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购销合同(9篇)
中药材购销合同1种养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养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交货时间及数量 价格保护价: 。
第二条 质量要求: 。
第三条 种苗提供方式为□甲方自备;□乙方提供。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 ;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 。种苗价格为 元株,合计 元,种苗价款结算方式为:□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收购保证金:乙方(□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 种植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第六条 交货方式: ;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货或乙方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将产品或乙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__场价格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种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全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 份,乙方 份,工商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药材购销合同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更方便、更快捷地采购中药材种苗,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材种苗共计15公斤,总金额为人民币3150000元。甲乙双方按实际采购种苗的数量结算;
二、种苗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种苗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总价款的20 %即人民币630000元,余款在次年按种苗的存活率(≥85%)一次性付清;
五、种苗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种苗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种苗,甲方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额;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种苗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退货;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种苗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X月X日至X月X日止,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合同。
甲方代:乙方代表:
年 月 年 月
中药材购销合同3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 ,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方负担。
6.包装物由 方供应,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政策性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遇到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含),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价格确定后,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4)其他: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中药材购销合同4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数量、质量标准、金额、交货日期
二、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需方企业标准验收,验收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加工处理费用或货退供方。货物保质期为三个月。
三、 包装要求:统一规格的编织袋包装,打净重40公斤包的标准包(毛重不得少于40.15公斤)。
四、 交货地点、方式:需方到供方仓库( )提货。
五、 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厂家且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后付清全部款项。
六、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用汽车运输,运费由需方负责;供方负责装车其间所有费用。
七、 其它约定事项:供方在为需方供货期间不得向其它方供应相同品种的货。
八、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及赔偿另
一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 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本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药材购销合同5甲方:乙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
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第二条 产品的验收
符合《中国药典》__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药材购销合同6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
2、规格:
3、包装要点:
(1)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2)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3)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4)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5)包装物由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第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第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第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账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第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 %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情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中药材购销合同7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原药材,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合同以下条款:
一、订购原药材数量与价格(可另附清单)
二、质量商定标准:□符合《中国药典》版一部标准;□部颁标准;□样品为准。
三、付款结算方式:原药材运到甲方后,经甲方验收入库、取样质量检验合格后,凭甲方开具的验收单据45天内付款。
四、交货地点: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仓库。运费由乙方负担。
五、供货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须在 天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因甲方业务调整采购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修订采购计划。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采取降级降价处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签订的合同条款,如期将原药材运至合同规定的地方。如乙不能如期交货的,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的,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的,乙方将按所签订合同货物款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同意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采取降级降价处置。
3、因市场价格调整,需要调整供货价格,乙方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
(三)双方共同协定
1、每次下达采购订单合同时,当质量标准无法确定的,以甲方提供的原药材样品为执行的质量标准,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保管。
2、货到甲方处,甲方必须在两星期内出具质量报告,如未出具质检报告的,视为甲方确认验收合格;特别情况双方协定。
3、经质检不合格的原药材,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甲方可以代为保管,因保管不当产生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合同产生的异议或纠纷,按合同条款和法规处置。
七、合同执行期限:20年月 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药材购销合同8甲方: 安徽振扬农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孟 彪(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更方便、更快捷地采购中药材种苗,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材种苗共计 ,总金额为人民币元。甲乙双方按实际采购种苗的数量结算;
二、种苗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不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种苗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总价款的 20 %即人民币余款在次年按种苗的存活率(≥85%)一次性付清;
五、种苗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种苗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种苗,甲方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额;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种苗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退货;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种苗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合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药材购销合同9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
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第二条产品的验收
符合《中国药典》版一部标准;封存样品为准。
第三条交货地点:
第四条违约责任解决方式:由于出现质量问题,退回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回款方式:汇款或转账。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若发生争议,则由滨海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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