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书15篇
转让合同书1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述KTV店铺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店铺基本情况
1、转让的KTV店铺位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费及支付
1、上述KTV店铺的转让费共 元,大写:人民币 。
2、上述转让费共计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银行贷款下来后先支付 元给甲方,剩余转让费余款 元(人民币),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交付KTV商铺时的债务(银行贷款15万元整每月产生的本息合计:13500元整)、欠费等情况,上述情况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3、乙方接手后在营业过程中,若与他人产生经济或民事纠纷,由乙方负责。如该纠纷给( 营业执照登记人)及甲方造成损失,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如乙方使用 ( 营业执照登记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罚款、欠费等纠纷,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行解决。如因上述原因给甲方或 ( 营业执照登记人)造成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的费用包括甲方、 ( 营业执照登记人)支付的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乙方全部 付清为止。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 向 甲方居住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大连市图书城明天书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大连市图书城 号的店铺(原名为:明天书店)所有权、经营权及该店附属的所有商品设备(店内及库存的图书杂志、电脑及商品管理软件、运输车辆等)一并转让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二、甲方已与大连市图书城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季度交付一次,20_年四季度租金已由甲方按约定日期交至大连市图书城。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大连市图书城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但接手日前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该店和库房所有设备商品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许诺20_年12月31日前将大连市图书城明天书店所有经营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图书批发许可证、各项资质证明等)的法人代表或所有人姓名更名为乙方,完成过户手续。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分两次付清,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首笔转让费 元(人民币大写 ),余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的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签约后三个月内,甲方将协助乙方管理经营店铺,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双方约定乙方将于20_年10月9日正式接手该店。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转让合同书2甲方:
编码:
电话:
乙方:
编码:
电话: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内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_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 年 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按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 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
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
1.甲方
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2.乙方
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启用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编码: 编码:
电话: 电话: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转让合同书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
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 %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收益与债务承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行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市监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书4甲方: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法人代表、股东及全权代理委托人: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现就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愿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等有关事宜特与乙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转让内容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该一部矿山及公司企业;矿山范围坐标及面积以采矿证上为准。
二、转让费: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一次性转让费为 元人民币;此转让费价格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坚决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借口和条件再随意加价等;乙方把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的转让费在第一次按合同约定的数 支付给甲方后,此时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再没有任何一点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从此之后乙方占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
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以后该公司企业及该矿山再生产、开采、转让、合作、承包、加工、销售等过程中,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再参与、过问、干涉、设阻、闹事、索款、欺诈等。
三、付款办法:
元整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执照于过年前交给乙方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 元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国土资源局把采矿证上的法人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后,乙方把剩余的人民币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的过户、变更法人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费用自负。
2、矿山开始时的外围村民关系由甲方协助解决。
3、上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必须把该矿山及公司企业所有的证件、资料、报告、图纸原件及公章、占地、占坡、修路、架电、用水合同及厂房、机械设备、厂房钥匙等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所有。
4、甲方的全权代理委托书及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隐瞒、欺诈行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后,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坚决不得再与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矿山及公司企业的.转让、退股、合作、甲、乙双方人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生产、销售等有关事宜。
6、矿山以前甲方生产购买的空压机、全部厂房、未销售的矿石板材矿山现在有的所有机械设备、物品等现在全部归乙方所有。
7、甲方必须在一周之内把原来生产开矿所有的人赶快让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立即处理、清还,以保证矿山生产的畅通无阻,顺利有序进行。
8、甲方矿山、公司及甲方股东、全权代理委托人之间坚决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债权债务纠纷等,乙方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之后,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必须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矿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2、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开工生产前的所有协调工作,以确保乙方开矿生产的顺利性、持续性、无阻性。
3、办理恢复与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及采矿设计的资料证件由乙方负责承担。
4、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从合同签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由甲方全权负责承担,以后矿山在生产等过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矿山无法正常顺利生产等,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权负责承担。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条或银行打款单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违约其中一条款,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
矿山全部归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动放弃对待外甲方还必须按乙方支付给的转让的两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的转让退股费甲方不予退还。
七、此合同未尽事宜,待时协商解决。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人各执一份。
