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精选15篇)
工程施工合同1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六、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款项。
七、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生效,本协议生效后承包方和发包人各持一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合同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建筑工程申请认证!财富值双倍检索优先专属展现同行交流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 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3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厂区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__开发区
三、工程承包范围:一栋加工车间、一栋仓库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加固处理,包工包料,(包括成空、喷灰、复喷复搅、成桩))按当地水泥市场价格:复合硅酸盐水泥32.5,335.00元/吨
四、规格及工程量:水泥标号:32.5级。总桩数约1252棵,设计桩长6.5米(含桩头),桩径500㎜,总进尺约10000米
六、工程造价:约29万元
1、桩基施工单价(中标价)29.00元/米,大写:(最终结算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一并进入结算)。
2、税金另加0.99元/米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八、施工工期:
本工程有效工期25天,暂定于自年月日开工,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及监理方签证后,工期顺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施工中停水、停电8小时;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九、工程师职责
9.1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监督及协调有关单位、周边群众关系,报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审批现场签证,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9.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负责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等检查及验收。
十、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的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等。
2、负责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地下管网资料,处理管线、电缆、原有旧基础等地下障碍物。
3、提供建筑物的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3天内提供设计图纸2份,并在3天内将承包方上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定交与承包方。
5、按协议条款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6、承担本工程的桩基检测费用为: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双方确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确保按时竣工和移交。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开工前3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做好建筑物的定位验线工作,及时上报施工资料。
6、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拨付
1、本工程竣工结算按中标价加签证方式结算。变更签证部分根据双方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按照综合单价计算。
2、工程款拨付: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分期付款:
(1)设备进场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
(2)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10日内拨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说明、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
2、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部门勘验鉴定。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十三、工程保修期从开始强夯施工时至夯后基础竣工验收合格终止。
十四、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为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损失。
2、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结算完后,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每日向承包方偿付拖欠工程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发包方为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2、工程未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发包方3份,承包方3份。
十八、补充条款
1、场地电源.变压器必须按规定接到施工现场50米处
2、强夯施工前按施工方要求由发包方开挖排水沟并承担费用。
3、由建设方定位放线(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验线核实.签字方可施工。
4、工农关系由建设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5、《试夯》,如有设计图纸变更,所造成强夯施工桩延误,设备进出场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6、设备进场前,先签订施工合同,设备进场时支付施工方工程总造价的50%的工程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工程施工合同4甲方(全称):(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苏地-B-23地块项目外遮阳工程(一标段)(16#17#21#楼)
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马运路北,滨河路东天之运花园工程内容:外遮阳制作供货和安装
二、工期要求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要求
四、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贰年
五、合同价款
单价:252元/㎡,图纸面积为2851.68㎡
总价:(大写)柒拾壹万捌仟陆佰贰拾叁圆(小写)¥718623元整乙方组织生产前,须现场测量窗户尺寸,并向甲方出具实测尺寸清单,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生产,此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排产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苏州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5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范围
1、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总承包该工程施工。
2、工程范围:依照×××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内的工程项目,通过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行并按设计所要求的技术指标进行施工。
三、承包造价
工程承包总造价:人民币:元;小写RMB¥:元包干。施工中如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项目按投标文件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所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决算;投标文件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人工和机械费;主材价格执行投标文件自报价格,没有自报价格的执行同期指导价或市场价。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行业标准《沼气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合格。
2、本工程在施工中,土建部分、设备安装等,所有用于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地材除外)及设备,必须合格,无产品合格证的设备及原材料严禁在本工程项目中使用。
五、付款方法
自乙方人员进场15天内,甲方预付乙方30%的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直到85%,每笔工程进度款审批时,不得超过三天,余款除留5%质保金外,其他款项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全部付清,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施工工期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后,进场时间由市能源办确定,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工期按有效施工日240天,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所造成的损失可协商解决,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充分注意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制定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办好意外工伤保险,杜绝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施工,不准因施工而造成环境污染,并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有序堆放。
八、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现场施工及调试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如:临时用水、电、施工用电费用由甲方承担;负责将自来水及总电源引入沼气站内乙方指定位置。在乙方进行试水试压
试验时为乙方提供足够水源。做好施工地段与牲猪饲养生产线的防疫及隔离工作。
2、组织好设计、监理对工程项目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协调好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关系,处理好地方政府及村、组农户的关系,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3、本工程中,甲方须派1名施工技术人员(有相应资质)为工地常驻代表,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及有关部门的衔接。
4、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款项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根据乙方施工进度,组织好分部分项工程现场验收。配合好乙方组织工程的调试,运行工作,并选派人员跟班实习、操作和调试。
乙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履行好施工单位职责,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工程任务,力争建设单位的投资发挥最佳效益。
2、在安装调试期,应对甲方选派的沼气站操作人员进行实地培训,使甲方能熟练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
3、乙方施工人员须服从场内消毒制度。
4、设备自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一年内无偿保修,并保证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
5、本工程乙方不得转让。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按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并同时支付守约方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待甲方付清合同款的100%时归甲方所有。
2、如甲方原因致使沼气工程不能正常运行、正常验收,则在合同设备安装结束后365天内,甲方应当无条件为乙方结清全部合同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交二份由市县主管部门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施工合同6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外门脸底商平开门、旋转门、铁艺装饰门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装饰验收标准(JGJ73―91)。
1.6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注:(双方约定单价明细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按双方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第2条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为首付款依据,施工图由乙方自行设计,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小时以上( 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此工程于 月 日 日供热,若供热前乙方需保证封闭结束,如不能封闭需考虑临时封闭措施。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此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以备主体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6.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之日后,甲方首付款 %。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 %以上,付款 %。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 %,付款 %。
