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1篇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收购▁▁▁▁▁▁▁▁行业的(股权资产专利权),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产权交易网、并购周刊及其他媒体(甲方的客户资源)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一)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乙方要求按前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资产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2篇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收购▁▁▁▁▁▁▁▁行业的(股权资产专利权),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产权交易网、并购周刊及其他媒体(甲方的客户资源)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一)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乙方要求按前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资产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3篇
出让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 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实收资本为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 。登记住所地: 。公司经营范围: 。
二、本协议甲方自然人 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 万元;
三、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1、目标公司资产合计 元;
2、目标公司负债合计 元;
3、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元;
4、上述资产、负债及明细详见甲方提供的目标公司 年 月资产负债表及明细。(该目标公司 年 月资产负债表及明细为本协议之必要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四、甲、乙一致同意,目标公司 作价为人民币 万元进行股权重组。该作价是各方基于目标公司 年 月资产负债表及明细的真实性,并充分考虑到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各项损益、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协商的结果,各方不得以作价与报表不符,或以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市场行情变化、宏观政策影响等理由反悔。
五、重组方式以目标公司 %股权作价人民币 万元,甲方出让 %股权的方式进行承债式重组。
六、应付账款已列明的部分由新股东承担,附件中未列明的由原股东承担, 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前对外担保及未列明事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以股权做担保。
七、考虑到目标公司为 年成立的公司,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前发生过多次转让,因股权转让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引发目标公司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据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并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 元作价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支付给甲方的协议股权转让金按以下的约定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向甲方支付。
在工商股权变更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万元;
第三条交割程序
1、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为股权交割基准日,基准日之后的目标公司的经营收益或亏损按股权转让后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交割基准日之前的本协议及附件未披露列明的债务或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后,丙丁 己方派员立即进驻目标公司与甲乙方人员办理资产、资料核实交接。
3、在交接完成后,甲乙方立即着手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批准、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书面确认、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文件、目标公司章程的修改等一系列工作。
4、甲乙双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后60日内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责任与义务
一、出让方的责任与义务
1、出让方必须按本协议书规定出让其持有的协议股权。
2、出让方必须提供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应由甲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股权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3、出让方必须协助受让方办理本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即 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为乙方持有 %的工商登记手续和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
4、在协议签订当天向乙方移交 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车辆、库存产品、银行存款等。
5、出让方保证本协议及附件所披露的资产、债务的真实性,交接后发现资产缺失或未披露的债务(包括担保责任)出现,受让方有权在后续的应付股权转让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如剩余股权转让款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赔偿,并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二、受让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本协议书规定向甲方支付协议股权转让金。
2、提供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并出具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必需的各项文件。
3、及时办理协议股权转让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乙方交接后及时签署交接确认单。
第五条税费承担
1、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所需支付的法定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收由出让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足额赔偿。
2、如乙未能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支付股权转让金,则从逾期之日起,乙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股权转让金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90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及时办理股权转让回转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拖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变更、过户手续,如甲方拒绝办理或拖延时间超出90天,则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 己六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对本协议内容的覆盖、变更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附件一、 年 月份《资产负债表》、附件二、《固定资产表》、《其他存款清单》、《应收帐款清单》、《库存清单》、《应付帐款清单》等明细表是本协议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基于本协议双方签署供工商行政机关变更登记之用的相关协议、文件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规定之货币单位统一为人民币。
5、本协议规定之履行日均指日历日,并非工作日,履行日期均指公历。
6、本协议一式七份,各方各执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己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4篇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收购企业资产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收购(收购对象名称);
(收购对象)概况:
第二条 委托收购价格为人民币元。 本委托收购价格为包干价,包含乙方为促成项目成交所支出的各类费用。乙方应当在不高于本委托收购价的基础上开展收购事宜。
第三条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与转让方就收购事项进行前期洽谈,拟定和收购事宜相关的`收购方案。
第四条 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和自身资金实力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甲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甲方基本情况简介;
5、甲方关于同意收购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资料为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第六条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另行出具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乙方可以向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范围。
