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材采购合同范本
篇一:铝型材采购合同范本
买方:
卖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买方负责施工装饰工程xx所需材料供货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加工具体要求。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订单要求、包装标准、订单尺寸要求以及定尺、上机费收费标准。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卖方向买方提供符合GB5237-20XX国家标准的高精级铝
型材。本工程用铝材免收装车费、包装纸及包装费等常规费用。
2.所有铝型材按国标GB5237-20XX高精级标准执行。型材合金成分及物理性能都
符合6063-T5和6063a-T5规格标准,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符合国标。
3.包装标准及要求: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表面粘贴黑白膜,中间复合纸包装
最外层使用牛皮纸包装,包装重量为不低于50公斤/吨,因卖方包装运输原因
导致铝型材受损由卖方承担,外包装处须标注卖方单位的名称、商标、厂址、
铝型材的规格及型号、生产日期、质检部门检印等。装运后每个铝型材须妥善
隔离,而且要防雨水、防潮、防磕划伤,适合长途运输及搬运。包装物应使用
无污染的合格材料。若由于包装不佳而使货物受损,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且包装物不做回收。
4.订货清单必须清晰列明型号、数量、长度、表面处理、材质、质量标准、要求
交货期限、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等,特殊要求必须加以注明,所有订单均
需签字盖章。卖方收到买方的订货清单后两天内确认,并回传订单回执予买方
复核。
第三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卖方负责汽车运输,验收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买方负责卸车。
3、卖方按买方所下的材料订单先后顺序交货,卖方按顺序排产。
4、买方收到卖方铝型材后应当天清点数量是否有误,并在提货单上签收,交卖方
送货业务人员带回,如收到货数与发货数量有出入可在提料单上注明,并及时
与卖方核对。
第四条:运输方式:
1.卖方应以最适合保护产品质量、性能的汽车运输方式运送货物,对于产品运送
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数量、外观、性能等方面)均由卖方负责。
2.如买方要求改变运输方式,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产品交货时间:
1.20XX-1-20开始加工生产,开模15天,生产周期20天,运输5天,第一批材
料交货时间为20XX-3-1(单元体),第二批材料交货时间20XX-3-10(框架)。
2.补料周期10天,运输5天,补货的单价仍执行综合单价。
3.总供货周期为20XX.01.20~20XX.04.20。
4、铝型材到货时,卖方应随货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铝锭产地证明书(提供复印件,份数由买方要求);
②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15年质量保证书(提供复印件,份数由买方要求);③油漆原产地证明(提供复印件,份数由买方要求);
④《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原件、营业执
照复印件;
⑤工程报验的一切相关资料;
⑥装货单(原件多份)等。
以上文件在验货前提供,否则不予支付材料款。
第六条:新开模要求
1.卖方按买方提供的型材截面图进行深化设计,买方确认后卖方可模具生产和型
材试挤压(确认图纸包括图纸所标示的所有数据)。
2.本次鄂尔多斯国泰商务广场工程需型材截面由买方负责提供图纸,卖方作为专
业的型材生产厂家,有责任复核买方提供的型材截面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批量生产之前必须进行试配装,并得到买方书面认可。
3.80套模具的开模周期不超过15天。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买方付给卖方壹拾万元作为定金。
2、第一批供货量达到合同总量的30%,同时买方质量验收合格,确认了到货清单后,15日内支付该供货量60%的货款;第二批供货量达到合同量的60%,同时买方质量验收合格,确认了到货清单后,支付第二批供货量货款的60%;最后一批合同量的40%,在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货款的85%;若买方资金紧张,卖方承诺接受买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内),同时不影响供货,买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已供货总价款的95%,并抵扣壹拾万元的定金;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卖方提供发票时按实际发货量提供发票。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型材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GB5237-20XX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
货到工厂当天对材料的品种、数量进行验收。买方在加工前,拆开包装,对型
材公差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如有问题买方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48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在10日内将质量完好的材料补给买方。
2.卖方必须严格控制铝锭进货质量,铝锭须用a00级铝含量99.7%的纯铝锭,不得
使用a0或掺入生产中产生的废料。
3.卖方出具每批铝型材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仓单、发票、保证型材的质量
达到国家标准,如属铝材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同时承担买方一切损失。
第九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方设计更改、减少或取消订单所生产部分的型材由买方负责,卖方可按当月铝
锭价的90%回收处理,产品的加工费和铝锭差价由买方负责。如买方已提货,需运回卖方处处理的型材,重量以买方退回到卖方工厂实际过磅重量回收(除包装物后重量)为准,运费由买方负责。
