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简洁版 汽车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一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状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全部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完毕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状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担当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商定供应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状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担当赔偿、修理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担当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担当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担当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需担当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帮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依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行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供应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供应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供应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展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顿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的车辆租金的 %及保险免赔局部。
3.由于承租方的缘由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全部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担当。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修理费的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需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修理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担当保险大事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行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局部租赁金额总 %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准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连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需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 市工商行政治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 市 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简洁版 汽车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 牌小轿车 辆,车牌号码为: ,租车时间自 年 月 日至双方商定时止。
其次条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 仟 佰 整。(不含司机劳务费,司机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需按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 个月或超过 个月,每月 号前预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条车辆交接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展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展验收。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供应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保险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例行保养和小修。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帮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状况进展监视。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担当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马上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帮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担当。
6、如发生交通事故,担当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全部责任,并担当保险公司赔付缺乏局部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同时应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旧有效。
8、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拖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缺乏局部甲方保存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简洁版 汽车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 (车牌) 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 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治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消失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担当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需供应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前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听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治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工作调配,如不听从甲方治理或消失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别缘由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简洁版 汽车租赁合同电子版篇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 :车牌号: ,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 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连续有效。租金每一天 元(含驾驶员酬劳),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担当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修理等费用由乙方担当。
2、甲方不担当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职责,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担当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担当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持续车容干净。需保养修理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前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听从甲方治理,车辆每一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觉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担当全部赔偿职责。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缘由或不听从甲方治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到达全都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简洁版 汽车租赁合同电子版篇五
出租人: 公司
承租人: 公司
一、出租人依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 吨载重量 牌汽车 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 限于用于 。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人假如连续使用或停用应在 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缺乏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存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 比例,担当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供应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消失的故障修理、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担当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承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惩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供应的效劳。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商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意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当保管租赁车辆;协作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根据 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准时通知出租人。
7.担当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担当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担当丧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担当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需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力量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详细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力量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详细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隐秘(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隐秘)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隐秘的原供应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隐秘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商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行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制、不能避开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大事,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大事如战斗、动 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行抗力大事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行抗力的一方应马上将事故状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供应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临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依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需用书面形式,可采纳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担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 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展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展,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便利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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