九、此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发生一切法律效力并与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证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转让合同书5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大连市图书城明天书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大连市图书城号的店铺(原名为:明天书店)所有权、经营权及该店附属的所有商品设备(店内及库存的图书杂志、电脑及商品管理软件、运输车辆等)一并转让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二、甲方已与大连市图书城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季度交付一次,20年四季度租金已由甲方按约定日期交至大连市图书城。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大连市图书城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但接手日前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该店和库房所有设备商品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许诺20年12月31日前将大连市图书城明天书店所有经营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图书批发许可证、各项资质证明等)的法人代表或所有人姓名更名为乙方,完成过户手续。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分两次付清,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首笔转让费 元(人民币大写 ),余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于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的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签约后三个月内,甲方将协助乙方管理经营店铺,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双方约定乙方将于20年10月9日正式接手该店。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x月x日
日期:x月x日
转让合同书6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的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 年1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 万__千__百元整(¥ .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 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 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 双方约定于 月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 ( 方)承担,由 ( 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 方)协助办理。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八) 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九)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 月日,时间:
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十)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月 日 签订日期:__月 日
转让合同书7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电话:
鉴于香港 公司系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香港 公司其中 %的股份,且乙方愿意受让甲方股份;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香港 公司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香港 公司 %的股权;
3、甲乙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通过。
4、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香港法律规范对香港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办理相关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5、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份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份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及办理转让登记期限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的价款将 %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份。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份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分三次支付给甲方,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期,应在甲方签署股份转让及董事更改文件即时支付转让款 元(大写: );第二期,应在办理公司股份转让、董事更改手续完成后, 年 月 日之前,付款 元(大写: ).
第三期,应在办理公司股份转让、董事更改手续完成后,并在公司开户行香港汇丰银行办理完成股东/使用者更换手续结束后的1日内付剩余款 元(大写: )。
3、鉴于香港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及董事更改的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香港银行更改股东/使用者手续也完全由乙方单独完成。因此,甲方应在从签订本协议起最迟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公司股份转让及董事更改的登记手续及银行股东/使用者更改手续,如超期扔未办理完成,则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股份转让款,即如乙方未在 个工作日内, 年 月 日之前完成上述登记变更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
4、按照上述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当时除已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外,对于第二期,第三期转让款乙方需向甲方出具欠条,以示明确。所有支付的转让款应转账至以下账户,否则视为乙方未支付转让款项:
银行:
账户:
账号: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2、乙方保证香港有限公司更股代理公司香港注册有限公司为合法真实代理公司,如因代理公司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更股,乙方应无条件支付所有尚未支付的股份转让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香港 公司 %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转让、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5、自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百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转让款,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2、如因一方未能如实按期履行本协议,另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所需支付的律师费、证据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六条、有关费用负担、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香港公司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审计、官方变更登记费、税费、委托代理公司费等),由 承担,律师见证费由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地:
第八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股份转让款的支付、违约责任、协议的变更与解除、争议的解决及本协议条款的理解与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见证律师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转让合同书8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转让购买 住宅权利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按照 局政策规定,甲方拥有购买即将兴建的 局职工宿舍住宅房屋一套的权利。房屋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3300元,房屋面积、住房位置等其他房屋具体情况依照官方公布确定。
二、甲方同意将该购房权利转让给乙方,转让费用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购房指标转让款。
三、乙方支付购房费用和其他费用后,由购买该套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享有该套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建房及交款事宜,一切按照 局合资建房方(即开发商)的进度执行,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购房信息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了解和掌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按环保局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购房款及申请办理房屋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若不尽配合义务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备案、交款、交房等手续或又将购房指标再行转让他人,导致乙方未能购买该房屋的`,视甲方违约,甲方除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指标转让费,还要按房屋购买价与
届时市场价差额计付乙方损失。乙方违约或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须退还乙方已付的购房指标转让费。
五、若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单位及开发商因素导致房屋停建,或者由于甲方工作调动而使购房指标取消,则甲方应在一周内退回乙方购房指标转让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三:房屋指标转让协议书-2 建房指标转让协议书
建房指标转让协议书
出让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合同书9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黑国资办运发[]30号《关于加强全省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产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权转让的标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产权的名称及价款
甲方将其拥有的 厂(公司)的 产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将产权价款 次通过 付清给甲方。
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和数额是: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 产权没有设置抵押,拥有合法处置权,并免受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其所拥有的 厂(公司) 的 产权于 年 月 日 向 作抵押。现甲方已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同意文书附后),将该产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转让后乙方对该产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甲方转让产权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置:
4、经甲、乙双方协商,对转让企业的职工按以下方式安置:
