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租赁合同5篇

时间:23-06-15 网友

发电机组租赁合同5篇

发电机组租赁合同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因甲方湖北兴隆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需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若甲方因工程需要只需租用一台发电机组时,根据其使用情况(常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支付租金。

  二、 使用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高石碑镇兴隆水利枢纽甲方施工区

  三、 租用时间

  租用期暂定为二个月,最终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但当甲方工程有变化时,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确定是否租用。

  四、 租金结算方式:

  1. 甲方承担乙方人员设备进场费共计RMB8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元整),不承担退场费。

  2. 甲方按月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出示正规发票。

  3. 最后结算时若租期不足一个月,常用电流(含操作人员)按RMB200元/天结算;备用电源(含操作人员)按130元/天,备用电源(不含操作人员)按65元/天。

  五、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发电机组使用需要的柴油,不承担使用过程中其它任何费用。

  2. 负责提供乙方工人的食宿条件,其费用自理。

  3. 负责发电机组在进场、退场时的装卸事项。

  六、 乙方责任

  1. 提供性能完好的二台发电机组到甲方工地,保证每台设备完好天数达到28天/月。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乙方无条件更换机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 负责设备的清洁、操作、保养、维修工作。

  3. 负责发电机组在进场、退场时的装卸、运输、安全等各种事项。

  4. 乙方人员设备满足甲方24小时连续工作的需要;人员工资由乙方自己承担。

  5. 乙方负责设备、操作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6. 乙方作业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

  7. 乙方设备维修、保养前必须向甲方提前说明,保证不耽误甲方工程的施工。

  8. 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调配,安全、积极、高效地完成甲方所交给的任务。若出现消极怠工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操作人员。

  9. 乙方必须为甲方节约资源(柴油),若发现有故意浪费资源或偷盗资源的情况,一经发现处以RMB1000元/次的处罚。

  10.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11. 保管好随机工具、零配件、技术资料等。

  12. 乙方人员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搞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遵守施工区及生活区的一切规章制度;否则,出现任何责任,后果自负。

  七、 未尽事宜:

  本着互利互让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所有租金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电机组租赁合同 (2)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西藏昌都三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二、采购要求

  1.乙方需在8月15日前将本次采购物资运抵果多电站10kV施工配电所。

  2.乙方采购的物资规格、型号应与报价物资一致。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陆佰伍拾壹元整(¥:66,651.00元)。

  四、合同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采购物资运抵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95%即人民币大写陆万叁仟叁佰壹拾捌元肆角伍分(¥:63318.45元)。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工程款每月按采购合同总价的1%递增计算)。

  2.由运输造成的物资损坏,则由乙方自负。

  3.物资移交后,人为造成物资损坏或在使用过程中达到物资使用寿命和自然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

  六、合同争议与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署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2.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六、附则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变更或补充条款,可作为本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设备的支付条件、交货时间和地点等详见合同有关条款。

  3.买方保证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向卖方付款,承担合同文件规定的买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期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止。

  6.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4份,其中买方3份,卖方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电机组租赁合同 (3)

  甲方:

  乙方:

  因乙方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发电机组。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如下:

  1、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租赁给乙方使用。(注:租赁机组总价值: )

  2、租期至少为/天),租金为/天/台(大写: 元整)(注:租期满按实际天数每天 元/天/台计算)

  3、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设备转租,转借,买卖。如有物品丢失,乙方应付相应机组总价值的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第一次使用的机油由甲方负责,机油到更换时间由乙方负责,柴油由乙方负责,如由于乙方提供的柴机油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柴油机组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相应责任。

  5、付款方式:乙方预付一个月租金,到次月的同一时间收取第二月租金,如乙方到期未付款,甲方有权要求停止发电机组的使用权。

  6、设备的进出场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负责付相应的进出场费用。

  7、设备的基本维护由甲方负责,乙方保障甲方每月有贰天的机组保养时间),严禁乙方超负荷运行发电机组,如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发电机组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设备操作由四方负责,机器发生故障时由甲方负责维修(故障在当天内不能排除,甲方次日更换发电机组,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9、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如有纠纷由甲方法院仲裁执行。

  10、本合同一式贰份,由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电机组租赁合同 (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发电机一事,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有关租赁条款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协议各方遵守: 应乙方的需求,甲方提供如下机组出租供乙方租用,现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租赁机组名称、功率、数量、电流、市场价值、安装地点:(此合约均依人民币为计费单位)序号 设备名称 机组规格 常用功率(0.8PF) 数量 额定电流(A) 机组价值发电机组参数: 380V、50HZ、0.8PF

  安装地点:

  以上价格均不含税,且不包柴油.

  二、租赁费用与期限

  1.租赁费用:

  以上合计租赁费用RMB:

  2.租赁期:双方签定的租赁时间为 , 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发电机组交付乙方承租使用至 年 月_ 日止,期满后甲方吊回此机组. (不足一个月则依一个月计算).

