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精选8篇)

时间:23-03-27 网友

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精选8篇)

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共八 第1篇

甲方(房 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三)租赁用途: 。(居住/办公)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 (大写) 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本合同所产生的税金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发票开具(包括相关资料提供或房主亲自协同办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损失。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自房屋交付之日前所产生费用 由甲方承担, 自房屋交付之起所产生费用 由乙方承担:(1)税费(2)电费(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注: (请注明水、电、气等项交接余度及其他)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载明的联系方式应在变更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含短信、邮件)告知对方。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资质复印件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共八 第2篇

出租方(甲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道 小区 栋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共八 第3篇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纪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甲方所拥有之物业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元),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个月。租金按月结算,以形式支付甲方,由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缴付当月租金。

三、乙方已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正(元)作为房屋租金押金(保证金),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缴清租赁物业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本押金不得于租赁期满前抵付租金。

四、甲方已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已提供身份证明。甲乙双方已分别审查并确认对方真实合法性。

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在付清水、电、煤气费、管理费等应付付费后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保证内附属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使用。

2、负责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正常的维修使用。如甲方应及时进行房屋及设备维修,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赔偿。因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

3、甲方在租赁期内如转让该物业之所有权,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此物业。乙方不购买的,不得拒绝接受新业主继续执行本合约之出租权,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合同至租赁期满。

4、租赁期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限满日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5、甲方因该物业发生任何经济及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合同至合约期满为止。如因此而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期交纳房屋租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转租、转让、分租或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乙方保证不改变房屋用途。

3、如需与他人合作使用房屋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联营、经营均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4、因使用需要进行房屋内部装修,须经甲方同意。

5、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房屋。因此延误房屋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6、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原配置的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7、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易燃等违禁物品,或在该物业内进行非法行为。

8、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原配置的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房屋,乙方应当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9、租赁期内,该物业的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电视天线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

10、乙方于租约期满、解除合约或终止合约时,应即时迁出及交还该物业给甲方,如有任何遗留物品,甲方有权作出处置。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守约方有权提前合同,违约方应以等额于押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予以赔偿。如仍不足弥补因此造成之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仍就应作出赔偿,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 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收取违约金。逾期天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业主同意继续租赁的除外)。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 日,须按月租金金额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视为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除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外还须支付等额于押金数额之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9小点规定之应付费用的,应按欠费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租赁期满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人为损坏的,则在乙方押金(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期间,合同一方均有权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须退还押金,并支付等额于押金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赔偿。

6、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承租合同或已解除合同后,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还有权按月租金额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7、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 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8、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双方应共同遵守《 市 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的一方承担。

九、租赁期届满,乙方不得破坏物业原有装修,应以原状交还房屋给甲方。一切嵌装在墙体内的装修(包括乙方已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的装修部分),乙方一律不得拆烂、损毁及拆走,同时甲方不子补偿。除此之外,一切乙方搬入的可移动的财产均可搬走.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基于经纪方为租赁双方提供的中介代理服务,并促成签署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天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其中甲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元整( 元)。乙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逾期支付的须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每日按代理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至支付完毕之日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特一份,经纪方持二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已悉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相关事宜。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共八 第4篇

签订此房屋租赁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下面是关于浙江房屋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租赁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家具:衣柜、梳妆台、书桌  

(2)家电:电热水器、电视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共八 第5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合同条款如下:

一、 甲方 小区 号楼 单元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屋内水、电、暖设施齐全。

二、 租赁期限及租赁费

1、租赁期限为一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租金为 元,一次性交付,交付日为合同生效日。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转租、转让或发生火灾及从事各种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水、电、有线电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对房屋及供水、取暖设施要加以爱护并保持地面、墙壁及玻璃整洁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连带责任。

六、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如果协商未达成续租意向,乙方应在房屋到期当日搬离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屋内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支付损失费,同时终止合同。

八、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共八 第6篇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座落于 市(县、区) 号,该房屋为 室 厅 厨 卫,门面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 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 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月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年租金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房屋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 天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甲方应承担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到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二)乙方应承担责任:

1、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易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屋租赁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拟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合同填写内容请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

4、本合同条款由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共八 第7篇

根据《房屋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市大厦室房屋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贰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元整(含一个月押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乙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第三条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条甲方给乙方结算费时,应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甲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第七条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绝不维修的,乙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第十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交款有结余部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

第十五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伍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其返还甲方。乙方预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房房屋租赁的合同共八 第8篇

甲方: (户代表人)

乙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成全乙方发展事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北塘村公王爷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为免日后纠纷,特立出租房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转让土地座落、四至和面积

甲方转让土地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北塘公王爷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体位置(由双方现场认定)为: 第一块,东至路,西至唐英田,南至国修田,北至唐英田。第二块,东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会,北至国育田。第三块,东至四英田,西至国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积约为: 287.5平方米。

二、转让价款

1、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70元。

2、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款一次性共计人民币: 贰万零仟壹佰贰拾伍元整(¥20125.00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权移交

土地承包和使用权转让款于签订协议之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付清之时,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即永久转为乙方所有。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根据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权利。

2、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行使。

3、乙方承包经营和使用该土地时,如有权属纠纷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五、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该土地,否则退还转让款的双倍给乙方,并赔偿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期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户代表签名):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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