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代理协议书5篇
合作代理协议书篇1为扩大液晶电视的市场销售,实现共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确认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确认乙方为 牌的液晶电视 地区的代理商。
第二条: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 牌液晶电视相关的产品资料和授权销售证书。
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营销和技术培训,。
3、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约定,向乙方按时、按量、按质提供货源。
4、在保修期内对 牌液晶电视提供免费保修。
5、及时向乙方提供管理、营销产品宣传、技术、服务等全方位的支持。
第三条:乙方职责
1、乙方销售 牌液晶电视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
2、不仿制甲方液晶电视产品,不承销代理与甲方产品同类的液晶电视产品。
3、维护甲方企业和 牌液晶电视的形象。
4、及时反馈客户对 牌液晶电视的意见给甲方。
5、积极宣传甲方 牌液晶电视,促进销售量增长。
第四条:销售任务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每年需向甲方采购 牌液晶电视任务如下:
1、第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万元。
2、第二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条: 牌液晶电视价格
1、 牌液晶电视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2、乙方在授权期内采购产品价格按照甲方统一制订的价格表执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导价格进行销售。销售价格因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上浮或下浮要求控制在 %范围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代理协议书篇2甲方: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
联系电话:************
乙方:邓伟斌
家庭住址:台山市冲蒌镇
联系电话:137****1886
甲乙双方为了应对国内外金融风暴带来的负面影响,能使双方共同生存下去,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诚意聘请乙方为恒达公司编外业务人员,特此签订协议以下;
甲方诚聘乙方以甲方业务二部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对外接单,乙方在职期间一无工资、二无福利、三无任何开支,甲方将按乙方接单全额提取0.5%作为乙方的报酬。
乙方所有订单应在甲方收到30%货款后甲方才能安排生产,甲方在完成生产后并经客户验货合格后客户应按订单全额交付90%货款甲方才能出货。否则:谁安排出货,谁负责任。
乙方报酬支付应在甲方确认可行价格,并与客户签订合同,订单生产出货而且甲方收到全额货款后才能支付乙方0.5%报酬。
乙方必须对所接单业务负责全程跟进,如在中途出现客户拖欠或拒付货款时,乙方可代表甲方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代表甲方追回货款,追款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5、合同期限:2月1日至1月31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6、在合作期间,如乙方需用协作人员,由甲方负责提供,所有协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甲方负担;
7、客户在特殊情况下,按甲方报价(不减价或双方确认价格后另外确认)加价部分,加价部分由甲方扣回8%税后剩余部分可不公开付回客户或以付报酬的方式返回给客户,由甲方负责办理付款。
8、协议签订后,如发现问题,可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后享有同等效力。
甲方: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
乙方:
合作代理协议书篇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携手合作,开展讲师代理合作事宜。为使合作顺利进行、双方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特订立以下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其教学的营销推广业务并合法使用甲方所有相关的信息内容,这些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信息、资质背景和联系信息等。
2、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为讲师的相关信息(至少要包括讲师履历和演示课件),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已刊出信息等若有变化,甲方也需要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其法律责任。
3、甲方在签约授课的时段和课程中需呈现乙方的品牌和宣传口号,包括但不限于讲义模板、演示课件、WORD文档、名片、联系方式和答谢词等。
4、甲方可以参加乙方举办的讲师聚会、讲师培训、课程试讲等活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经甲方授权发布甲方的讲师信息,代理甲方的培训业务。代理合作的课程包括但不限于:
2、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网下宣传服务和展示机会:在乙方的上发布甲方的信息;
3、乙方开展各类商务聚会、免费讲座等活动时,甲方可优先参加。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将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4、乙方的课程时间、地点如有变化,最迟应提前14天告知甲方。如在14日内因客户原因临时变化,乙方应出具客户书面证明。
三、支付与结算: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讲师课酬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甲方承诺基本课酬按人民币元/天计算。
2)培训费用由乙方向培训购买方代为收取。
3)讲师出差授课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培训购买方支付或在总收入中报销。
4)甲方要对培训满意率负责,实际课酬与满意率挂钩,具体如下:
l若学员人数少于40人(含40人),培训满意率需要>=80%;
l若学员人数多于40人,培训满意率需要>=85%。
甲方达到满意率要求则可以获得基本课酬的100%,否则:满意度在70%-80%之间的,只能获得该场培训费用的80%;满意度在50%-70%之间的,只能获得该场培训费用的60%;满意度低于50%的,没有培训课酬。培训满意率在课程结束后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统计,以收集到的书面反馈结果为准,满意率=反馈满意的学员数/总的反馈学员数。
2、具体结账办法为: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甲方应得课酬支付给甲方。
四、其他条款:
1、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如未经乙方知情和许可直接和乙方提供的合作单位成交,未经协商取消开课、中途无故停课或课时严重不足等)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作,并拒绝支付款项。由此引起的重大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2、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如向客户过度承诺或不实宣传、未经协商取消开课等),甲方有权立刻终止合作并告知客户实情。乙方同时需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诉诸法律。
