %计算的违约金。
4、货运条款
所有货物的交付地点均为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货物的运费原则由供应商负责承担,运费需要由甲方承担的由双方协商并在单项合同中书面确认后生效。
六、供应商的一般信息
请填写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号码或营业证照号码:
供应商开户行资料:
供应商收款银行名称(全称):
供应商收款银行账号:
供应商应证实以上所列的所有供应商的信息均属实。如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有任何变化,供应商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供应商应负责赔偿因任何该供应商信息的变化而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七、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如下的方式对合作期间的应付货款进行结算:【 】。同时,若乙方提供产品质量、型号以及提供产品的时间不符合双方的约定的,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结算时提供发票。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发票给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财务管理的要求附有效发票、提供收货单据原件及甲方财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原始凭证办理结算。在收货单据原件及其他原始凭证遗失的情况下,甲方将有权暂时停止支付订单及收货单据原件项下的应付款项,直到双方重新书面确认该订单和收货单据原件。不符合税务局规定的要求的发票或收货单据将被退还给乙方,乙方将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给供应商付款,但因乙方原因没有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导致甲方不能按要求履行付款约定的,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关于订单
1、甲方可以选择以【传真方式或书面订单直接送达的方式】向乙方发送订单。
2、乙方在收到订单并书面确认后,在有效期内方可根据甲方计划发货。
3、若甲方需取消订单的全部或部分时应以书面、电子或电话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九、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保密并不使用或泄漏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给第三方。
十、不可抗力条款
如果甲方的业务所在地受到无法合理控制的停工、骚乱、战争、恐怖行为、火灾、内乱、水灾、地震、或任何其他灾难或时间的影响,而该等时间很可能阻碍或滞延本协议项下的商品的接受、处置、检查、加工或销售,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向乙方发出投邮即生效的书面通知,取消尚未交货的订单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甲方不因履行本条项下的取消订单的权利而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十一、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订单的任何部分。
十二、争议的解决
若双方合作当中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代表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有关本协议的变更及附加条款应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为准,与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4、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继续合作。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相关文档: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09-10
战略合作协议书09-10
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上的致辞09-22
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领导致辞09-22
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领导讲话稿6篇09-28
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领导讲话稿09-28
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领导讲话09-28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英对照版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