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 市 路 小区 栋 单元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
第二条 租赁金额
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租金按季结算,乙方应于每季 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未
付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交付清单》(见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
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该房屋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租期届满与房屋返还
租赁期满或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出租房屋及设施和附属物进行经常检查,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乙方在正常使用前提下,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可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以保证房屋安全并正常使用.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2、因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使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如需出卖上述出租房屋或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未提前通知到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维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规划批准用途或对房屋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和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因未提前通知甲方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须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使用,双方另行协商.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月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月以上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结构的。
(3)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4)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出租房屋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出租条件。租赁期限内若出现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后的 日前将上述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交付房屋的,除退还逾期交付房屋期间的租金外,并按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除补交欠租外,并按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押金,押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6、如果该房屋出租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则由甲方来承担所有的不利后果。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 、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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