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乙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供水工程施工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包括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作。
第二条 工程地点
供水工程施工项目地点为(项目地点),具体位置见设计图纸。
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本工程造价为(工程造价),具体分项工程造价见投标文件。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1. 甲方需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作为签约保证金,签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签订日起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作为乙方执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在履约期间不得提取,履约成功后由乙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2. 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完成对乙方应付的工程款支付,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所有款项。
第四条 工程进度
1. 工程总工期:(总工期)天。
2. 工程进度计划见附件1。
3. 工程进度的执行情况应能随时反映在计划进度上,在工期内完成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安全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符合要求的工艺、材料、设备,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 乙方应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程期间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并确保人员安全。
第六条 工程设计和修改
1. 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如工程设计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进行修改。
2. 工程设计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甲方。本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不因工程设计的修改而延误。
第七条 工程变更和索赔
1. 若工程施工中发现原设计有不合理之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修改,修改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责任造成的工程变更,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费用。
3. 工程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制定补充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意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应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因违约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期完工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予以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 互不信任和合作氛围的产生;
2. 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机关要求解除合同的;
3. 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无法进行修复的;
4. 其他严重违约情况。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水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档:
水电站建设施工合同3篇09-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09-0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09-01
监控工程施工合同09-06
监控工程施工合同(2篇)09-06
监控工程施工合同7篇09-06
监控安装施工合同09-06
监控施工合同通用09-06
弱电智能化施工合同09-06
word)建筑智能化施工合同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