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书(通用15篇)

时间:22-09-18 网友

产品购销合同书(通用15篇)

产品购销合同书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原产地: 生产厂家:

  2.交易数量:

  3.单价: 总价款: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 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 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 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 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 质量标准或参数:

  部件b: 质量标准或参数: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 作业水平:

  部件b: 作业水平: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 采用技术:

  部件b: 采用技术:

  7.产品功能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

  对操作人的影响:

  数据安全:

  安全标识: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

  防晒要求:

  抗震要求:

  防灰尘要求: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

  审美要求:

  第二条 运输

  运输办理方:

  运输费用负担方:

  运输方式:

  始发地点:

  到获地点:

  承运人:

  第三条 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 。

  甲方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 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 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 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

  检验技术手段:

  检验方法:

  检验合格的标准:

  第七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 %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 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 %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 (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 (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

  支付地点:

  第九条 担保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定金 元。

  第十条 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 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 内(时间)维修由 方负责,费用由 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 方提供,费用由 负担。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 免除责任:

  情形b: 免除责任: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 免除责任:

  情形b: 免除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

  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 保险

  由 方于 前对标的物向 __保险公司办理 保险,保险费由 方负担。

  第十七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 审查批准后生效,由 方于 年 月 日前向 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 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 方承担。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

产品购销合同书2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书3

   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 年 月以前(或 月 旬内)向需方交售 (农副产品) 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 (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 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 ;

  b.验收手段: ;

  c.验收标准: ;

  d.验收方:由 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 (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 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 (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银行、乡政府、 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产品购销合同书4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买产品清单

  1、产品名称: ;

  2、产品规格: ;

  3、产品型号: ;

  4、购买数量: ;

  5、产品单价: ;

  6、合计(人民币大写): 。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乙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三、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货物。

  2、交货地点: 。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4、甲方指定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5、乙方交货时,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收货证明。

  四、质量责任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年。

  2、乙方提供 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4、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甲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甲方,在甲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乙方。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由甲方负责人签收书面验收合格单并加盖甲方公章(验收合格单具体格式由乙方提供),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签收。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签订验收合格单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__%。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的方式,包括并且限于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九、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及合同相关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合同,双方同意由甲方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书5

  合同编号:

  卖受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设备买卖事项,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恪守履行。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及产品图纸或者样件的要求进行供货。

  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l2个月。

  合同总价款¥ (大写: )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价款的30%(其中20%为定金)初验收合格发货前付总价款的30%,终验收合格后l0天内付总价款的30%,设备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支付10%的质保金。

  2.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甲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乙方。

  3.包装方式:产品的价格已包含包装费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适用双方约定标准;甲方无特别要求的,适用商业惯例,乙方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地运输和储存。乙方需回收包装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地点

  5.交付日期

  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收到预付款之日起三个月内设备初验收合格并发货。

  乙方交货店应在七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

  6.运输

  7.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故障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铝小时内无条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出现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的,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满后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故障的,乙方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服务。

  8.违约责任 .

  乙方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乙方延期交付设备的(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2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

  9.如附设备清单或技术协议的,则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产品购销合同书6

  编号: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

  联系电话:

  传真:

  二、合同意向

  乙方拟采用定额、定时、定价的方式向甲方购买 燃料油 吨。

  定额的意思解释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内(包括一年度及每月的约定),乙方必须向甲方购买或甲方必须保证供应的 燃料油的数额。

  定价的意思解释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在合同确定的履行时间期限内,如遇 燃料油的市场价格浮动(包括高于合同确定的价格和低于合同确定的价格),均按合同中确定的价格执行。

  定时的意思解释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包括12个月的履行期限及每月按计划供货。

  三、产品名称、购买的数量及价格

  3.1产品名称: 燃料油

  3.2产品产地:

  3.3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标准

  3.4产品数量: 吨+/-10%

  3.5产品单价:

  人民币 元/吨(产地: )

  人民币 元/吨(产地: )

  人民币 元/吨(产地: )

  四、交货地点及卸货事项

  4.1交货地点: 。

  4.2卸货时间: 。

  4.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交货地点及卸货时间安排,以便乙方及时接货。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5.1乙方自派船只到交货地点接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不能及时接货,造成卸货滞期或货物在码头停放滞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货款结算方式:

  按计划每批货物卸货完毕后的 天之内,乙方以人民币付清货款。

  七、验收标准:

  7.1符合本合同附件的品质指标要求。

  7.2甲方在每批燃料油交货前,应提供运载油船在始发地燃料油品质检验单(正本复印件)。

  7.3乙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双方指定共同认可的机构进行复检,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4如果检验结果超过附件品质指标要求,应扣罚油价款,以每船进行计量计价,扣除金额由甲方从油款总额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积极寻求货源,并保证依时提供足够的货物提供给乙方。甲方不能及时按双方确定的数额和时间供货,应承担逾期交货部分或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8.2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否则依双方约定的处罚方式处罚。

