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第四楼套房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 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套房坐落 街 号,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注:x年内租金不变)
三、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房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四、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吨,电表底数为 度,此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五、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定,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时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有的义务。
六、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贩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视为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 院起诉。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篇二」商业用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一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权属、坐落、间数、面积、质量与用途
该房屋坐落在 面积约 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质量完好为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租方负责店面的清场和将店面交给承租方。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如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将店面用于易燃易爆、高声响的娱乐活动。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为每年 万元,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交纳二年租金 万元,(剩余的肆年租金在前二年租金的基础上每二年支付并每二年递增10%),交纳二年租金后,承租方方可营业。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装饰、装修
承租房屋维修和装饰、装修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装饰、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其装饰、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故意破坏装修。
承租人因未按时维修房屋或因装修房屋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物受毁的.,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
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其他第三人,如有违反,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还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的10%。
第六条 承租方须交纳二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给出租方作为租赁押金,合同到期后,在出租方察看房屋完好的情况下,租赁押金全部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中途毁约或违反规定,租赁押金归出租方所有。
第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鉴证单位(签章)
20xx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下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市、县) 路(街、巷) 号
单元 楼附 号建筑面积 m²(使用面积 m²)的房屋及其 等附属设施、设备、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前 日内将租金交给甲方。
三、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相关产权证明文件;权属明晰,无产权争议;不在建设拆迁公告范围内;能保证安全居住、使用;有关法律、法规未限制出租。
其它: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已经抵押权人同意;如系托管的房屋,已经托管的房屋所有权人委托出租。
如甲方上述保证不实,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如因延期修缮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使用权,不得收回房屋,不得擅自提高房屋租金或终止合同。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篇三」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权属、坐落、间数、面积、质量与用途
该房屋坐落在 面积约 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质量完好为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租方负责店面的清场和将店面交给承租方。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如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将店面用于易燃易爆、高声响的娱乐活动。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为每年 万元,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交纳二年租金 万元,(剩余的肆年租金在前二年租金的基础上每二年支付并每二年递增10%),交纳二年租金后,承租方方可营业。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装饰、装修
承租房屋维修和装饰、装修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装饰、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其装饰、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故意破坏装修。
承租人因未按时维修房屋或因装修房屋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物受毁的,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
2、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其他第三人,如有违反,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还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年租的10%.
第六条 承租方须交纳二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给出租方作为租赁押金,合同到期后,在出租方察看房屋完好的情况下,租赁押金全部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中途毁约或违反规定,租赁押金归出租方所有。
第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条 房屋如因不可反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鉴证单位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鉴证单位(签章)
20xx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下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市、县) 路(街、巷) 号
单元 楼附 号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的房屋及其 等附属设施、设备、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前 日内将租金交给甲方。
三、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相关产权证明文件;权属明晰,无产权争议;不在建设拆迁公告范围内;能保证安全居住、使用;有关法律、法规未限制出租。
其它: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已经抵押权人同意;如系托管的房屋,已经托管的房屋所有权人委托出租。
如甲方上述保证不实,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如因延期修缮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使用权,不得收回房屋,不得擅自提高房屋租金或终止合同。
四、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一)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必须爱护房屋设施,如果损害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二)乙方必须遵义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种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自行负责。
(三)正常合理使用房屋。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加设备时,应先征求甲方书面认可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如因使用不当致使房屋或房内设施、设备损坏的,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维修予以协助。
五、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租赁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租赁合同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后,原合同对新的所有权继续有效。
七、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争议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也可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篇四」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合同编号:商业用房版第 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 号,门牌号为 ,房产证号为 ,楼房为 室 厅 卫 厨,平房为 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朝向为 ,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 ;该房屋现有装修详细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 元人民币/月(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 (2) (3) (4)
(5) (6) (7) (8)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 。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租赁期内甲方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问题。如果乙方有购买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的权利。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 日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
2、 。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章: 承租人(乙方)章:
住 所: 住 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电话: 电话:
第三方(仅作为见证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签约地点:
附件:
房屋装修情况及配套设施清单
一、房屋装修情况介绍:
。
二、设施名称 型号 数量 状况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以下举例说明):
1、燃气管道 煤气罐
2、暖气管道
3、热水管道
4、燃气热水器 电热水器
5、空调
6、家具
7、电器
8、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9、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使用说明:该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可能需要做出修改的地方;请自行修改。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篇五」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 租 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 (区/县) 路 弄(新村) 号 室的 (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 (全部/部分)即 号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 )。该房屋的用途为 ,乙方承诺按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 (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 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角整)。 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 (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其它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 (甲方/乙方)承担。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币)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篇六」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简单租赁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 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篇七」出租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传真: ;E-mail:
承租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传真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出租、承租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 万 千 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定金( 币) 万 千 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承租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 日交付给出租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出租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
第七条 出租方对产权的承诺 出租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租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出租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月〕〔年〕检查、修缮一次,承租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 方承担。 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投资由承租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 ; 6、 。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承租方须将房屋退还出租方。如承租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承租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承租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出租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出租、承租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 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承租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 %向承租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出租、承租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出租、承租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出租、承租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篇八」出卖方(下称甲方):
承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 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第二年租金为 元,第三年的租金为 元,第四年租金为 元,第五年的租金为 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 元。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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