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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免责协议书篇一:物流合作服务协议
XX公司 XX公司物流合作服务协议 甲方: XX公司
乙方:
鉴于: XX公司(乙方)经营地在xx,从事xx县内物流运输业务和全国综合物流服务。甲方同意由
乙方对“XX项目”平台提供物流配送服务来满足其客户的需求。为了满足上述物流需求,双方同意签订
一份物流合作服务协议。 __XX公司
公司(甲方)是一家位于中国__xx
县 的企业,是从事
xx同城
网上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公司。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达成长期、
全面的电子商务物流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
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1. 定义 货物:指在经甲方电子交易系统__“XX
项目”平台__上进行交易的各种产品。产品:同本协议产品的定义。 供应商:指在 “XX
项目”平台 上进行交易的供货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客户:系指在__“XX
项目”平台 注册的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机构。价格:系指XX公司提供给 “XX
项目”平台 客户的物流服务价格。 2. 合作方式与内容 (1)乙方为通过甲方的__“XX 项目”平台 上购买商品的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物流终点由客户指定)。 (2)甲方为乙方实现
物流服务在__“XX
项目”平台__上提供相应的物流支持频道,以便乙方将公司资料、服务价格、标准以及联系方式提供给
“XX
项目”
平台 的客户进行选择。 (3)客户在选择了乙方的物流服务后,甲方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发货要
求进行物流配送。 (4)乙方保证客户的物流产品的安全性,如客户快件交接至客户的配送环节中产
生破损、丢失等问题,参考协议第7条产品风险管理进行处理。 (5)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
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6)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
行进一步探讨。 3.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独立第三
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在合作中应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创建XX公司平台 (2) 乙方必须
按照公布在__“XX
项目”平台 上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供物 流服务。 (3) 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
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 所有权性质。 (4) 乙方只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外包装负责,即在外包装
完好的情况下,已 经证明乙方实现了物流服务的标准。 (5) 乙方有权拒绝供应商提供的外包装已经
破损的产品或者经检查发现其 它数量和质量的问题产品。 (6) 乙方只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发货。
而不对供应商要求的发货地点的对 错负责。 (7) 乙方对货物送达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和
送错货、灭失负责, 而不对产品质量和型号的对错负责。 (8) 客户的退货由甲方和供应商负责。需
要乙方暂时保管和提供反向物流服 务的,其双向物流服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 乙方在不知情的
情况下,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 (10) 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及供应商提供危险品物
流服务。 (11) 乙方保证XX公司的开放性、竞争性,保证其安全、快捷等行业属性; (12) 乙方制
定同一标识、工服、物流面单等,制定服务标准和要求,统一价 格。 (13) 乙方对同网络的服务人员
、客服、业务员、揽派主管等应组织培训,培 训内容为:礼仪、心理学、营销学、物流知识等。 (14
) 乙方对各片区、乡镇如有能力者、有意愿者承包代理,应签订合同并组 织培训。 (15) 时效:同
城当日达,即早上8:30-18:00时,甲方满足和保证客户的 物流产品, 当日送达,当日18时以后,客
户产生的配送要求,于次日完成,睢城镇除外,限时达除外。 (16) 妥投率:乙方当日妥投率应达成
90%,问题件应剔除妥投率占比。妥投 率低于90%,乙方应被甲方罚款100元一天;低于80%,罚款500
元;低于70%,罚款800元;低于60%,罚款1000元,并警告一次。连续三次警告,乙方仍未改进,可解
除合作并解除合同。 (17) 保障:乙方应保证甲方、客户等配送要求,在车辆、人员、方式上不断
更新和增加,达到保障要求。乙方自觉提高服务能力,以满足和保障甲方客户的需求。在甲方不满足乙
方的配送服务效果后,以警告方式告知乙方,连续三次警告,乙方仍未改进,可解除合作并解除合同。
4.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选择物流服务商作为自己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伙伴。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3) 甲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4
)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在 “XX项目”
平台 上进行交易的供应商进 行管理。 (5) 甲方有义务按照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将客户的订单及时
通知乙方。 (6) 乙方提供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是国家公布的标准,甲方应该将乙方提供的 相应资料以
适当的形式向客户进行提示。 (7) 甲方保证乙方物流服务应得的利益,不能因为 “XX 项目”平台 交易技术和客户与供应商的交易纠纷而影响乙方及时得到该得的利益。 (8) 甲方对交
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合法性负责。 (9) 甲方应积极配合xx县政府推进镇村通项目的开展,减少乙方
的农村配 送环节中的困难和亏损。 5. 特殊约定 (1)付款:甲方向乙方提供网上身份和密码。甲
方保证从电子商务技术的角度对于乙方应得物流收益实行一笔交易一结算。客户与供应商或甲方的纠纷
,不能够影响此付款的约定。 (2)双方经协商,双方同意当客户通过“XX项目”平台发出配送非平
台供应
商物品的需求并且选择乙方物流时,乙方在此项合作中,给予甲方每单壹元人民币的利益分配。 6. 产
品风险管理 鉴于双方认可交易以及物流运输过程中风险的存在,乙方应该负责交易产品的风险管理
。 对于客户、供应商购买过产品保险的,如发生非甲方、客户、供应商责任原因造成的产品丢失、
损坏的,由乙方协调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甲方不负责任,对于客户、供应商未购买过产品保险的,如发
生非甲方、客户、供应商责任原因造成的产品丢失、损坏的,由乙方协调客户、供应商进行赔付,甲方
不负责任。 7. 货损的赔付 因为甲方原因,造成货损和丢失的,甲方要负责赔偿。赔偿方式是乙方先向
客户或者供应商赔偿。然后双方再协商赔偿事宜。 8. 有效期 (1)报价的有效期:乙方提供的物流
服务价格的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参考附件一) (2)协议有效期:本协