第七条 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提供的资料,乙方均认为可以向股权转让方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已获得甲方授权。甲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八条 双方均应就委托事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承担保密的义务。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任何资料和文件。
第九条 甲方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完成本次收购事宜。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委托处理收购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项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如实客观的通报相关情况。甲方应根据项目
的进展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第十一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委托收购行为,不得违反付款约定,不与转让方私下接触,洽谈成交。
第十二条 甲方同意在项目进入正式启动阶段后(以乙方取得转让方授权转让委托书为准),积极配合乙方,按要求交纳收购保证金,保证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乙方促成甲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
如项目实际成交价低于本协议委托收购价的,甲方同意将其中的差额部分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如实际成交价和委托收购价之间的差额低于委托收购价的2%的,则不按照差额计收佣金,甲方按照委托收购价的2%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应当在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5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四条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期满两年之内,甲方如与转让方在未经乙方允许或监督的情况下,私自达成与本协议同一标的的资产转让协议的,则视为乙方委托收购成功,甲方必须继续履行委托承诺,并按双倍方式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自签约之日
起 个月止。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5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 %;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 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6篇
卖方:
买方:
担保人:
买方为於 注册成立之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卖方为一家同系附属公司及一家联营公司为本集团两家联营公司 公司及 公司之合营伙伴。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得悉及确信卖方、担保人、 及 ,连同(倘适用)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均为独立於本集团及本公司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一、将予收购资产
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买方将收购 已发行股本合共 %。将由 收购之销售股份相当於 已发行股本之 %。 现有已发行股本馀下 %由 拥有。 则投资於中国合营企业。
二、代价
就销售股份应付之代价将为 元。代价将全数以现金支付,其中 %订金(“订金”)将由 于签订收购协议后一个营业日内支付,余额 %于完成时向卖方支付。代价乃经参考卖方至今於 所产生投资成本厘定。代价及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乃经订约各方按公平基准磋商厘定。
三、先决条件
收购协议须待下列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
买方及担保人订立股东协议(“股东协议”),并於完成时生效;
买方完成法定及财务尽职审查,且各买方合理信纳(i) 之业务、资产、财务状况及前景所有方面;及(ii) 各成员公司之业务,资产及财务状况於收购协议日期至完成期间并无重大逆转;
买方合理信纳收购协议所载全部保证於完成日期仍属真确及准确;
买方就订立及履行收购协议之条款取得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或任何监管机构可能规定之任何类别一切必需同意,批准或其他许可(或视情况而定,有关豁免);
卖方向买方交付披露函件。
倘任何先决条件未能於 年 月 日或收购协议各方协定押後之其他日期(“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收购协议将告终止,并再无效力,而订金连同按年利率3厘计算之利息将於终止协议後 个营业日内退还买方,自此协议双方根据收购协议再无任何责任(除有关保密,成本及相关事宜之条文外)。不论上文所述,倘任何买方选择不完成收购协议,其他买方有权(但无责任)根据收购协议条款完成协议。
四、完成
待上述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後,收购协议将於截止日期後第 个营业日或之前完成。
五、贷款协议
於签订收购协议之同时, 与 订立贷款协议,据此, 同意向 提供 元贷款,按年利率3厘计息。完成时,贷款将转换为 结欠 之股东贷款。 将以其届时作为 股东之身分豁免 偿付贷款应计之利息。倘收购协议未能完成, 将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向买方偿还贷款连同於收购协议终止日期贷款应计之利息。根据上市规则第条,贷款构成向一家实体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 %之贷款。
六、有关 之资料
。
根据上市规则,收购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而根据上市规则第条,贷款构成向一家实体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8%之贷款。因此,收购及贷款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披露定。载有收购进一步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之通函将尽快寄交股东,以供参考。
七、上市规则之影响:
八、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收购”指 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向卖方收购销售股份。
“收购协议”指买方,卖方及担保人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之买卖协议。
“ 指 ,於萨 ” 注册成立之公司,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联系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营业日”指香港银行开放营业之日子(星期六除外)。
“本公司”指蚬电器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完成”指完成买卖销售股份。
“完成日期”指截止日期後第三个营业日。
“关连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代价”指销售股份之代价 元,根据收购协议须由 支付。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贷款”指 根据贷款协议向 提供之 元贷款。
“贷款协议”指 与 就贷款所订立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协议。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由 及一名独立第三方拥有之中外合作合营企业。
“买方”指 , 及 之统称。
“ ”指 ,於 注册成立之公司。
“销售股份”指将由 根据收购协议收购之 股本中 股每股面值 港元股份。
“股份”指本公司每股面值 元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卖方”指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
“担保人”指 。
“ ”指 ,於 注册成立之公司。
“ ”指 公司,於 年 月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全部已发行股本於收购前由卖方及 分别拥有 %及 %。
“ ”指 及中国合营企业。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指百分比。
就本公布而言,人民币兑港元乃按港元兑人民币元之汇率换算。
卖方(盖章):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买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7篇
甲方:
乙方: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负责基地小麦收购,乙方负责安排优质小麦种植基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小麦收购品种、数量
收购品种: 。
收购数量: 公斤。
二、质量等级要求
品种纯度达到95%以上。
“ 小麦”容重、水分、杂质等指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三、收购价格
对于质量符合“ 小麦”标准二等以上的小麦,其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麦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优质小麦基地的选定和相关技术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小麦按本协议第一、第二条质量规定进行检验,合格的由甲方入库。
五、贷款及结算
由甲方负责收购贷款,并按照小麦实际入库数量和本协议规定价格,即时与乙方结算。
六、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8篇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深圳市龙岗区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x,下称该公司)的股东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人民币xx圆整(¥xx元正)。
二、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三、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1%股权达成协议。
四、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五、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六、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深圳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七、生效要件、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陈建波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乙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9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乙方和丙方于 年 月 日签定《关于共同组建 相关事宜的协议书》(下简称“组建协议”),约定甲方在成立后分两期购买乙方的部分资产。其中第一期资产在甲方成立后 个月内接收;第二期资产暂交甲方无偿使用,在 年 月 日后分两批由甲方接收。