第四次付款按双方商定结算价格结清,付款 %。
第五次付款尾款 %质保金 年。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进行修改方案,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额 %的日违约金。由于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 %日滞纳金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其它
第13条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7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六、工程承包范围: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 天以上(每次连续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 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3、余款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 %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留 %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 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 %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 ;乙方保修联系人: 。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 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 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 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区签订。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8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承包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座落地点:
3、材料说明:详见报价清单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劳务、包材料、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安装质量、包安装验收合格等进行包干施工,向甲方交付劳务成果。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应按时完成电梯土建、基坑施工;电梯井道工程安装施工;电梯安装、调试、装修。同时保证合同电梯安装工程质量,包验收(包括甲乙双方组织的内部验收及质检部门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现行有效且的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试验方法等质量标准以及电梯厂商的技术要求。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安排材料进场,实施施工,并在年月日前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
4.2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包干总价(含税)为:
5.2合同包干总价款已包含电梯土建、基坑施工,电梯井道工程安装施工,电梯安装、调试、装修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目的的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须就本项目电梯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__x付款方式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指定项目代表为。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梯厂商所提供的土建技术要求、井道钢结构技术要求、电梯安装技术要求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技术要求制作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交由甲方审定后乙方组织实施。
7.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4协调业主给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电、用水、场地。
7.5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7.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7施工过程中,甲方有监督按照图纸施工的权力。
7.8按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指定的项目代表为: 。
8.2乙方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3乙方须保证施工人员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甲方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土建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8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9施工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0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1负责电梯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2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3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
8.14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双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
8.15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16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因电梯本身质量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核验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5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
1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及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
12.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2.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上注明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任一方按本合同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对方。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9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_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__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__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__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程施工合同10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范围:
第二条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 支付方式:
第三条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_住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1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概括
第一条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高频振动筛场地十字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黄石市黄金山有色工业园
3、工程内容:。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道路部分)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内容包括:300厚石灰垫层、200mm厚6:94水泥稳定碎石导以、300mm厚C30混凝土面层以及道路两旁站、卧石安、砌,不含路基土方开挖部分。道路施工图(具体见工程预算附表、同具法律效力)。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包干价:壹佰陆拾壹万元(¥:1,610,000.00元)结算。
5、如施工现场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标高不符所增加的工程量或增加的其它工程量,由甲方现场确认。依据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定额()计价,综合费率按市政工程以直接费为基数的二类工程工程取费,人工费按鄂建文[]80的通知进行调整,材料价格参照当期
黄石市信息价。
第二条绝对工期:经双方约定为个工作日,开工时间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四条合同价款含3.46%的税率。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债权代表:向守元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六条甲方工作: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2、组织甲乙双方、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会审。
3、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第七条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八条乙方工作: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乙方在开工前5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计划,批准后必须按施工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和监督。
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4、施工中必须经常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不得超标污染环境。
5、施工中的工农关系,由乙方负责处理。
6、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保证道路有序畅通。
7、乙方负责土方及渣土外运,自行负责处理。
第三章质量及验收
第九条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1、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一,乙方预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验收合格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2、施工中经检查检验,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费用自理。
第十条乙方竣工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和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前,必须做到工完料尽,拆
2、甲方收到乙方痛工验收报告之日起七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工程合格后,办理竣工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保修期为一年。
第四章工程结算
第十一条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形象进度的50%,甲方审核后,按实际预付总额的30%支付工程进度款。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结清余下款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价款,在发生下列情况应作调整,即按程序办理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审批的施工方案。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施工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因乙方施工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经处理后仍未达到设计要求,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乙方应按合同工期按时完成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扣款500元。
第六章其它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12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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