2.买方逾期付款的,须向卖方支付逾期部份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及由
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3.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供货,由于通知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而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买
方承担。
4.材料运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后,买方应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品种、数量、单据的验收。
5.当卖方按订单要求完成生产后,卖方需在20天内完成提货,如超期未提完货,则会推迟新单的生产周期。
第十条:卖方的违约责任:
1.卖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所交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
的,卖方应当无条件补货。
3.卖方逾期交货的,须向买方支付逾期部份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买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国家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
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确保进场材料合格率为
100%,并在材料进场验收的同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材质证明(合格证)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及其他的有关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内容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收到订金之日起生效,至完成该工程全部供货后终止。
篇二:铝型材采购合同
型材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
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铝型材供应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内容:
(1)产品名称:坚美牌铝材
(2)表面处理:素材、粉末喷涂、氟碳喷涂
(4)合金状态:6063-T5,高精级;6063-T6,高精级。
(5)订单数量:约400吨
(6)工程名:
二、产品价格、结算方式
(1)素材门窗型材:按订单当天南海灵通铝定价+元/吨;
粉末喷门窗型材(国内知名品牌常规色):按订单当天南海灵通铝定价+元/吨;
氟碳三涂型材:按订单当天南海灵通铝定价+元/吨;
(2)包装方式:按厂统一纸包装,重量约60±5KG/T
(3)交货地点:甲方生产工厂
(4)计算重量方式:实磅计重。
(5)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合金状态为6063-T5,6063-T6价格在原价基础上另
加500元/吨,特殊金属和特殊表面处理价格面议。
三、交货时间:
(1)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第一批订货单后在现有模具情况下约15天交货,(法
定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后批的订单约20天交货。
(2)如果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是甲方货款不到位的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20%定金,订单完成后,每车(12吨内)货到工地后十五天内支付该车货款,订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甲方不按照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发货。
(2)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五、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按国家标准GB5237-20XX或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双方确认的订单)。
六、相关事宜:
(1)乙方按甲方的订货单进行生产(订单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
不得擅自改动,否则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下错单,或其它原因,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需退货的,须经乙方同意,退货价格按回收当天“南海灵通”a00相应铝锭的七折执行(不含包装物)。
(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订单和产品型号、长度、厚度生产则由乙方负责(尤其
是壁厚,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误差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在有模具情况下,若乙方超出25天仍未能完成交货,乙方需按该批货的货
款的3‰/天的罚金付予甲方。
(4)订单完成后,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提货,若甲方在20天内不提货,甲方需
按该批货货款的3‰/天的滞纳金付予乙方,甲方在50天内不提货,视为放弃提货,按六(1)项退货价格处理。
(5)甲方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需在收到货后三天内反馈给乙方,乙方对有质
量问题的产品包退、包换和赔偿有关损失。
(6)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任何模具和产品,如果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
专利、知识产权及发生经济纠纷等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带来乙方的各项损失。
七、铝材运输、贮存、使用及保养注意事项:
1、铝材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应在承载车周边垫放软物、轻拿轻放,避免碰、
撞上铝材。
2、贮存时应注意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室内,需露天堆放的,必须将外层包装物