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有效期至
__201X 年 月
日。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书面做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9. 声明和保
证 甲、乙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1)甲、乙双方以前和现在开展的经营及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及相关国家的适用法律法规,没有法庭、政府机构或管理机构的命令、法令或判令对其有未解决的或
预期的调查。 (2)甲、乙双方遵从适用于其业务及服务的所有法令及要求,并获得开展业务及提供
服务所需的任何许可及批准,并且不存在任何违反行为及对该等要求、许可及批准的故意或预期的违反
或撤回。 10. 保密/不泄密 本协议中包含的信息是机密的。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甲方
和乙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任何商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材料及信息严格保密。 乙方应该
严格保守甲方在__
物流平台 上ID和密码的秘密,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及其指
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
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付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
据和信息。如出现甲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
(赔偿金额可通过双方协商确认),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11. 不
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服务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
度。 提供服务期间出现了不可抗力并导致产品缺损,甲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给乙方,并在
三 日内提供详细 报告 ,以便乙方进行保险索赔。签约双方在此同意和理解,操作中不可抗力
事件包括国内战争、国外战争、革命、暴乱、道(水陆)路受阻、项目损失、封锁、航行受阻等一切可
能造成配送风险的,法律规定和认可的事件。 不可抗力的发生不意味着签约各方可以不履行协议中
篇二:物流企业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方式与内容
(1)乙方为通过甲方的物流信息系统购买商品的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物流终点由客户指定)。
(2)甲方为乙方实现物流服务在政策、场地上提供相应的物流支持帮助,同时以便乙方将公司资料和服务价格和标准以及联系方式提供给客户进行选择。
(3)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不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选择物流服务商作为自己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伙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3)甲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4)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的供应商进行管理。
(5)甲方有义务按照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将客户的订单及时通知供应商。
(6)乙方提供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是国家公布的标准。甲方应该将乙方提供的相应资料以适当的形式向客户进行宣传。
(7)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应安置的免费停车位
(8)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免费宣传服务。
(9)甲方有义务将园区内的物流信息和客户资料提供与乙方。
(10)甲方对物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不承担责任。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独立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在合作中应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标准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供物流服务。
(2)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3)乙方所有车辆须粘贴由甲方设计的车贴广告。
(4) 出现纠纷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调解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物流运输等国家相关文件进行标准化服务
(6)乙方对交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合法性负有监督管理义务。
4.特殊约定
(1)付款:甲方向乙方提供网上身份和密码。甲方保证从电子商务技术的角度对于乙方应得物流收益实行一笔交易一划转。客户与供应商或甲方的纠纷,不能够影响此付款的约定。
(2)双方经协商,双方同意当乙方在此项合作中,每月的物流收益超过 人民币时,对于超过的部分,乙方给予甲方 %的感谢费。
(3)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 元
(大写: ),以保证甲方营销模式及制度、形象以及服务的统一性、完整性。当乙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相应的罚款。
5.产品风险管理
鉴于双方认可交易以及物流运输过程中风险的存在,乙方应该负责运输产品的风险管理。对于送达客户过程中的货物保险,客户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乙方进行,但保险费用应该由乙方全额支付。如果客户不办理货物保险,在产品送达客户过程中发生的非乙方责任原因造成的产品丢失、损坏本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乙方不负责任。
6.货损的赔付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货损和丢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7.有效期
(1)报价的有效期:乙方提供的物流服务价格的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书面做出方可有效。
8.声明和保证
甲、乙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1)甲、乙方以前和现在开展的经营及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国家的适用法律法规,没有法庭、政府机构或管理机构的命令、法令或判令对其有未解决的或预期的调查。
(2)甲、乙方遵从适用于其业务及服务的所有法令及要求,并获得开展业务及提供服务所需的任何许可及批准,并且不存在任何违反行为及对该等要求、许可及批准的故意或预期的违反或撤回。
9.保密/不泄密
