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
2、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3、承包范围;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 。
2、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 。
3、装修装饰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费用40%,¥: 。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25%,¥: 。
5、乘于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 。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安全责任
1、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变更
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1000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0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
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电话承包方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装修施工合同(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
2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3承包范围;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拾叁万贰仟元;¥: 。
2、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 。
3、装修装饰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费用40%,¥: 。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25%,¥: 。
5、乘于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 。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安全责任
1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变更
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1000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0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
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装修施工合同(三)
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遵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坚持和完成经济承包责任制精神,有效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将装修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由同志为承包组负责人,并组织专业班组人员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内容:整体装修,按图施工。其中不包括(玻璃,不锈钢,烤漆部分,软包,外门面。)等安装。
五、双方商定的承包价格:总承包价元正。
六、工程款结算方法:按施工进度,现金分期支付。
七、工程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施工实际进度商定自,要按时完工,不得误期。
八、工程质量要求:保证竣工验收达到国家有关验收合格等级标准。
九、材料与物资供应由甲方提供,乙方提前提供进货清单。
十、工程进度:
工期不准拖延,不得影响相关工序施工。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协定延长工期的天数并以甲方签证为准,未经签证不得延长工期①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②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
③不可抗力;
④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工程质理和交工验收办法及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与“施工管理验收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和验收,并接受甲方质安科现场检验监督。
十二、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进场施工三天内甲方先付乙方人民币15个工作日(月日)再付万元。(月日)再付元,工程完工前一个星期再付元。
2、竣工验收后三天内付清余款。
十三、甲方责任:
1、检查、指导和督促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工作。
2、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组织交底、办理各种工作的协商。
3、安排现场平面布置,提供生产、生活场地和临时住房。
4、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5、施工用水、电接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甲方支付。
6、办理各种装修申报及申批手续。
7、要按照合同时间按时付款,如有不及时付款工期按时顺延。
十四、乙方责任:
1、必须有一个完整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体系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安全、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建设规范组织施工。配合好各工种的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全部工程。
2、严格按照甲方施工组织设施与要求进行施工。
3、编制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及工程预、结算书。
4、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场容等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
5、协助甲方办理有关装修申报申批手续,申报申批手续费用由甲方自负。
6、乙方必须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每月进度款(人工费)的80%必须发放到民工手中。
十五、合同争端的解决及仲裁:
在执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提交工程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十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至工程竣收及甲、乙双方全部履行义务,并通过保修期后终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单方任意变更和终止。如有违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七、合同附件: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现场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负责人:
年 月 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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