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料 运 输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运输,在自愿、平等、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小口子军用码头土石方运输工程 (二)、装料地点: 日照市小口子
(三)、卸料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
(四)、工程期限:工期期限五年,一年一签
(五)、开竣工日期:自2023 年 1月 日开始。
(六)运输时间:每天24小时运输。(按项目部以及现场安排为准)
(七)承运内容:拉通料
(八)、工程运输距离: 105公里
(九)、承运价格:暂定 元/车(运距变更,价格另行商议,以上价格均为税后 。路保60吨。甲方按乙方进场车辆每辆车调车费 500 元(伍百元整)方式支付给乙方调车费,车到付,调车款3日扣除,后期上车无调车费
(十)、车辆要求:8.2m-8.6m前四后八,厢高1.8m.车辆手续一对一,不允许更改
(十一)、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车队每天上午 9_点之前必须把票交于甲方,甲方于下午 4_点前结清账款,超过24小时未支付,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停车期间甲方赔偿乙方每车每天__1000 元损失。结款方式相当于次日结
2、乙方指定的账户:
(1)乙方指定的账户:
( 2 )开户行名称 开户名及身份证号码: (3)开户账号:
3、甲方不得将运输结算款项,结算给乙方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人员和账户,如发生此类情况,乙方所有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进行双倍赔偿。
(十二)乙方工程车辆维修费用、其他辅助设备、工机具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一、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甲方需报备车辆手续,通知乙方车辆进场30-50台,,乙方车辆按时进入甲方 施工现场后,24小时之内甲方办理好路保,如不能正常开工按每车每天补贴 1000 元整人民币计算,至正常开工为止(天气影响和政府行为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车辆进场必备的手续及乙方施工的一切证件,确保乙方设备进场能够正常运输及运转。
3)甲方为乙方办理进场车辆的全程路保后,应确保乙方车辆在装卸地点及运输途中不受干扰。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若遇到环保、交警、交通、城管、卫生等政府执法部门所发生的罚款、扣车和驾驶证扣分(交通事故及驾驶员违章操作自身因素等除外)及地方群众干扰造成的停运,甲方应负责及时调解处理追回车辆,如有罚款及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扣车超过24小时补偿 1000 元。
4)甲方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如因结算不及时,乙方有权暂时停工,停工期间按每辆车每天1000 元赔偿计算。
5)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工,甲方按每天每车1000元整人民币赔偿给乙方(因天气影响和不可抗拒因素及政府行为除外)如车辆不能正常运输,导致合同中止时,甲方按每天每车 1000元赔偿给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退场费用等损失.
6)乙方车辆进场作业,甲方确保车辆进场装不发生长时间排队现象
7)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间乙方车辆正常运输(因天气原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8)甲方不能超越乙方私自与车队人员签约任何协议,联系方式及合同,如发现类似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
2、乙方责任
1)在施工合同期间乙方确保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到服从统一指挥调动,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施工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按指定的运输线路和施工场所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越过甲方和甲方上级签订雷同的合同,更不能进行私自结算,如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2)不得故意刁难,不得到别的工地拉货,如有发现给予每辆车10000元整人民币罚款,必须确保车辆正常运输,不得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进行涂改运输单数据、伪造运输单及出卖运输单据,如有此类事情发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驾驶员、作业人员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一切人身、财产等安全责任事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
4)如果发生乙方合同违约,甲方有权扣除运输费并赔偿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被停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在合同期间确保一切安全,加强驾驶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赌博、嫖娼、无故拒载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和必须由乙方和当事人承担,如有发现每次按10000元的罚款进行处罚(用于对车队的要求,并把一切责任归于车队及驾驶员)。上岗作业时间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
6)甲、乙双方法人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保持电话畅通
7)施工期间乙方不得随意退场、必须每天保证甲方要求车辆数量施工,车辆正常维修 保养除外,如乙方车辆无故退场,前天运费不与结算,乙方应补足车辆,方能结算。乙方车辆主动退场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文字方式告知甲方,在甲方车辆补齐后方可退场。如未告知甲方擅自与其他单位勾连合作罚款10万。
8)乙方所有人员在当地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甲方工程量加大,需增加车辆,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尽量增加车辆;甲方另外增加车辆,必须与乙方协商并同意后方可增加,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未能增加车辆,甲方可自行增加车辆。
10)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运输公里变更,增减数量,以结算单实际发生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重新签订合同,自然灾害、天气原因、领导视察封道,政府行为等因素除外,乙方必须正常运输。
11)为了顺利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中途无故退场或故意停工,中途无故退场或者中途无故停工,需赔偿违约金1000元/辆给甲方。
12)乙方不能超越甲方私自与甲方的项目方(及其关联公司或相关人员)签约任何联系,协议及合同,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需承担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的协议要以书面形式。补充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不符,以补充协议为准。增加补充条款需双方认可后生效。
3、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拖欠运费造成乙方停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超过本合同结款时间,本合同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场并终止合同并结清所有属于乙方的运输款。
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虚假计量,如有发生,则以虚假部分的十倍违约金额赔偿给对方。
5、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以诚相待,同心协力商议解决,如共同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五、附则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3、运输工程结束后或合同到期,双方无纠纷,运输费用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争执不清,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六、附加条款
1、甲方可根据实际工程量和工程运距,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调配运输车辆时,乙方必须服从指令。
2、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有序推进,当乙方收到甲方每笔款项时,按时支付车队员工所应支付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或停止支付乙方应付款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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