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小 时 工 外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小 时 工 外 包 合 同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第一条所规定的外包服务及相关事宜,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范围
1.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委托乙方提供小时工服务,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小时工外包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或“项目”)。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部分业务或岗位交由乙方进行,乙方承诺在确保满足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下,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小时工外包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服务费”)。
2. 乙方服务具体内容及范围如下:
(1)服务区域及方式:乙方服务人员应在甲方场所或其他由甲方指定的场所,利用甲方的相关工具和设备提供相应服务。
(2)服务内容:乙方负责甲方 外包服务,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临时生产的外包服务。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及服务进度安排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提出异议,视为本协议自动延续两年,并以此类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人员配备及管理: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和人员配备标准安排;
(2)甲方应提前将人员需求建议书面发送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建议自行安排服务人数并安排服务人员按时到岗,以保证满足甲方需求。
第三条服务管理团队
1. 乙方将根据甲方生产需要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
2. 乙方应保证外包服务满足甲方需求和标准,并促使乙方服务人员服从甲方的管理体系、质量体系。
3. 甲方应指定相关部门的人员作为项目的协调专员。
第四条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2. 服务费结算标准为 22 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另计,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进行结算。
3. 税费:开票总额6%(服务费),由甲方承担税点,乙方向甲方提供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服务费的结算流程
(1)短期小时工满一个月后或项目结束后,乙方提供付款明细, 经过双方确认后,甲方于收到金额准确无误的发票之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乙方开户行:
账 号:
甲方向乙方提供开票信息如下:
甲方开票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外包员工税前工资、福利、保险费、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由乙方代收代支的所有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方若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对方而导致的延迟支付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如付款期限已到,甲方无正当理由且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服务费的,自乙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起,每延迟支付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约定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服务所需原物料的准时供应及其质量的保证并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应场地。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
(3) 甲方有权协助乙方根据甲方公司制度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考勤制度、业务考核制度等。乙方服务人员违反甲方制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
(4) 甲方应提供更衣室、鞋柜等供乙方服务人员使用,以方便随身衣物的存放。
(5) 乙方服务人员工作岗位所需防护用品由甲方负责提供。
(6)甲方负责实施项目所需的必要条件,确保服务场所环境的安全性。
(7)甲方确保乙方服务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工种及高空作业岗位。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原件供甲方审核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资质及能力。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对应数量的服务人员。
(3) 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服务区域内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4) 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履行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义务并负责处理其服务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
(5) 乙方应与其服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购买商业保险。
(6) 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职业病等,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作出相应应急处理。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工伤的,乙方应负责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甲方应提供相应配合,相关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服务费调整应双方要求,变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如工艺流程、人员配备等),双方应就服务费结算方式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双方相互向对方做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对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合同:
1.双方均系依其成立地有关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依法作出或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授权、批准及认可而签署本合同。
2.双方具备签署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不可抗力主要包括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自然条件引起的事故以及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社会条件引起的事故。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延迟履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理由的报告,并由当地政府部门出具有关证明。
第八条保密
1. 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合同谈判、合同标的和数量,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一切商业和技术信息以下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或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直至一方书面终止另一方的保密义务。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诉讼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一条其他
1、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双方将遵守协议中所有的条款。在协议期限内,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合同备忘录以及为履行本协议而往来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文件均被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2、甲乙双方均有保守因履行本协议而得悉的对方全部商业秘密的义务。本协议的终止和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3、本协议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增加协议附件。补充协议或协议附件内容与本协议订立时条款指向不一致时,以最新签订的协议条款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小时工外包合同》-英普瑞特(1)》相关文档:
软件人员技术外包协议合同09-16
软件项目外包合同09-16
软件项目外包合同范本5篇09-16
软件外包合同09-16
软件人员外包合同模版09-16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推荐文档)09-16
外包车间安全生产协议书09-16
外包车间安全生产协议书09-16
电厂外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规范09-30
保安服务外包合同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