5、乙方分期付款须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或财产担保,欠付价款按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法定同期同档次利率计付利息,逾期不能付清的,由甲方收回出让产权,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在未付清本合同约定的价款之前,无权处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
6、转让产权过户及其费用支付
(1)、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由方凭本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2)、产权过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 承担。
7、产权转让成交手续费及其支付方式
(1)、产权转让成交手续费由 方按有关规定以成交额的百分之 支付给 ,共计 币 元。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所规定的比例和金额将手续费一次向 付清。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报 备案。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4、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有一方不能按期支付产权价款或交付产权,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由 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经审查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七、附件:共 份
1、产权转(受)让批准文件;
2、企业职代会决议或股东大会或授权董事会决议;
3、出让方案;
4、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核准或备案文件;
5、企业审计报告书(整体转让时提供);
6、资产转让清单;
7、其他材料:
出让方:(公章) 受让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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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编: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公章)(
经办人:
年月 日
转让合同书10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惠民小区(旧蒙中院)17号楼 3单元502室(建筑面积50.4平方米,购房编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小写:( )元。
三、转让金全部款额分三次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转让金:( )元,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元月前支付:( )元。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甲方将房屋产权变更在乙方名下,交产权证时付清余款即( )元。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购房手续。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该房产钥匙交付乙方;乙方拿到钥匙后即为该房产的所有人即承担今后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供暖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反悔,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有变更需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书11转让方:
受让方:
鉴于: 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__或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现本合同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第三代cdma__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__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__或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代cdma__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__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__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cdma__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__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cdma__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2、转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本合同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
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
(2)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前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术成果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3、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前
(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2)转让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且技术成果未存有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等情形;
(3)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5)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后:
(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
(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责任。
(3)转让方应就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成果使用者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与该技术成果市场有关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转让方雇员及/或关联企业。
6、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按本合同约定的转让金额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7、转让方应就cdma__的关联技术给予受让方优先选择权,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有优先购买权。
8、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
9、合同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并应赔偿不足部分。
转让方未按第3条的要求向受让方提供资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0.2‰的延期转让违约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执行上述第9条之约定外,并应返还从合同对方取得的的财产:
(1)转让方违反第4条任何一项;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条之约定;
(3)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1、转让方应按受让方要求提供技术成果的技术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直至受让方能够独立、正确地使用该技术成果。
12、因技术成果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费用,依法由各方承担。
13、本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基于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的后继开发、改进等技术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受让方享有。
1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文件/资料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转让合同书12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 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剩余租金 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
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原房屋租赁合同
转让合同书13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致富,搞活经济,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树脂厂家属院后边的'猪场及养殖的猪转让给乙方养殖发展。
一、转让方式及价格
1、猪总价为: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元)。
2、猪场每年出租费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注:现有场地、猪圈、猪栏等养殖设备。
3、猪的数量:公猪7头、母猪193头、大猪270头、中猪838头、小猪仔679头,总计1987头。
4、租期为:15年整,即从 年5月1日至 年4月30日止。
二、付款方式:
1、开始进场,( 年5月1日)应付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其中第一年租金10万元、猪款50万元。以后每年5月1日付给甲方租金10万元。
2、到 年12月31日应付款给甲方猪款伍拾万元整。
3、到 年6月30日付款给甲方猪款伍拾万元整。
4、其余猪款在 年年底一次性付给甲方,但乙方在养殖各方面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租赁到期,如乙方继续经营,甲方应优先考虑。如乙方不干,应完好无损的交回猪场及养殖设施,更新或新增的设施不再作价,存栏猪双方协商处理。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应赔偿甲方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四、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受法律保护,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书14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 的门面(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门面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门面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门面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门面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门面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 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门面,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门面,按甲不按时交付门面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门面,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门面,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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