  8.3乙方逾期付款,应自交货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付款滞纳金。

  8.4乙方不接货,除应继续履行合同外,应承担不接货货款部分 %的违约金;乙方延迟接货,应承担延迟接货货款部分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的履行。

  九、担保条款:

  鉴于合同约定的决算方式为交货后付款,为了降低甲方的风险,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10日之内,乙方支付 吨的货款金额人民币 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乙方依约履行,定金抵作货款。

  十、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由发生,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证明后,可部份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的原因继续存在,致使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后 天仍不能交货,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0.2不可抗力的事由包括:大于4-6级台风或海浪、战争、其他自然灾害等其他不能预见或不能避免的事件。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一方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特别约定:

  12.1甲乙双方特别声明:双方在合同中所确定的价款已充分考虑到因各种原因导致市场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或大幅度下跌。双方承诺不因市价格涨跌而影响双方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执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履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违约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12.2甲方承诺:如遇市场价格下跌,下跌后执行本合同的风险自己承担,甲方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12.3乙方承诺,如遇市场价格上涨,上涨后执行本合同的风险自己承担,乙方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向甲方购买货物,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其他约定:

  13.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 由甲方承担;

  13.2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 由乙方承担;

  13.3为了支持甲方积极寻求货源,及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每吨 元,支付甲方寻求货源的开拓费用。该笔费用支付的期限为 。

  13.4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包括: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13.5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13.6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机关持一份。

  十四、合同履行期限

  14.1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4.2每批货物的履行以附件所确定的内容为具体履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三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一、购销数量: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气约 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每次确定供需数量为准。

  二、结算价格: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需求,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供方给予需方按当时供方挂牌价下浮 元/吨。配送运输费用 元/吨。

  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供方均衡送货,需方批量划款(包括货款和运输费用),每次不少于_ 吨。

  四、配送地点:

  需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五、保证金:

  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 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

  需方依据商定量,向供方提出书面认购单,供方根据与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货到后需方应于2小时内接卸完毕,并即时签署回执单。

  七、计量方式: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 。

  九、其它约定事项: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于接卸前当场提出并即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需方在认购后拒而不接货视为违约,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优惠的金额(以 元/吨为准);供方能承受的价位拒而不供货视为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

  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书7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兹为乙方向甲方购买过滤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此合同称下表为购货清单)

  合同编号:

  二、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或换货事宜。(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 三、 交货方式及日期: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

  四、 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

  五、 货款结算及期限:100%预付款。

  六、 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

  七、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名称(章) 乙方名称(章)

产品购销合同书8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总金额( 元)

  合计金额

  二、交货日期及期限

  三、质量要求及售后:

  卖方保证本合同所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保修期自买方收到产品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或损坏,乙方免费修理或更换.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责任自负,维修视情按实际收费.卖方保证所供产品能够通过消防验收.

  四、运输方式:

  五,付款方式:

  六,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因故不能履约时,应在本合同签订一星期内提出书面协商意见,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均有权通过法律解决.

  七,其他约定事项:卖方提供消防验收所需的其所供产品的全部资料,协助买方做好消防验收申报工作.

  八,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书9

  供方:邓州市明泰塑胶玩具工艺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x 需方:江西省天琪进出口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广东省深圳

  签订时间:6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交货时间:8月31日前,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汇后凭供方增值税发票90天内付款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 需 方

  单 位: 单 位: x有限公司 地 址:__x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产品购销合同书10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的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是购销合同的一种形式,是一种以工矿产品为购销合同标的的合同。上述格式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

  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合同主体,即当事人双方应当写明供方和需方,不能简称为甲方和乙方,以免在合同中引起误会。

  (2)产品名称,应当注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品种、是否为成套产品等具体内容,要写清楚,不能图省事而略写或者简写。

  (3)产品的质量要求要写明确,其适用的技术标准要写明标准的种类、标准号;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要具体。有国家标准的,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办事;没有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要按照行业标准办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其质量标准由双方约定。

  (4)合同中交货或者提货的方式要写清楚,是自己提货,还是供方代办托运;供方代办托运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需方的名义,是铁路运输还是公路运输或者水运,到达的车站或者港口,如何验收以及运输费用的负担等,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对于一些易损易耗的物品,应当规定合理损耗的数量及比例。

  (6)关于包装条款,不能简单写袋装、瓶装、桶装等,而应当注明是什么材料包装,包装要达到什么要求。

  (7)价款和酬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要写明如何结算,怎么结算以及在什么期限内结算。不能笼统写货到清算或者发货清算。

  (8)对一些重要的产品购销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通常应当订立书面的担保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在主合同中写明担保的方式以及担保的内容。

产品购销合同书11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销货方: 甲方)

  购货方: 乙方)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操持变卦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书12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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