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借款合同

时间:23-03-10 网友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借款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借款合同。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络 :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早或推延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那么,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当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理解乙方的借款用处,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假设甲方按合同约定提早收回款项,那么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早承当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早还款。

5.2 自觉承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理解及监视。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当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那么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早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早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回绝承受甲方的监视;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局部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收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杭州市  。

甲方:  乙方: 丙方: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络 :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早或推延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那么,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当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理解乙方的借款用处,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假设甲方按合同约定提早收回款项,那么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早承当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早还款。

5.2 自觉承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理解及监视。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当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那么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早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早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回绝承受甲方的监视;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局部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收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杭州市  。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模板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络 :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早或推延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那么,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当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理解乙方的借款用处,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假设甲方按合同约定提早收回款项,那么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早承当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早还款。

5.2 自觉承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理解及监视。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当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那么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早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早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回绝承受甲方的监视;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局部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收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杭州市。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联络 :担保方〔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络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早或推延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那么,视为违约。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当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4.2 丙方完全理解乙方的借款用处,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4.5 假设甲方按合同约定提早收回款项,那么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当连带保证责任。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当连带保证责任。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早承当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早还款。5.2 自觉承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理解及监视。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当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那么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早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6.3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早收回借款: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6.3.2 不配合、回绝承受甲方的监视;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6.3.4 其财产重要局部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收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7.2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杭州市  。甲方:  乙方: 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合同〔连带责任〕 甲方〔借款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贷款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法定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详细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开展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额: 万元〔大写: 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2.借款期限: 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假如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 %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将该项 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 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

2.甲方拟进展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时;

3.借款到期时,但乙方须在借款到期前、即 年 月 日前的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 万元。

2.假设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不超过 万元〔包括 万元〕,那么债转股时不考虑甲方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乙方在施行债转股时,假如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 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 %;假如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那么在上述根底上按比例折算;

3.假设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在 万元〔包括 万元〕以上,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 万元,那么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 万元计算,因此乙方在施行债转股时,假如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 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 %;假如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那么在上述根底上按比例折算;

4.假设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介于 万元与 万元之间,各方确认的甲方的无形资产在 ~ 万元之间,因此乙方施行债转股时,假如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 万元所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下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 -甲方的净利润/ 〕÷  × %;假如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那么在上述根底上按比例折算;

5.假如在增资扩股时,甲方的财务报表不满一个完好的会计年度,那么以增资扩股时上一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累计净利润换算为全年净利润为基准。

四、甲方进展增资扩股时假如乙方提出债转股要求,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份数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支付应付的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债转股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须聘请注册会计师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当甲方发生资产总额缺乏以抵偿其负债总额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资金。

七、乙方有权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情况,假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报表、资料,并为乙方的相关工作提供方便。

八、假如甲方及其股东阻碍乙方顺利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资金使用费,甲方须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九、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日内将 万元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于本协议规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逾期应按日支付 ‰逾期息。

十、甲方承诺:乙方获得的资金使用费应附有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证明或相应的减免税证明。如甲方对此不能予以确保的,那么由甲方承当相应税赋。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假如甲方进展增资扩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甲方增加投资的权利。

十二、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对本协议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承当连带责任。

2.丙方有权利监视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及资金使用费。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偿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归还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归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之后,有继续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十三、借款到期时,即至 年 月 日,假如乙方仍未行使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权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 万元及资金使用费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履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十六、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受权代表〕:

丙方:

签字:

年 月 日

标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连带责任〕范本 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方案的要求。信贷方案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方案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方案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方案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连带责任)

出借方(甲方):

住所地:

联络 :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络 :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早或推延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那么,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当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理解乙方的借款用处,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假设甲方按合同约定提早收回款项,那么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早承当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早还款。

5.2 自觉承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理解及监视。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当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那么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早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早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回绝承受甲方的监视;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局部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收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连带保证契约书(借款担保)

债权人xxx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xxx简称乙方。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xxx与甲方间已于xxxx年x月x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xx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局部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局部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局部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别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 出借方〔甲方〕

住所地:

联络 :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络 :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早或推延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那么,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当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理解乙方的借款用处,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假设甲方按合同约定提早收回款项,那么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早承当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早还款。

5.2 自觉承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理解及监视。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当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那么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早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早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回绝承受甲方的监视;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局部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收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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