3、对合作过程中出现客户重复的情况,双方依照具体的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五、合同签订与违约:
1、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传真签章亦视为有效。
2、本协议若有修改,双方可协商后另行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之法律效力。
3、双方因合同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签字页:
甲方签字: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作代理协议书篇4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 系列面膜产品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区域和销售任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VX:Lym8817芯漾面膜代理 系列面膜产品地区的(普通代理/核心代理/总代理)。
2、乙方全年的销售任务为万元。
3、乙方首次提货金额不能少于万元。
二、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代理合同,另行签定合同时本合
同自动失效。
三、销售方式和价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可以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销售 系列面膜产品。
2、乙方的提货折扣为_折。
3、乙方每季度提货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否则按降级处理
四、累计返点办法
1、乙方累计提货金额到万元时,甲方将差额返还给乙方,使乙方以前的整体提货折扣变为 折,乙方以后提货也可享受此折扣。
2、乙方累计提货款额达到万元时,甲方将差额返还给乙方,使乙方以前的整体提货折扣变为 折,乙方以后提货也可享受此折扣。
3、乙方累计提货款额达到_万元时,甲方将差额返还给乙方,使乙方以前的整体提货折扣变为 折,乙方以后提货也可享受此折扣。
4、以上累计返点的时限为1年。若乙方在1年内升至上一级别(即提货款总额达到第四条第1、2、3款中所提及的金额要求),则按本年度累计销售额给予差价返点。若在1年之后升至上一级别,则不能享受原累计销售额的差价返点。
5、累计返点金额在乙方下一次进货时从货款中扣除。
6、乙方每次提货金额不得少于_万元,否则将不能按目前级别代理提货折扣计算,只能按下一级别代理提货折扣计算。
五、市场支持和奖励
1、甲方将给予乙方按提货累计金额的%的市场费用,以作为对代理商开拓当地市场的支持。乙方做市场活动或广告之前须将市场方案报甲方备案,事后凭发票的复印件和广告的原件到甲方报销,甲方以产品形式兑现。乙方不做广告或市场活动则不能享受甲方市场支持费用。
2、若乙方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甲方将给予乙方按提货累计金额的%的年终奖励。甲方将于每年1月进行年终结算,并将年终奖励以产品形式兑现。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每年提供对乙方销售和技术人员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由甲方统一安排。若甲方安排全国统一的集中培训,则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不超过2名)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该费用从下次货款中扣除。
2、以上政策只针对核心代理和总代理,普通代理不享受此项权利。
3、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最新的产品培训教材。
4、甲方为乙方提供 系列面膜产品相关宣传资料。原则上金思维按提货套数给代理商配备演示光盘和配套彩页。若有重大活动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报告申请额外支持。
5、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6、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5、甲方负责按时备货、验货、向乙方发货,并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确属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
6、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盗版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7、甲方认证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经综合考核后,若考核不合格,则金思维科技公司将与代理商进行充分沟通,并帮助代理商进行改进;若乙方一直没有改进,甲方保留对乙方降级的权利。
8、甲方面膜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完成本协议的经营指标。
2、积极拓展当地市场,做到 系列面膜产品的销售覆盖其所辖的地区,积极发展下一级经销商。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 系列面膜产品,不得降价或提价销售(零售价不得低于88折/套,展会价格不得低于85折/套,批发价不得低于 折/套)。如违反上述价格体系,将对代理处以罚款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4、协助甲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5、全面负责当地用户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包括甲乙双方发展的用户。
6、积极协助甲方面膜升级,积极提供用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7、乙方有责任搜集甲方产品在当地盗版的有关信息,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甲方打击盗版活动。
8、乙方应及时提供最终用户名单,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时能给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八、订货、结算与退货:
1、乙方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发货请求。
2、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电汇底单传真件后对乙方发货。
3、乙方如未能按时付款,以每天订单货款的2‰罚金进行处罚。
九、供货及运输方式:
1、甲方最迟在收到乙方订单的5个工作日内发货。
2、运输方式为乙方到甲方直接提货或采用邮寄方式,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保密条款
_ 系列面膜产品的相关文档以及甲方的销售计划、价格政策和市场策略均为甲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泄露这些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产品、市场的文件均为乙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甲方保证不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职员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
