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转让协议书6篇
矿山转让合同 篇一
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__年8月14日在沈阳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1. 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在 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注册号为:
法定地址为: ;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 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 元,占 注册资本总额的 %。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 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本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 %股权。
6、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及之前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1.3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为注册股本按1:1转让,转让总价款为 元(大写: 整)。该股权转让价值与相应的企业资产价值对等,以资产及股权对待价值评估报告为转让的价值依据。如企业资产价值超过注册资本价值,对超出股权价值部分,由受让方向出让方补偿投资价值。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1.5 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依照法律规定应该交纳的税费由 方承担。(营、城、教、个人所得费等)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2.1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 出让方为出让企业股权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享有对出让股权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设定对本合同转让股权的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如出让方隐瞒了本条款约定的任何事项,都构成合同欺诈并愿意承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2.1.3 本合同签署之后,出让方保证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涉及有关本合同转让股权处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 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转让的股权,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如发生此条款约定的情形,由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2.1.5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转让方出让的个人在企业全部股权,必须提交家庭财产共有人同意转让的承诺书或声明,并提交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明。
7.5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及探矿手续变更的全部法律手续,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见7.1约定)。
7.6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企业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日期的债务为准。并按5.1.2条约定执行。
如有遗漏负债,按3.5条规定执行。如属于出让方隐瞒的债务,按照7.2条约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4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书写,并以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合同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公司的采矿权许可证复印件及地理位置图。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矿山转让合同 篇二
转 让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证号:
住 址: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号: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矿区照片)。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平方公里。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__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全权转让。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的合同后生效。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须以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共计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矿山位置、面积: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矿山位置在织金县 ,面积为 平方公里,以国土资源图为准。
第四条 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商定下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1条 甲方要尽到不非法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在正常开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4.2条 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可将矿产使用权作合作联营,抵押融资,出让,变卖。
第4.3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决定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处理产品,销售的权利。
第4.4条 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缴付合同约定外费用;
第4.5条 乙方建场时,就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5.1条 道路、电路、设备的安装维护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进行扩修的地段由甲方与当地村民协商。
第5.3条 现有设备、厂房、场地及所有机具归乙方所有。 第5.3条 生产、生活用水由甲方协调供给。
第5.4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变更名称。
第5.5条 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负责,所有与村民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此合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视为有效。甲、乙双方违反此合同所约定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陆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关部门调处,无法调解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以后由双方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后期与道坪镇人民政府及双山坪公司手续工作由甲方肖家斌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协调矿山地方工作,确保乙方投资生产顺利进行(甲方应及时将有关符合法律的开矿手续、协议书、地质说明和有关文件一同交与乙方)。
二、经乙方多次考察并自愿出资总价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整(¥__.00元),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乙方先付壹佰万元整(¥__.00元)给甲方,以后在确保矿山生产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协议支付款项。直至付清剩余的肆佰捌拾万元整(¥__.00元)后矿山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延误生产,上交款应顺延,直到恢复生产方可按协议条款执行,如人为造成停产,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三、矿山以前挖出的所有矿归甲方所有,三角湾现有的住房、水电、道路等完好交给乙方。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废渣有足够的倒放处,矿山每年除审核签定、延续手续外,如造成断续,甲方应负经济责任。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不按时支付甲方转让费,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采矿行为,并收回矿山,乙方所付资金不予退还,甲方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或甲方有关联的人在矿山扯皮造堵达到三天以上,按挖机一天赔偿500元,装载机300元,人工100元赔偿给乙方,直到恢复生产为止。
七、甲方三角湾矿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八、转让后在三角湾矿点的生产及安全工作属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无权干涉。
九、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征收所需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款,甲方以前所征收过的土地和迁坟等有关手续应无偿交予乙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并具有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矿山转让协议书 篇四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矿山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享有采矿权的易县抓河花岗岩矿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矿山位置:
二、转让标的
本协议转让的标的包括以下部分:
1、甲方所有 花岗岩矿的采矿权;
2、河北 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转让给甲方 花岗岩矿;
3、甲方加工厂所占地( 亩山地,该地是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协议,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山上植被维护费 元/年; 年恢复治理费 元已缴纳、 年恢复治理费 元)。
4、甲方所有的设备及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山上房屋、高压线路、配电室、空轧机等)。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协议第二条所涉及的标的转让总价为160万元。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剩余 万元转让款于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条所涉及的标的物全部交接完毕并双方签字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矿山涉及第三人权益的项目
1、设备(所有权人不详)包括:160千伏变压器、通往山上的电缆、爬山据及道轨;
2、四川设备(所有权人不详)包括:315千伏变压器一台(价值约15万元)、龙门吊一台(价值约8万元—10万元)、多片锯2台(共计7万元)、40吨装载机一台、6m3空轧机一台、40发动机一台、厂中石料(价值约2万元)。
3、福建设备(所有权人不详)包括:旧大锯两条及剩余 0元左右。
以上三项中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双方商定以万元的价格由甲方直接转让给乙方,转让款于双方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负责协调与第三人的关系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征地补偿款
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争取征地补偿款。取得征地补偿款后,在补偿款范围内先行支付垫付的矿山安全生产保证金35万元。若征地补偿款不足以支付安全生产保证金的,则甲乙双方各承担不足部分的50%;征地补偿款超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部分,甲乙双方均分。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所转让矿山的各项手续、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许可证、土地租赁协议书);
2、协助乙方办理矿山转让相关手续的办理;
3、协助乙方处理矿山转让前所遗存的各项问题。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间的合作协议解除、双方互欠债务抵消、乙方撤回对甲方的起诉。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转让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相关手续迟延办理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2、乙方应如约履行付款义务,如不能按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转让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九、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易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案审批机关一份。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矿山转让协议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
第二章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五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六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七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八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九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十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十一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分行,帐号为 。
第十五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
第六章通知
第二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地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矿山转让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公司__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转让矿山座落于__,四至以甲方交付给乙方的采矿证为准。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万元,于协议签订时起,乙方付给甲方预付款__万元,余款__万元于变压器上完通电后付清。如乙方不按约定将款付清,甲方有权收回矿山,并不退还预付款。
三、转让后甲方应协助乙方调解与当地村民和村委会的关系,涉及上级主管部门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
四、转让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如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
五、如遇国家征用,地上附这物及土地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花草树木及土地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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