全部拆除。如铝材遭淋雨、雪,应立即拆除所有包装物并将铝材单支分隔开。
3、安装使用时,铝材连墙处应进行防腐处理,须避免被石灰、水泥、沙浆等强
酸、强碱材料污染;不得使用高粒度和遇光照易分解的薄膜或包装物包裹、捆扎铝材,以免腐蚀铝材表面。
4、清洗铝材时,请使用柔布,用自来水或5%的中性肥皂水擦洗,禁止使用强腐
蚀性溶剂二甲苯、丙酮等清洗和使用钢丝球刷洗。
如违反以上注意事项,造成本乙方品出现表面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变
形、凹凸、变色、斑迹、划痕、水印、脱膜、粉化等)均不属于乙方承诺的产品质量责任范围。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其中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至。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或盖章
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日期:日期:
篇三:铝材采购合同
()铝型材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承揽方: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为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建立在平等、共赢的基础上,就“杭州工程”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并采购铝型材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品质要求
1.甲方提供的铝型材应符合双方确认的图纸要求或订单标准,其它要求未
明确的甲方需按GB5237-20XX高精级标准组织加工生产。(含金牌号为
6063-T5或6063-T6)
2.甲方对货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乙方在卸货当时对断面、表面质量、数量、重量进行验收。
(2)如有其它质量问题,乙方需在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超
出此期限视作甲方货物无质量异议。(除截面质量外)
3.对于确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问题,乙方需暂停该批型材的锯切、
组装。甲方需保证在10天内完成退换货的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人工费。
4.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可随货提供证明相关产品性能的文件资料。每次来
货需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及质保书。如型材检测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应有甲方承担。
三、包装物标准:
1、若平光喷涂,则每支型材用透明膜包覆,整包型材三点式纸包装,包装
物总重不超过15±2KG/吨(视定尺情况而有所不同),包装物不回收。
2、乙方所采购材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并避免长时间贮存,且型材保
护膜需在上墙后一个月内揭掉,超过时间可能产生的留胶等隐患与甲方无关。保护膜为无字透明膜。
四、计量标准及合理损耗约定:
以甲方处电子磅重计量,重量误差在千分之二以内。如超出双方协商解决。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
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定金:乙方在下单同时需支付不低于总货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收到此定金后方可安排生产,定金可转为首付款。乙方未提清的铝型材,须保留余存铝材总货款的20%作为定金。
2、其它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按以下政策给予资金支持,
●乙方首批提货在30万元以内,乙方可暂不付款;首批货款满个两月后之付。●后续提货时乙方汇入每批次货款的80%到甲方账户,款到发货。剩余2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垫资支持,甲方对乙方的资金支持额度为100万。
3、对于甲方给予乙方的垫资支持,乙方需保证以下二项:①每次交易间隔不得超过30天,②垫资款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付40万以上,至春节前必须全额付清。
4、如乙方因该工程资金需要,垫满100万元后,仍需甲方支持的,需提前15天与甲方协商,如征得甲方同意,则补签协议。
七、交提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产品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
2、用甲方已有模具组织加工生产产品,交货周期为:非断桥喷涂12-15天,
断桥喷涂15-18天。(以20吨为一个批量)3、乙方须在二十五天内全部将货物提完。4、乙方新开发的产品:
(1)甲方在接乙方确认图纸之日起10天内出样;
(2)乙方确认甲方样品后下单批量生产时,甲方在15天内供货;(3)如乙方有急需处理或遇甲方设备故障或其它因素影响生产的原因
时,交货期另行商定,并以传真回复。
八、订单要求:
1、甲方根据乙方下达的订单先后顺序安排生产(指传真时间),订单中需明
确产品的规格、壁厚、数量、色别及交货时间。双方需要订单上确认并以传真件回传。
2、甲方不接受乙方中途修改订单。
3、若甲方通知乙方提货的日期到后,乙方在15天内不提货或者25天内提
不完货,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将其价格作上调、或对该批型材另行处理的权利,并加收500元/天的仓管费。如超出二个月未提完,则将对未提部份作回炉处理,乙方须赔偿相应的加工费和15%的铝锭烧损。
九、其它: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有权收回乙方工厂
的贴附甲方产品标识的货物。严重时,甲方保留按《合同法》规定追索货款的权利。
2、甲方无正当理由并未经乙方同意,而延迟交货,则每延迟一天按未交部
分的千分之二罚款处理。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有争议,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双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地址:地址: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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