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租赁合同(集锦10篇)

时间:23-06-19 网友
农田租赁合同(集锦10篇)

农田租赁合同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愿将 的承包地一部分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所租承包地四周与他人无任何争议。现具体协议如下:

  1、租赁时间从 月日起至 月日止,租期 年。

  2、甲乙方约定租地主要用途为栽种、培育药材等农作物,并适当建造与其有关的道路、房屋等附属设施。

  3、租田数量为 亩。租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整(¥ 元/亩·年),共计每年圆整(¥ )。

  4、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当年租金。

  (2)从年起,乙方应于每年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每年租金。

  5、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该承包地,在乙方使用土地过程中甲方不得干涉,并应尽力为乙方使用土地提供方便,但如乙方变更土地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乙方使用土地过程中,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本协议终止,乙方必须服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征地补偿的办法、程序、标准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但所租承包地四周范围内的.青苗补偿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则归甲方所有。

  8、考虑乙方在使用该土地时,需要筑路造房会把原有土地原样破坏,为此,在本协议期满

  时,乙方具有土地复垦义务,把农田内杂碎石全部清理干净,把土地恢复原样,保证甲方能正常耕作。

  9、协议期间双方必须遵守信用,任何一方无故违反协议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毁约方承担。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但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农田租赁合同2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征求意见稿)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农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农田基本情况及经营用途

  1、农田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的农田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共 亩。

  2、经营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农田用于 。

  第二条 租赁期

  租赁期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农田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农田交付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应在现场,乙方对农田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甲方不按时交付农田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 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计算

  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按每 元/平方米/月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月(大写:人民币 )。

  租金每隔 年(不计免租期)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2、租金缴交

  租金缴交按 (月/季)缴交。乙方于每(月/季) 日前将当(月/季)租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不按时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 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履约保证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3、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 元(大写: )。和预缴计租期第一个月租金 元,(大写: )。两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应将款项转入前款甲方银行账户。

  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存放在甲方处。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继续租赁的,甲方对农田进行验收并在乙方未拖欠租金且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如乙方造成甲方农田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赔偿费用先在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赔偿费用,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农田的维护

  租赁期间,农田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擅自改变该农田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农田给该农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农田使用权及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农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环保及生产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农田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不得在蔬果产品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假冒伪劣肥料、禁用农药等。必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觉接受检查和抽样检测,严格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合法、安全生产,并与社区或农业部门签定《蔬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协议书》。如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七条 有关税费及经营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守法经营,做好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在租赁期间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农田;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无偿归甲方所有。

  2、乙方有以下单方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时交付履约保证金;

  (2)拖欠甲方超过两个月租金;

  (3)拖欠工人两个月工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占用租赁外农田;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农田的经营用途;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农田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农田上搭建设施;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填高或挖深农田。

  (9)乙方中途停租的。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天内将农田完好归还甲方,归还的农田中有乙方搭建的设施或农作物的,甲方有权处臵且不予补偿。

  4、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并退还自违约日起乙方已缴交部份的租金,给予乙方 个月处理农田的农作物。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农田,没收保证金,乙方已缴交的租金不予退回。如乙方未缴清租赁农田的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农田上的农作物,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农田毁损及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已租赁的农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扣除乙方的搭建设施、青苗补偿费后,剩余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东莞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农田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农田租赁给乙方耕种,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农田基本情况及经营用途

  1、农田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2、经营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农田用于种植农作物(小麦、玉米)等。

  第二条租赁期

  租赁期为3年,即从 起至 止。

  第三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计算

  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按500元/亩/年计算,共计人民币4150元/年(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伍拾园)。

  2、租金每年秋收后给清。逾期90日未付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农田的维护

  租赁期间,农田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擅自改变该农田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农田给该农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农田使用权,乙方还应承担农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按当时每亩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农田;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2、乙方有以下单方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时交付租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农田用途;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农田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4)在农田上搭建大棚设施;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填高或挖深农田;

  (6)乙方中途停租的。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将农田完好归还甲方。

  4、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承担乙方本季农田内小麦或玉米的赔偿责任,给予乙方10天处理农田的农作物。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农田。如乙方未缴清租赁农田的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农田上的农作物,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农田毁损及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国家政策、土地流转集体承包、政府建设需要征用已租赁的农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扣除乙方的青苗补偿费后,剩余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2月1日农田租赁合同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 村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请求裁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田租赁合同5

  出租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承租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1.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 的农田租赁给乙方经营。农田共计面积 亩。东以 为界,南以 为界,西以 为界,北以 为界。

  2.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荒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

  三、土地租金和保证金事项

  1.租田地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年),租金的交纳方式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租金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3)其他:

  2.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元/亩,在合同解除并办清所有清场手续后,由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2、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允许乙方租赁范围开路。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该地块进行猪养殖活动。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种植其他作物项目,不得种桉树,不得进行猪养殖。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如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征地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租赁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或原土地主所有,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

  4、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若甲方在乙方无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违约金。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若乙方在甲方无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农田租赁合同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承包土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功果桥镇下坞村 村民小组面积 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集体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1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1000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沟渠畅通,保证有效灌溉。

  6.保证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同等的待遇。

  7.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合同结束后,乙方必须将农作物收割至不高于10公分,地膜由甲方自行处理。

  六、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附着物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十日内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裁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盖章)云龙龙腾养殖专业合作社

  乙方项目责任人:(签字)

  签约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点:下坞村民委员会农田租赁合同7

  出租人(甲方):

  租种人(乙方):

  中间人(丙方):

