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有限公司
------国内货物公路运输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方): 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规定,由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与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国内公路运输服务。在服务全过程中,乙方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操作指令,积极高效地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任务。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相关部门认可的国内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和完备的手续、相应的运输能力,并且能够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辆,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证:
A.符合运输货物条件的质量完好的车辆;
B. 经验丰富的驾驶员;
C. 年审合格的车辆;
D.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车辆营运证等合法证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运输方式。乙方应保证对其拥用或合作的车辆定期检修或检查,使车辆处于安全正常运行状态。否则需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根据双方约定,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的出货通知后,应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货地点,不得延误时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用车或不将货物交给乙方运输,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提货时,乙方须派指定人员在装车前对所提货物进行验收,检验货物外观,清点货物件数,核对单货数量是否一致,并在发货单或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4.乙方提货人员在装货过程中必须察看装载情况,并要求装卸人员规范操作,避免不规范的操作造成的货物破损或损坏。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指令,了解货物品名、货物价值、运达时限及运输装卸要求。
5.乙方必须确保所有托运货物的安全,不使货物受潮、受热、受损、受挤压、丢失等。乙方应对所托运货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托运货物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险物品混装,因装卸货物不当或其它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乙方应对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其运输过程实时跟踪并进行情况反馈。按要求及时提供车辆在途信息,要求每天上午10:00前和下午16:00前各反馈一次在途信息。
7.在货物运输途中出现任何问题 如交通事故、交通中断、物损等意外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指定联系人或有关负责人,同时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害扩大,并根据甲方指示处理。如果乙方超过24小时未能报告,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无法向其保险公司索赔,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准时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交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仔细核实收货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遇收货人要求变更收货地址,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若出现因故无法送达或收货人拒收等问题,乙方应立即将此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通知甲方,并等候指示。如果货物被拒收,乙方应在送货单上注明拒收原因。若客户拒收原因是由于乙方运输造成的,则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9.卸货,由乙方负责按收货人指定的位置安放好货品。装卸车过程中,乙方应防止野蛮装卸(包括抛、推、滚动等),凡是在卸货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损伤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按照由甲方指示处理,且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当甲方需要查询货物的卸货及送货信息时,乙方必须将到达时间、卸车时间、卸货完毕时间及货物签收时间及时汇报给甲方,并妥善保管签收单正本,直至交给甲方。
11.货物到达目的地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更改送货地点或将货物返回发货地,乙方应无条件地执行,从异地返回的价格按照从始发地发出的合同价格执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及补货运输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任何情况下乙方对甲方托运的货物不得留置,如遇特殊情况(自然灾害或受不可抗因素的影响),必须第一时间反馈给甲方,并积极的采取弥补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责罚。
13.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需达到甲方运输标准;对不能达标部分,乙方必须限期(在30天内)整改,超过30天仍未达标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14.甲方所发货物超过10个立方或3T时,需乙方配合甲方免费安排车辆上门接货,如乙方不能安排车辆时,应承担相应的短途车费,低于10个立方或3T时,由甲方负责送至乙方公司发货点或由甲方补给提货费用,由乙方上门提货。
15.合同生效期间,乙方需无条件承运附件《报价表》所有价片区的货物,若因故不能承运时,乙方承诺按所报单价和甲方发货数量计算出运费总额之10%作为补偿,由甲方自行安排,补偿费用将从乙方最近的一次运费结算中扣除。
16.按照甲方的签收要求(盖章,签收人姓名,签收日期或签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签收日期,如需要盖章的必须是盖章签收,如有特殊签收要求,按签收单或甲方相关提示签收)将签收单由收货人签收后按时间要求返回始发地交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提供运输货物的装卸标准、装卸工艺规范及所托运货物的准确卸货地点、时间、签收人等必要信息。
2.若因甲方提供信息错误造成错送,甲方承担运费及相关损失,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追回错送货物。
3.甲方委托的货物应非国家法律明文禁运产品。
4.甲方应确保委托货物的包装符合要求,一旦货物交接完毕,即视为甲方货物包装符合乙方承运要求。
5.甲方有义务按附件约定价格向乙方支付运费。如果甲方要求提供超出所附价格条款之外的服务,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1.具体运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各种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2.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运价,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生效。
3.同一日内甲方分批次发运到达同一目的地的同一收货人的货物数量进行累计收费,只开一份总单。
4.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交有关上一个月发生且根据本合同规定应由甲方结算的运输费用的结算清单(包括月结时间段内的服务费用清单与汇总和相关的文件及单证)。
5.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清单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并于次月20号前双方共同协商和确认有差异的费用。月底25号至30号付款。(例1月发生的运费,3月10号前乙方给到甲方账单,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签名盖章,乙方提供合法发票与甲方结算运费,甲方3月20号前核对完毕3月25号到30号间付款。
6.在甲方支付运费前,乙方必须把所付运费当月出发货物的签收单完整无误的全部返回甲方,否则甲方将有权因此而滞后支付运费。
7.在交付过程中所产生的搬运或其他费用乙方需在产生时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需注意控制成本,并提供相关费用的证明材料,除发货单据已经列明的费用之外,未经申报或未获甲方同意的费用,以及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情况下,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送货人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8.乙方承诺所承运货点均具备不少于20平方临时存放面积,若遇客户要求等通知送货,乙方应将货物妥善入库保管,并提供15个工作日的免费存放,超过此时限,无论货物大小,均按体积计算仓储费用,统一为每立方每月10元。乙方每月5号前提供一次上月仓储货物的清单,双方核对确认。
第五条 责任与赔偿
1.从乙方的授权人在甲方的出货单上签收开始,至甲方的客户在乙方携带的甲方出货单签收为止,乙方作为承运人对运输全过程负责。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办理车辆及货物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价格中已包括货物保险费用),乙方对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污染、变质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员及财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返回指定的签收回单,若乙方签收回单造假,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错送,应由乙方更正送至甲方指定的正确地点,且甲方无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如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送货延误,按附件《关于对承运商运作质量的奖惩标准》执行,同时由上述原因引起收货人对甲方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6.因甲方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而导致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赔偿。
7.如因费用结算、赔偿、付款日期等问题乙方有争议时,应书面先知会甲方,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不得因此而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私自扣押甲方所委托的货物或签收单。否则,乙方需承担因私自扣押甲方所委托的货物或签收单而给甲方及甲方客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8.等通知放货的货物必须按照我司的书面完整手续执行放货,没有我司的书面完整手续而放货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私自放货,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一切相关机密,包括商业、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包括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恶劣影响,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对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终止后,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 合同期限与解除
1. 本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本合同签署前本合同下的业务已经实际履行的,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能力,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满双方的业务关系仍保持的,则本合同将继续有效,但期限应视为不定期限。
2.本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3.任何一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但是双方正在发生的委托业务以及正常范围内的清算应当履行完毕。
3.1乙方提供服务未达标且经过整改仍未达标的(整改期限为1个月),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3.2 乙方整车失踪;
3.3 乙方遭遇破产、清算;
3.4 甲方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货物被第三方留置;
3.5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因素。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
2.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价格表》)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3.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运输价格表》
附件二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公路运输合同 (范本 )》相关文档:
最新公路运输合同5篇12-31
公路运输合同详细版(4篇)12-31
公路运输合同12-31
公路运输合同样本6篇12-31
物流公路运输合同11篇01-31
国内公路运输合同范本协议书02-21
公路运输合同02-24
货物公路运输服务合同通用版范文02-24
普货公路运输合同电子版范文5篇02-24
公路运输合同 (范本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