  3.吊机运费: 租赁期限不足六个月,由乙方承担发电机组来回运输费用,租赁期限超六个月(含六个月)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趟发电机组的运输费用。

  4.保证金:乙方需支付甲方 元作为上述机组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且乙方全额付清甲方租机款,并在乙方交回所有发电机组时甲方将足额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三.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在提货前支付甲方第一个月的租金 。

  2.双方签定合约时乙方需依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此机组的保证金 。

  3.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前七天内将下一月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超过五天没有汇入的,甲方除有权终止乙方对该机组的使用权且可随时收回本机组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按照逾期付款的天数,以每2‰的标准支付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四.租赁物的使用标准:

  1.乙方在停市电时方可使用,功率因数在0.8的前提下电流不得超过机组的额定电流。如超过此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的发电机组,且甲方无须退回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0#标准柴油供发电机组使用。

  3. 发电机组露天放置,需搭建发电机组遮雨棚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发电机组使用说明进行合理使用租赁物。

  2.由于乙方超负载运行而造成机组损坏,除租金照正常计算外,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修复机组所需的零件及人工费用。

  3.负责甲方派驻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伙食、住宿,并安排人员协助甲方操作人员的工作.

  4.租赁期限内,租赁物自交付乙方后,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应为机组提供安全场地和保全及消防措施,由乙方因素导致的机器损坏或遗失或造成周边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机组丢失或灭失,则乙方应无论该租赁物的使用程度,均按照机组机组价值赔偿给甲方.

  5.租赁机组的所有权始终为甲方所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或其他原因有变,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机组作为转租、抵押或出售等,若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除有权收回此发电机组外,并可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

  6.每月乙方要留给甲方一定的停机时间,最高累记72小时,包括发电机组正常保养,故障排除等,不得以此扣除甲方租金。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提供性能良好的机组供乙方使用,并且负责机组到乙方电房后调试及定位安装材料(排烟管3米范围内,一级消音,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且不包括土建、环保消音工程)。

  2.在本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此机组的保养耗材及正常磨损维修所需的零件费用.

  3.因机器故障无法正常发电,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如超过48小时内无法解决,甲方负责更换一台同等功率机组供乙方使用.

  4. 甲方安排现场操作人员常驻乙方工厂,并遵守乙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柴油品质不好引起的租用之发电机组的燃油系统零件(油咀、油泵或油泵芯)损坏,甲方将酌情收取乙方以上零件的维修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机组,则应按延迟天数计算日租金(月租金基数/月租赁天数)向乙方赔偿损失,若延迟天数达到 10 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有效期: 机组租赁期满且乙方在付清甲方本合同所有的租赁款项和办理退回机组给甲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九.以上各条款经双方同意后签订,若合约内容有变更时,须以附约经双方签订后始能生效.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 本合约正本一式两份 (传真及复印件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电机组租赁合同 (5)

  买 方: (甲方)

  卖 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

  序号机组

  型号柴油机型号额定

  功率电 机单位数量单价

  (rmb)

  备 注

  合计人民币:

  二、合同的价格:

  1.合同含税总金额为: 。

  2.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a、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20%货款 元整,作为该合同的定金。

  b、甲方在货到达工地卸货后7天内支付乙方65%货款 元整。

  c、机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乙方12%货款 元整。

  d、余款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3%货款 元整。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运输

  1.交货时间:具体到货日期由甲方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内。

  4.供货清单:机组设备及基础槽钢、随机自启动控制柜、烟囱、消声器、弯头、散热器(风扇、水箱)、随机工具、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五 、质量保证

  ⑴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应为原厂合格产品,不得有使用过或已维修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⑵在保修期内:如机组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给予维修,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另行赔偿;若24小时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人为因素除外)。

  六、检验

  在交货前,双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及书面记录。

  七、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安装调试

  乙方安装服务项目内容:

  (1)机组的电池线连接、消声器安装、机组调试,不包括调试用油。

  (2)包括排风、排烟系统的安装,不包括外接电缆。

  (3) 设备运输、 装卸及吊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九、验收要求

  1.设备到达工地,由甲方和乙方进行机组及附件的验收。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在验货单上签字。

  2. 乙方负责设备空载试运行,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做记录。

  3、双方做好试运行过程各种参数、指标的详细验收检验记录,检验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验收依据。

  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供货,则每天必须承担货款总金额1%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付款,则每天必须承担应付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在甲方货款未付清之前,机组所有权归乙方。

  十一、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

  十四、合同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外,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五、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十六、质保期:

  乙方保证机组之质量,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壹年或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若经厂方审订确认机组中因零件制造质量上缺陷而损坏,则乙方负责免费修妥。若机组因人为因素导致机组故障,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质保期到期后,乙方提供优惠服务。

  十七、其它约定:设备基础图、报价单为合同附件。

  十八、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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