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书 购 销 合 作 协 议 书
合同编号:NBZFCG2016147G-1
甲方:宁波大学
乙方:北京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有限公司
经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660万(实洋)印刷型图书供应方之一(具体经费按实际购买数额结算)。为了做好宁波大学图书馆与信息中心的馆藏图书建设,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宁波大学图书馆2016年中文图书采购的供求合作签订本协议。
1.图书订购
1.1甲方确认乙方为本馆的中文图书主要供货资格单位。
1.2乙方定期向甲方免费提供电子版书目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访数据或可供下载(包括完整的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上海新书目等三目报的采访数据、乙方自编书目及各出版社最新图书目录的征订数据)。各类书目数据必须提供Marc格式文件的订单。书目数据必须包括征订号(指三目)、书名、著者、出版社、ISBN、单价、出版时间、内容简介和读者对象等。乙方提供的征订书目内容均需符合大学以上读者的要求。
1.3甲方自备书目订单或急用、临时添订图书,乙方有义务采用网络、电话传真、快件发货等方式以最快速度予以满足,做到次日给予回告,十天内落实到货。对甲方自定较窄主题的图书采购,乙方应在一周内将该主题的书目信息尽最大努力搜集齐全,并发送到甲方指定邮箱。
1.4甲方采用E-MAIL邮件方式将订单及时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24小时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回告,并为甲方建立预订图书数据库,对甲方报订的订单进行查重、核对,对大码洋、小开本、活页、含磁带、成套图书及二次订购品种图书订单认真审查,并加以核实确认。
1.5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对现货图书在90天内,期货图书180天内未能到货的图书应列出清单,并向甲方说明原因。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是否改换供应商或继续征订。
1.6 甲方对已订书单因情况变化,要求减少订数或取消订购的,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改或取消。
1.7高码洋(单册大于100元)和高复本(复本大于5本)订单需进行二次确认。
1.8建立甲方独立的订单库,在订单库中及时反映采购状态,并允许甲方查询相关信息。
2.图书售后
2.1 乙方按甲方提出的书目订单,将加工好的图书在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湿和防破损等运输和装卸要求的包装后,及时送交到甲方编目部,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文、理两大类分别打包(分别开具发票)
2.2 发货清单一式贰份,内容一致,不得涂改。清单应包括:包号、书号、书名、出版社、单价、册数,每包的种、册、码洋的小计。一份附于包装货件内,一包一单;另一份要求以包装号为序,统计该批次图书的总种数、总册数及总金额,并加盖公章送交给甲方。
2.3 乙方在图书发运一天前(如发运地非本地,则应在发运手续办理后的24小时内),用电话、信函或传真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准备收货。
2.4 在甲方每份订单发出后30天内应到书80%以上,两个月内到书率应在90%以上,全年到书率不低于95%。出版变更或取消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于6个月没有到货的图书,须返还订单细目并说明原因。
2.5甲方提出的读者荐购订单,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现货一周内到货,期货一个月内必须到货。
3.图书加工
乙方负责图书的物理加工、数据加工及所需辅材。
3.1 乙方负责图书的盖馆藏章、贴可充消磁的磁条、贴财产条形码的前期加工工作。馆藏章盖在书名页及书侧面各一枚,条形码须贴同号2张,书名页一张,封底一张并加贴膜,条形码上须打印“宁波大学图书馆”字样。
3.2 乙方负责图书的分类、编目工作,指派熟悉汇文系统的图书分编人员到馆及时分编图书。
3.2.1中文图书分类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中文图书著录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 国家标准GB3782-85 、中文普通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详见《中文普通图书机读目录数据处理细则》及《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
3.2.2图书分编除了遵从普遍的国家规则外,必须熟悉、了解并遵守本馆有关地方文献、宁大人文库等特殊文献的数据加工要求。
3.2.3图书书次号的提取符合本馆的有关规定。
3.2.4图书分编人员需经过甲方业务资格认证考试,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不任意变动,如有人员变动,必须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并待新编目员经过甲方培训并取得认证后方可变动,乙方有CALIS或者国图编目培训合格证人员至少1名。
3.3 乙方负责图书书标的打印,按规定黏贴在图书上并加贴膜。
3.4乙方负责提供符合甲方业务要求的RFID电子标签,并负责黏贴和书目数据转换录入。电子标签的参数要求如下:
序号
品名
指标要求
1
图书电子标签(含安装)
符合ISO18000-6C标准
工作频率:920~925MHz
与宁波大学图书馆原有RIFD系统完全兼容
标签可以非接触式的读取和写入
标签具有一定的抗冲突性,能保证多个标签的同时可靠识别
具有不可改写的唯一序列号(UID)供识别和加密
图书标签采用AFI 或EAS 位作为防盗的安全标志方法。且AFI标志位必须可以用户自由修改
标签为自带不干胶标签, 标签粘贴到位后不易撕毁、脱落,可隐蔽安装于图书内页
电子标签具有抗金属磁条干扰功能,防止书中原有磁条对电子标签的干扰。
标签内用户数据区容量应不小于512二进制位(bits)
防冲突性:允许工作区间内多个标签的可靠识读
环境温度范围:-10℃—70℃
有效使用寿命:10年;内存可擦写100,000次以上
3.5特藏文献(含图片、地图、声像资料等)操作过程与图书加工类似。因分编与加工有特殊要求,具体工作规范视类型而定。
3.6甲方要求所有的加工工作必须及时到馆完成。
