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协议书15篇

时间:22-09-17 网友

车辆租赁协议书15篇

车辆租赁协议书1

  甲方:(车牌拥有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

  联系电话:

  乙方:(车牌租赁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持有的机动车号牌租赁给乙方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号牌为:京的机动车牌照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应保证该号牌为合法取得且该号牌无任何纠纷;在乙方使用该号牌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以自有资金购买机动车:品牌类型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机动车登记证号为:。

  (3)乙方需自行缴纳购买机动车所需的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及商业险)、购置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及登记费等一切费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价格

  (1)本合同约定之机动车号码的租赁期限为20年,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2)本车牌租赁费用总计为人民币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三、租赁期满后之续期约定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租赁该车牌的,应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该车牌并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满1个月的,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年。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收取相应租金。

  2、在乙方购置车辆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在乙方使用车辆号牌期间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车辆的投保、理赔等各项相关事宜。

  3、若今后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后,甲方应将机动车无偿过户至乙方名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在乙方购置车辆后,甲方不得擅自处置该车,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出借等处置行为。

  5、为了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甲方有义务将本合同约定之购置车辆在购买后日内抵押给乙方,并配合办理相关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2)乙方权利义务

  1、虽乙方所购机动车登记在甲方持有的上述号牌之下,但该机动车归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机动车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购买机动车并登记后,该机动车的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契税完税证等全部有关证件、资料、发票均由乙方持有。

  3、乙方购买机动车后,乙方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及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所需支付的赔偿金、罚款等各项费用,乙方有义务自行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声明及保证

  甲方及其利害关系人对本合同所涉车辆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主张权利。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车牌租赁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2、如乙方违反约定,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限支付租赁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约定,存在擅自处置该车之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全部已付租赁费用,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声明与保证,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之纠纷,而对该车申请或主张任何权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全部已付租赁费用,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

  七、争议解决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车辆租赁协议书2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轿车一辆租赁给乙方,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赁汽车为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油费、维修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视为乙方违约。

  3、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须将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原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合理安排和管理车辆的义务及做好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买卖、抵押、质押,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赁期间车辆应按乙方要求进行保险,保险费由甲方交纳,其他如燃油费、养路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涉及到保险公司承包范围,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

  6、租赁期间如发生车辆丢失由保险公司承保后,乙方须将全部赔偿款交给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双方以协商为原则处理。

  7、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及时地将车辆交还给甲主,交换时的车辆应运行良好。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协议书3

  甲方: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市分行

  为积极支持 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加快金融业务发展步伐,促进 邮政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购置投入,有效防止浪费投资现象的发生,根据省行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甲方同意将自有汽车(附有效车辆行使证一份)一辆交付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就资产使用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有的资产: 汽车一辆。

  二、资产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无权变卖、出售。使用期间,乙方应限额承担该车所发生的油耗、维修、保险等车辆使用费,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三、根据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在协议租赁使用期间按每公里1.5元计算,每年支付甲方资产占用费不高于30000元。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未支付甲方资产占用费,甲方有权向地方仲裁机构申请民事仲裁。

  五、为确保安全生产,防范安全隐患,甲方在资产租赁期间原则上不得长途驾驶,同时,协议租赁有效期内租赁资产所发生的安全性事故等损失费用一律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六、资产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协议,如遇甲方因人事变更等合法性因素需终止协议,甲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凡甲方无任何合法因素随意终止协议造成乙方发生经济损失,甲方需承担相关损失费用,且乙方有权在甲方各种所得中直接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从年元月起执行,协议租赁期一年。

  甲方:乙方:

  资产所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

车辆租赁协议书4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元/月,合同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2、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

  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2、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协议书5

  出租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车辆租赁协议书6

  甲方(车牌承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牌拥有人):

  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参加北京市小客车牌照摇号并中签。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牌租给甲方使用。

  现就租赁汽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证和操作时的帮助。

  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的车辆的一切费用;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号为的车牌。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乙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给甲方使用,租赁费用为__元/月,共计__元,大写人民币:。根据协商内容甲方付给乙方__元押金。付费方式为。若因延误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回汽车牌照的使用权。期间乙方不可中断租赁服务给第三方使用。

  三、双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与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积极配合甲方购买车辆。购买新车手续办理完成后,身份证归还乙方。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想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乙方若因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车牌的连带责任及纠纷,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起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均有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提供汽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处理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甚至法律责任。

  3.车牌在租赁期间甲方所购新车必须在上车辆全险作为安全保障,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伍十万__元)。使用租赁期间如甲方不购买全险则算甲方违约。因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有甲方承担进行损失赔偿的责任,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