在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十一、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十二、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协议的无争议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三、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代理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十四、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十五、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六、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七、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约人:签约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代理协议书篇5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保证 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 事业为宗旨。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总代理,双方就 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市场和结算价甲方授权乙方在全权代理经营 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1、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 %进行结算,报价见附件。
2、乙方销售承诺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总代理。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对 产品销售,甲方结算价销售总金额为整以上。
3、乙方销售奖励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万可享有奖励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4、特殊 在市场与价格的双重压力下可向公司申请特殊处理或申请公司直销,由甲方直接投标,由甲方开票, 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账户,货款不计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转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后直接以现金形式返还合同成交额的__ %。算乙方的销售任务,但不计入奖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乙方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或奖励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乙方连续 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6、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上述第5条中所含情况除外),需提前 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7、乙方须拥有具备初级维修能力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同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维修零件、维修技术支持。
二、甲方的义务
1、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5、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 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 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10、乙方有必须派专人到厂家进行正规培训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四、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五、价格保护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价格上涨及下调经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具体方法如下
1、甲方调价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2、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六、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一年保修。
2、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 设备需进行维修前,将 名称及故障申报情况、 方有效的联系人及电话等填写好传真回公司,经公司确认后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将《维修记录登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经 使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传回公司总部备案,若有配件更换的,方可减掉维修配件库存数量。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3、并作好《维修记录表》,定期传回甲方。根据各办事处市场已安装产品的具体配置情况,公司配备相应的常用维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时间处理设备故障(具体情况详见《配件备用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负责将所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维修配件严禁挪用到超过保修期后的设备或私自转卖给客户!严格按照实际更换并填好维修记录,若维修配件发回公司发现与相应医院不相符,公司将按此配件结算价的 倍进行罚款。超过保修期的甲方按维修配件之价格收费。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站的工作,甲方负责该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费提供维修人员来厂进修的往返车票以及在公司进修期间的生活、住宿费用,进修完后经公司考核并颁发维修工程师证书和专用维修服装每人两套。送回甲方工厂维修的产品及配件,甲方只负责返回之运费。
七、广告宣传
1、乙方刊载广告或参加展示会前须填妥《广告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情况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广告补助(标准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媒体广告、展示会限以甲方授权产品为主,若杂其它非授权产品则不予补助。
3、乙方应提供广告报样一份或展示会照片若干份,以及开立抬头为甲方的发票原件,核准后,甲方将其补助从乙方货款金额中抵扣。
八、产品销售之支援
1、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九、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 %,剩余 %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理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一、保密责任
1、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格、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二、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 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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