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租赁协议书 4 篇
幼儿园租赁协议书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商议,就原广沅宾馆租赁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和用途
1、甲方将位于 的面积为㎡ 宾馆一楼和二楼出租给乙方经营幼儿园;原宾 馆内的相关设备设施一并租赁给乙方(明细作为合同附件)。
2、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租赁用途。
二、租赁期限
承租期限年,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金额
每年租金 万元。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同时加付壹万元作为押金。以 后每年租金均须在当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如未按期一次性全额付款,每逾期 一天,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逾期 天,甲方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滞纳金。
2、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押金于双方办好交接手续之日无息返还给乙 方。若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未结清相关债务或者撤离时发现甲方资产毁损的, 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份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2、甲方确保房屋设备设施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 认,移交前如存在故障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甲方在经营期间 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概由甲方负责。
3、租赁期间,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 信、设备维修及日常消耗品的更新更换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延 期支付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及相关费用。
4、乙方在承租期限内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享有使用权,但必须保持设备设施 完好,如因乙方管理不当,导致甲方设备设施毁损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由乙 方负责赔偿。但乙方不承担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擅自改变 或者破坏房屋结构;乙方擅自拆改、装修房屋及相关设施,或者改变租赁用途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 切费用。
6、 合同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份,应将租赁房屋(包 括装修部份)无偿交付给甲方。
7、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若因乙方的 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 收乙方的押金。
8、 下面是禁止活动区域,为保证安全,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幼儿园 师生进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没收押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约或者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损失,违约 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有损失,违约方还应另行按实际损失金额予以 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时,任何 一方均可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 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等)均 由违约方承担。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园租赁协议书 2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经双方商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_ 市 街 巷 号的房屋 _ 栋 间,建造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等级 ,完损等级 __,主要装修设备 ,出租给乙 方作__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 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者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伤害公共利益的 ; 3.拖欠租金 个月或者空置 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商议酌情 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 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者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 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 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 34 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 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 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 13 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 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 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 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允许后方可施工。对装 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 方承担( );
所有权属 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 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
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允许,甲方应当支持乙 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 偿 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 方_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 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住手转让行为,终止 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 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 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者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 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于是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商议解决;商议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 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4 份,其中正本 2 份,甲乙方各执 1 份;副本 2 份,送市房管 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 (盖章) 承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幼儿园租赁协议书 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商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幼儿园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盛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造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 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者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 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 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 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 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 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份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 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即将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者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 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允许后方可施工。租 赁期满后或者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
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 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 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商议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者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祝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 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wei)险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 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
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 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预,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 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 品或者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允许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 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 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 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者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 乙方费用或者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 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者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 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 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者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者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 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 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 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 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 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 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者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 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于是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 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 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议或者申请调解;商议或者调解解决不 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者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施 、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 (甲方)同 (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的附 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 煤气罐 [ ]
二、暖气管道 [ ]
三、热水管道 [ ]
四、燃气热水器 [ ] 型号: 电热水器 [ ] 型号:
五、空调 [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 ]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幼儿园租赁协议书 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商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 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份 房屋概况
第 1 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甲方拥有彻底的所有权和独立使用 权,并有权将该房屋依照本协议规定有偿租给乙方 ;甲方所出租房屋不存在任何 权属、其他经济纠纷。
第 2 条 出租房屋概况
甲方将座落在娄底市涟钢娄星北路的自有房产,娄星支公司院内的附楼三 层闲臵房、房前 6 米空地和车库,整体出租给乙方作为创办幼儿园的场所,无 抵押。厨房前约 120 平方米无偿供乙方户外活动使用,租用场地实行封闭式管 理。 附房屋-平面示意图:
第二部份 租赁期限
第 3 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
2.乙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
3.非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居住的 ;
4.经双方商议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份 租金条款
第 4 条:乙方在合同成立时须缴纳押金 6000 元(大写:陆仟元整)租金每年 人民币 52800 元(大写:伍万贰仟捌佰元整),续租租金从第二年递增 3%(百分 之三)。
第 5 条:租金按每半年支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 甲方 26400 元(大写:贰万陆仟肆佰元整)的租金;半年期满时,乙方应在一星期 内向甲方支付下个半年的租金,承租期以此类推。
第 6 条:租金支付地点:甲方办公楼。 7 条:租金支付方式:转帐。
第四部份 其他相关费用
第 8 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甲方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 撤销、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 9 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 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 由甲方承担。
第五部份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 10 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 2 个月书 面通知乙方。
第 11 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 2 个月书面告知乙 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 15 日内无异议或者不作为,则视为认 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 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 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 12 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必须征得乙方允许。
第 13 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者委第六部份 房屋修 缮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 和居住之需要。
第 14 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者人为损 坏,或者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 日起 3 天内予以修缮,超过 3 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
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者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 15 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wei)险,或者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 的,或者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即将进行修 缮或者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者不予以理睬,或者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 力,乙方可以退租或者代甲方修缮。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 或者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 16 条 租赁期间,房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
第 17 条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内原有的施、设备的维修由 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失和维修 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部份 保险责任 第 18 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 险。若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部份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 19 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 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 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 20 条 在承租期内,如甲方确因国家政策性变化,或者由总公司成立新的 分支公司时甲方确需用房,方可收回附楼作为公司办公之用,但须提前半年通 知乙方,并按乙方所租年金标准,对乙方用于房屋装修改造的费用进行补偿, 但不承担其他损失。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愿再租用,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 21 条 乙方承诺所租房屋仅用于开办幼儿园,亦不得擅自转租,否则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在租住期间如造成房屋损坏或者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的,公 司有权在押金中扣除或者采取停水、断电或者终止合同等措施。
第 22 条 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 同的情形外,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部份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 23 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 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合同约定办理合同解除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结算。
第 24 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者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 式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商议除外。如乙方 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艰难或者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 30 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
第 25 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需续租,应提 前 2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应提出异议或者与乙 方商议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 为默认允许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 1 年,自期满次日起计。
第 26 条 乙方在承租期内自觉遵守甲方院内的公共秩序和有关管理制度, 教育和管理好儿童,尽量避免午休时间内住户的吵闹干扰。
第 27 条 家长接送儿童的车辆,应安排在大门外等候,不得随便进入院 内。
第 28 条 乙方承租后,应自己单独安装电表和水表,每月按水电管理部门 收取甲方的营业电费标准,按时向甲方交纳。
第 29 条 乙方在租住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第十部份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 26 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 27 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者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彻底履行本协议 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者 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 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 28 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 1 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
第 29 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水、崩塌,或者房屋被认为危房,或者其它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 的,在甲方维护或者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 30 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 定处理。
第十一部份 争议解决
第 31 条 本合同归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第 32 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 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商议解决;商议解决不成的,双方允许选择下列第 1 种 方式解决:
1.提交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部份 合同生效
第 33 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第十三部份 违约责任
第 34 条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房屋租金,每迟延 1 日,应 向甲方支付对付租金的 3‰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在逾期三个月未及时缴纳房租 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对付的租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 不承担乙方的各种损失。
第 35 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 付 2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因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或者因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 的;
(2)因该房产的产权、债务纠纷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和乙方正常使用的。
(3)无正当理由变更合同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本合同或者导致本合同不能 诚信履行的。
(4)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协议人:某某
日期: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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