  4.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抵押该车等。如甲方私下转让、转借及出租或抵押该车给第三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债务或出现,全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合同终止及办理车牌转出手续。

  5.在租赁的'使用过程中,甲方如遇到紧急情况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现重大有人员伤亡的。妥善保管车辆证件等手续。

  6.租约期满后,如双方解除协议,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带齐相关文件和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乙方,同时如有车辆违法等罚款由甲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车辆手续。需延期者,需事先致电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若甲方逾期未归还,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额的10%支付乙方滞纳金;作为赔偿。

  四、合同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归还乙方车牌照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车辆租赁协议书7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轿车一辆租赁给乙方,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赁汽车为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油费、维修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视为乙方违约。

  3、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须将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原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合理安排和管理车辆的义务及做好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买卖、抵押、质押,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赁期间车辆应按乙方要求进行保险,保险费由甲方交纳,其他如燃油费、养路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涉及到保险公司承包范围,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

  6、租赁期间如发生车辆丢失由保险公司承保后,乙方须将全部赔偿款交给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双方以协商为原则处理。

  7、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及时地将车辆交还给甲主,交换时的车辆应运行良好。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

  甲方(签字)乙方(章)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协议书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汽车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基本内容

  1.1甲方将汽车台出租给乙方使用,该车品牌及型号为,牌号为,出租时行车里程为公里,车况。

  1.2驾驶员由乙方指派,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甲方保证车辆证照合法齐全,年检及时,车辆行驶证号为。

  1.4租赁期限自起至止。

  第二条各自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负责投保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1.2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行车安全。

  2.2.2车辆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2.2.3租用期间违章罚款由乙方支付。

  2.2.4租用期间油料费及过路(桥)费由乙方承担。

  2.2.5及时支付租赁费。

  第三条结算方式

  3.1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年(或填写天、月)(大写)

  3.2结算支付时间为(根据商谈情况填写每月 日,或季度末,或每月初预付当月租赁费等)

  第四条其它

  4.1租用期间车辆修理费由方支付。

  4.2租赁期间行驶里程最高限制为公里。(根据商谈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限制了最高里程,则应增加超过最高里程如何计算租赁费的`相关内容)

  第五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5.1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租赁期满且租赁费支付完毕时终止。

  第六条纠纷解决

  如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 (只需填写(一)或者(二))解决:

  (一)向(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贵阳仲裁委员会”写为“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出租方住所地、承租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租赁协议书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必须使用 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出租方自 年 月 日 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 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担保方: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协议。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协议。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承租方:贵州非凡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公司汽车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及用途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牌号为:的车辆作为单位用车,用途为日常工作、或差旅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以支付乙方燃油补贴,承担日常维修保养费用作为租金;以上费用总计不得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工作出车期间,服从甲方对于车辆管理的各项要求。

  2、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ETC等过桥过路费,长途油费。

  3、乙方作为员工在工作出车期间,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并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追偿。

  4、甲方不承担非工作用车期间或未经甲方同意将车辆开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

  5、甲方不承担在工作出车期间所产生的间接费用(如车辆折旧费用等)。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工作出车。

  2、乙方承担车辆除甲方承担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3、在工作出车期间,乙方因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承担非工作用车期间或者未经甲方同意将车辆开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

  5、乙方承担在工作出车期间因交通违章所产生的处罚。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车辆租赁协议书11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__天,总费用为__元人民币。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车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此车允许载人数为 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司机姓名_;联系电话:

  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_,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10、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2、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5、此次包车乙方 提供司机的食宿。

  16、价格已含反空车费。

  1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19、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时间:

车辆租赁协议书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况见附近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一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Υ章、肇事、Υ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6、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1、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12、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ζ的物品。

  13、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Υ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Υ章押金1000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Υ章记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4、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Χ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租金照付。

  第六条:Υ约责任

  1、凡Υ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均视Υ约。

  2、Υ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3、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δ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Υ约金。

  4、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逾期一日,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各自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单》等作为本合同的织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δ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二、《车辆检验交接单》

  附件三、《承租人须知》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

  电话:电话:电话: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车辆租赁协议书13

  甲方(经营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 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 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附:汽车租赁登记表

  出租方经办人:

  (签章)

  日期:承租方经办人:

  (签章)

  日期:

  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车辆租赁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登记日期年月日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元/月,合同签订后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协议书1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车牌号码载人数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车辆的租金以月为单位。暂定租用期为天。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以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货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月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延长租赁天数。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六、车牌号码的车辆乙方已经抵押给甲方,甲方以租车方式给乙方使用。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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