  甲方位于××××××土地一块(以××为测量点东 米,西 米、 南 米,北 米。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东西路) 租赁给乙方耕种,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期限两年,租金每年 百元整玉米粒一百五十斤(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租种前交清一年租金,××年××月××日 日前交第二年租金。两年期满是否租种、租金等事宜另议。

  2、乙方租种要用于种植农作物,不准种植树木,不准取土,不准建临时建筑,不准让他人租种,也不得做为其他用途。

  3、乙方接手土地现状后,应维护保持土地现状,确保土地按接手时位置、尺寸和亩数如数交回甲方,如有差错乙方应承担追回减少的土地及赔偿等一切负责。

  4、租种期满,乙方应及时收获所种植农作物,如乙方不能及时收获,应及时与甲方商议,如不商议,甲方有权处置以确保能种植冬小麦。

  5、乙方租种期间,机井如出现故障需维修乙方出资,如机井损坏需要打井 甲方出资。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十日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双方各持一份,叁方签字画押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农田租赁合同8

  甲方: (租赁)

  乙方: (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农田租赁合同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银行户头:

  银行卡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风险告知:审查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用 场地从事花卉生产及经营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在 地块出租给乙方,用于花卉生产及经营,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行业。

  二、租赁地块四至界线

  东以 为界,南以 为界,西以 为界,北 为界。具体坐标见附图。

  三、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 亩(平方米)。土地测量以四至道路中线为界。

  四、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

  1、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租金优惠期,每亩租金为 元/年。

  (3)自 年 月 日起,每亩租金基础为 元/年,按每5年递增10%.

  2、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交后用制,每年于 月 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支票为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到期不能支付甲方足额租金的,则甲方按未交部分,每天收取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超期60天不能足额缴清租金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限定乙方在30天内清理场地物产,超期不清理的物产归甲方所有。

  风险告知:租赁中,一般会约定租金调整方式,即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租金标准。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水、用电、物业、环保、经营管理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这些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对园区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园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经营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园区经营管理及质量控制;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对园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园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园区的公共区域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7、做好园区的整体广告宣传和策划推广工作,扩大园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责任。

  3、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推广安排、促销安排。

  4、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各项税费。

  5、爱护并合理使用园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租给第三人或与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整个园区内外及所有建筑物外部(除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自有房屋内部)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10、负责租用土地内的规划(须报园区统一审批)、建设和报建手续工作(乙方土地规划设计要通过甲方审核批准后方能建设)。

  11、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的用途。

  12、乙方接受甲方的规划调整(以不超过乙方租赁面积的10%为限),甲方的规划调整需要占用乙方租赁地块的,乙方无条件退出需要占用的'土地。调整出的土地面积从调整之日起免计乙方租金。

  13、如违反规章制度或物业管理,接受甲方处罚。

  14、乙方负责保管好园区内自己的财物、养护本方的苗木。甲方不负责乙方租赁场地内财物及产品的保管责任。

  15、每月7日和21日,乙方亲自到园区办公室,领取园区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文告或其他与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纸质文本资料,逾期不领视同乙方默认签收。

  八、其他条款

  1、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保证金每亩 元,乙方按时进场生产经营,并满足下列协议条款后,于免租期满之日起抵充乙方的租金,若不按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的,保证金按以下有关条款进行处置。

  2、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元/亩,在合同解除并办清所有清场手续后,由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3、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对承租地进行规划,报经甲方同意实施。合同签订后20天内,乙方必须进场建设。

  4、合同签订后100天内乙方必须在承租地内种植或有效利用场地达到承租土地的80%以上。

  5、如果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乙方种植面积达不到报请甲方批准规划80%的,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的土地,甲方退回已种植部分的建设保证金,其余部分不退,用作补偿甲方的租金损失;如果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种植面积达不到甲方批准规划的20%的,甲方有权终止土地租赁合同,已经交纳的保证金全额不退,用作补偿甲方的租金损失。

  6、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以及物业管理费按市场价执行。物业管理办法由甲方依法律法规另行制定,双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中止

  1、如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征地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租赁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或原土地主所有,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土地转租。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转租本地块。两年后,若乙方因本方原因需要转租地块的,必须向甲方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交纳相当于涉事地块当年全年土地租金给甲方作为补偿。违反此规定者视同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收回土地。

  3、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十、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乙方应按照租用土地当年租金的两倍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1)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或逾期进场建设,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逾期60天未足额支付租金、违约金、保证金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累计100天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5)生产经营期间让土地荒废半年以上的。

  (6)合同签订后180天内种植面积达不到20%的。

  (7)不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累计达到三次的。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退回预收的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按银行当年利率为计算基数的利息。

  3、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30天内清理场地物产并交回土地,逾期不交回土地及清理地面附着物的,乙方应按当年租金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清理的物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收回土地。

  风险告知:违约责任方面,应注意约定出租人延迟交付租赁标的物、交付的租赁物有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及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等。为增加违约责任的可操作性,可以约定一方违约后计算损失的范围,也可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比例。为了有效制约、惩戒对方违约,违约金数额或比例不宜过低。

  十一、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天灾、国家政策不允许),使场地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补充与附件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面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附件

  租赁地块示意图。

  十四、争议解决办法

  如一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农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农田租赁合同10

  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 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 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二十年(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20元;最后10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12000元、荒地每亩5000元、山林每亩3000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证方签字:

  20xx年 月日

  农田荒地租赁协议书

  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 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 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二十年(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20元;最后10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12000元、荒地每亩5000元、山林每亩3000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证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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