3.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加工服务有权提出意见,并判断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
3.8甲方由于工作场地有限,无法保证所有中标书商到馆加工,为了保证加工工作的完整性及连续性,所有中标书商应共同指定一家加工服务商,并向甲方提供一份全部中标书商签字盖章的图书加工服务商集中指定确认函。图书加工服务的费用和结算形式由中标书商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4.图书验收及付款方式
4.1 乙方在按甲方要求供货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拆包验收完毕,出具合格报告,图书馆在验收合格,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二个月内付清书款(遇寒暑假顺延)。
4.2 在本协议期内,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图书码洋(码洋数按图书定价计算)的_ 73% 结算。
4.3 乙方应在结算书款时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发票应能清楚地反映其码洋、销售折扣、实洋三项内容,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实洋付款。
5.违约责任
5.1 乙方承诺配送的图书全部为未经使用的正版合格图书,若出现盗版及非法出版图书,愿以书价的十倍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确认为不良商家记录,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下一轮的投标。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退换,并承担所退图书产生的运输费用:
(1) 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污损;
(2) 出版社印刷、装订造成的质量问题;
(3) 非本科类(高职高专类、中小学类、儿童类等)。
(4) 活页书、袋装书、线装书,小于64开本(包括64开)的书以及明显不适合本图书馆收藏的图书;
(5) 实际到书与采访订单不符(书名、ISBN、出版年、价格等)。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错发、重发图书等情况;
(7) 因乙方提供书目信息错误或不明确(如读者对象、版次未注明等)而造成甲方订购错误的图书。
(8) 因甲方误订,但未加盖馆藏章的图书。
5.2 由于图书本身的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达甲方现场。并由双方协商决定包退、包换或贬值处理。
5.3 乙方必须按甲方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出版,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协议履行的不可抗力事情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或册数超过订单订购数的20%即可认定该乙方不具备供货条件,视为乙方违约。一旦甲方提出终止供货的要求,乙方必须接受,终止供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为尽可能消除因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要求供货所造成的影响,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货商补订图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4 经由乙方组织到各地图书经销点现采的图书,自购买日起,一周之内将采访数据送达甲方,2周之内到书率95%以上。
5.5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验收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已经验收,损失由甲方自负。
5.6 甲方未能按约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书款的万分之一赔偿乙方。
6.其他
6.1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0月 08 日起,至2016年 12 月 31日止。
6.2 在本协议执行期内,如需要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由双方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3 在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与协议条款发生异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执行。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6.4 在执行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在15天内通知对方,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寄送权威机构的证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因单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提出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5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属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协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供货协议。
6.6乙方承诺甲方在浙江省内享有优惠图书馆待遇,在合作协议期内,乙方如给予浙江省其它图书馆更优惠的待遇,立即通知甲方同时享受。
6.7 本协议中所指的“到货”均为乙方将图书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6.8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宁波大学(公章) 北京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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