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协议书范本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位于区栋楼号门店,门店面积约 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 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租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出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出租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佰拾元整)。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仟佰拾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 %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三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 出租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出租期间,由于乙方导致出租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出租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30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商铺出租协议书范本(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市市场门面及紧靠门面左则的房间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市场的门面出租给乙方。门面合法产权为盖一市场所有,甲方已经从盖一市场买下了门面年到年的合法经营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经营范围由乙方自己决定。
第二条 出租期限
三、出租期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形式
四、门面的租金为每月圆整,门面的租金为每年圆整。乙方每年的月号到月号期间向甲方缴纳一年的租金元,乙方每年年底向盖一市场缴纳门面的租金元。
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做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应全额交还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允许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在盖一市场其他门面进行经营活动,如有,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行为。
十一、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盖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诺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设备(设备清单及设备状态见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设备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设备随时间会老化,合同期满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时,乙方不承担相关折旧费用。
第五条 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租金、押金等)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出租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违约
十六、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滞纳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的 %做为滞纳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合同。
十七、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重新确定租金和押金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乙方已交纳保证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出租期租金总额。
第七条 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二十二、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三、乙方营业范围可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共4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商铺出租协议书范本(三)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铺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乙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第一次交付两年房租为人民币,大写,以后每年支付一次,并于每年日前交至出租方。
2、房租租金前三年不变,合同期内后两年房租随周边房租涨或者落。
四、水电费、管理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于次月 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相关管理费、清洁费: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机构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六、合同期内若甲方恶意收回房屋、转租他人、单方面变更合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职责
1、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2、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范本(四)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十堰市人民路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每月)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经双方协商,租金支付方式为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 天的宽限期,从第 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 %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九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范本(五)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租赁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1.甲方于 年 月 日将位于 市 路 号的店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条 该店铺的产权人为 ,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保证按时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乙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乙方接受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经营户的所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全部无偿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双方约定租金为¥ 元每月,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的 月 日,双方按市场价再协商租金。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交付租金,并且房租费一年一付。押金 元,到期水电费结清,多还少补。
第五条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实际计算,不足整月的按照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六条 如乙方要提前终止合同,赔偿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范本(六)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店铺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店铺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店铺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店铺用途为 ;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店铺售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元),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店铺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
第四条 店铺交付前的其他事项
店铺具备交付条件以前由出卖方继续使用,并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进出货等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不受买受方干涉。作为出售本店铺的附加条款,本店铺内的所有商品由买受方买下,购买价格以出兑之日的相同或相近商品进货价格为准,商品出兑价款与店铺销售的全部价款在第四条 的期限内一并交付给卖方。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收到该店铺全部价款和商品出兑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店铺付给买受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买受方逾期未付清房款及商品出兑价款,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出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买受方所预交的定金不予以退还,抵作甲方损失。双方任何一方中途毁约,则向对方支付与定金数量等额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店铺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店铺所有权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方承担。
第八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店铺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出卖方、买受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范本(6篇)》相关文档: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5篇)09-01
最新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四篇精选09-01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一)09-01
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协议书09-01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