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合伙协议(集合5篇)合同屋

时间:22-09-22 网友
美发店合伙协议(集合5篇)合同屋

美发店合伙协议 第1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店名、地址及合作期限

1.店名:

2.地址:

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为期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2、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3、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4、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 %,乙方 %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 方保管, 方监管,在每月 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1、需要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 %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双方就项目情况不得隐瞒、欺骗对方,不得做有损于对方权益的任何事。如有违背,过错方需赔付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

4、

第九条:纠纷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注意事项

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禁止使用的字样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xx)》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4、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①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② 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明确写明。③ 查阅账簿的权利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④退伙的权利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① 足额出资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实际交付出资② 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③ 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④ 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美发店合伙协议 第2篇

合伙人:

甲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人秉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综艺造型专业美发。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合伙人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计总投资人民币29万元整,即甲方出资11万元,乙方出资10万元,丙方出资8万元。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盈亏按月结算,盈利有了10%就分红。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如合伙人要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本店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甲方在处理业务及日常事项时,须征得乙方和丙方的认可。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有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内部分歧,有分派现象。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其出资额充公。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限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审美观点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处;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1、合伙人在经营合同协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装修、经营期间,任何股东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股金一律充公。

3、在经营期间,店内所有开支及收入都应有三合伙人经手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合伙人(签字):

乙方合伙人(签字):

丙方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美发店合伙协议 第3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店名、地址及合作期限

1.店名:

2.地址:

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为期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2、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3、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4、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 %,乙方 %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 方保管, 方监管,在每月 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1、需要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 %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双方就项目情况不得隐瞒、欺骗对方,不得做有损于对方权益的任何事。如有违背,过错方需赔付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

4、

第九条:纠纷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注意事项

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禁止使用的字样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xx)》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4、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①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② 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明确写明。③ 查阅账簿的权利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④退伙的权利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① 足额出资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实际交付出资② 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③ 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④ 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美发店合伙协议 第4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店名、地址及合作期限

1.店名:

2.地址:

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为期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2、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资本的 %。

3、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4、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 %,乙方 %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 方保管, 方监管,在每月 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1、需要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 %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双方就项目情况不得隐瞒、欺骗对方,不得做有损于对方权益的任何事。如有违背,过错方需赔付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

4、

第九条:纠纷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注意事项

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禁止使用的字样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xx)》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4、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①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② 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明确写明。③ 查阅账簿的权利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④退伙的权利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① 足额出资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实际交付出资② 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③ 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④ 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美发店合伙协议 第5篇

合伙人:

甲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人秉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综艺造型专业美发。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合伙人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计总投资人民币29万元整,即甲方出资11万元,乙方出资10万元,丙方出资8万元。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盈亏按月结算,盈利有了10%就分红。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如合伙人要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本店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甲方在处理业务及日常事项时,须征得乙方和丙方的认可。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有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内部分歧,有分派现象。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其出资额充公。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限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审美观点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处;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1、合伙人在经营合同协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装修、经营期间,任何股东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股金一律充公。

3、在经营期间,店内所有开支及收入都应有三合伙人经手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合伙人(签字):

乙方合伙人(签字):

丙方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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