本协议中包含的信息是机密的。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甲方和乙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任何商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材料及信息严格保密。甲方应该严格保守乙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ID和密码的秘密,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在双方 合同 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把甲方的所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可通过双方协商确认),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10.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服务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提供服务期间出现了不可抗力并导致产品缺损,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给甲方,并在 日内提供详细报告,以便甲方进行保险索赔。
签约双方在此同意和理解,操作中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国内战争、国外战争、
革命、暴乱、水路受阻、项目损失、封锁、航行受阻等一切可能造成配送风险的,法律规定和认可的事件。不可抗力的发生不意味着签约各方可以不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除非由于操作受阻而无法履行。
11.免除责任条款
任何时候,因乙方在履行其职责时的任何行为或失职或对其所作任何保证的违反,造成第三方针对甲方采取行动(包括与任何人身死亡或伤害或财产损失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赔偿、索赔、损害、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时,乙方都要免除、保护和维护甲方、及其现任和后续主管、员工、雇员、股东、代理商或勤杂人员和分支机构,使其对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索赔、损害赔偿、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包括基于全部免责基础的法律费用)不负有任何责任。 任何时候,因甲方在履行其职责时发生的任何错误行为或疏漏或对其所作任何保证的违反,造成第三方针对乙方采取行动(包括与任何人身死亡或伤害或财产损失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赔偿、索赔、损害、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时,甲方都要免除、保护和维护乙方、及其现任和后续主管、员工、雇员、股东、代理商或勤杂人员和分支机构,使其对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索赔、损害赔偿、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包括基于全部免责基础的法律费用)不负有任何责任。
12.协议的终止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绩效、安全行为不满意、或乙方不完全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了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拥有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权利,视违约行为或不作为情况采取惩罚或赔偿。
13.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当对本合同的解释、执行或终止产生任何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二份协议原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三: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中通快递合作协议书
发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中通速递详情单:中通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 填写中通速递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 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3. 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4. 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 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中通速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中通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中通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中通速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保价费15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中通速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中通速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 争、暴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中通速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
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速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
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 赔偿限额:
1、对未经保价的物品均按每件邮资的3倍(最高不超过5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
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中通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
指定代理人。
2、中通速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九、合作单价及结算方式:
1、合作单价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递价格表》计费,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200
件或总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0.5元、续重0.5元的标准降低单价;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300件或总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1元、续重1元的标准降低单价。上述单价均未含发票税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快递费按月结算。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快递费全部结算给乙方。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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