甲方已依法设立、并完成了对乙方上述第一期资产的收购,甲方愿意继续收购乙方的上述第二期资产。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资产收购
资产收购:甲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收购上述乙方的第二期资产(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清单略)(下简称“转让资产”),乙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向甲方出售转让该等资产。
资产交接:转让资产按下列方式分两期交付:
(1) 房产应在本协议生效日交付给甲方;
(2)其他资产应在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后 日内交付给甲方。
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1)乙方应在将附件1所列房产按本协议第条交付时协助甲方到房屋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缴还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2)乙方同意在根据本协议第条交付相关资产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产的发票、购买合同、资料等文件。
解除抵押合同:由于乙方已经把 房屋抵押给丙方,丙方和乙方同意在甲方支付第一期付款后 个工作日内终止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并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和缴还房屋他项权证手续。丙方并应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当天将有关抵押登记注销证明传真给甲方。
第二条 支付价款
收购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出售转让资产(包括第一期和第二期资产)的对价,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总额为人民币 元的价款(下简称“收购价款”)。
收购价款来源: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贷款 元(下简称“承债式贷款”),甲方承诺该承债式贷款将全部用于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并同意以未抵押的部分房产及其他未抵押的资产为该贷款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丙方则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定相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下简称“抵押贷款合同”)。
支付方式:甲方承诺将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
(1)第一期付款:人民币 元将在本协议第条抵押贷款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期付款:人民币 元将在甲方收到丙方 元承债式贷款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3)剩余的收购价款:人民币 元将自 年起从甲方税后利润中支付, 年支付一次。其中在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在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如果当期税后利润不足以支付应付收购价款,则该期因此未能支付的价款顺延至下一期支付,但最迟应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
第三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10篇
甲方:
乙方:
为帮助贫困村发展水果生产,提高村民经济收入,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水果(番石榴、生柑、青枣等)购销事项制定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村收购水果。
二、甲方应按果品质量制定收购最低保护价,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当天市场价收购果品,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则按保护价收购。
三、收购季节,甲方及时将当天要收购的水果数量通知乙方,并派业务员进村监督质量,同时安排好运输工具及包装品。
四、由甲方直接将款项付给果农,同时,将按收购每市斤果品0.05元付给乙方作为代理费。
五、乙方负责提供收购场所,积极联系村里的果农,并派人帮助甲方进行水果挑选及装车。
六、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11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独立且合法拥有网站(域名或名称为 )之事实,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的上述网站达成如下协议:
1、被收购网站的基本情况为: 网站,日访问ip为 左右,属于 网站;
2、本协议被收购的标的物包括域名为 和这 个域名所指向的空间的所有内容以及与此域名和网址上的内容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
3、收购费用和付款方式:全部收购费用为 元,分 期给付。
第一期:费用 元;给付时间为乙方取得与本网站相关域名的所有证明文件和注册证书等以及合法并实际获得域名管理权限之日(依照法律和法规,变更必须登记的以登记之日)起3日之内;
第二期:费用 元;给付时间为 乙方合法并实际获得网站空间管理权限之日起7日之内;
本协议所称合法获得管理权限是指双方自愿协议转让并依法变更了本协议所指标的物权属(依法应当登记的以登记为准);
本协议所称实际获得管理权限是指乙方取得甲方的管理密码 并单独享有;
4、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本网站被收购时其所有权是独立拥有且合法的;
(2)、甲方自愿将本网站以及以本网站为载体的知识产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依约足额给付收购费用后,甲方即不再享有与本网站相关的`任何权利,包括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
(3)、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当移交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证明文件和注册证书等;若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网站所有权人变更手续,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予以办理;
(4)、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收购费用;
5、因本网站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本网站在被收购前的所有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6、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12篇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收购▁▁▁▁▁▁▁▁行业的(股权资产专利权),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产权交易网、并购周刊及其他媒体(甲方的客户资源)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一)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乙方要求按前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资产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收购协议书 第13篇
甲方:(转让方)
乙方:(收购方)
目标公司:
鉴于:
1.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1%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 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xxx,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 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1%的股份。
第二条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1%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5.1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5.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5.4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5.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6.1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6.2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6.3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4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6.5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6.6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6.7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6.8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
6.9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6.10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
第七条乙方义务
7.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7.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竟业禁止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其他权利归属
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2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
11.4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2.1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2.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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