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合同协议书6篇
车辆运输合同协议书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产品发货运输业务,垫付1个月运费(总运费不超过100万)。
二、 甲方出厂的产品承包给乙方独家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发票结算,由甲方及时提供对方的开票资料。
三、 运价及结算
1、乙方承运货物的运价必须相对市场行情更加优惠,按运输里程分别定价如下
2、运费结算:所有运费由乙方先行垫付,每2个月向甲方结算一次(注:总运费不超过80万)
3、若是承兑汇票由甲方贴息。
四、 甲方出厂的产品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产品运输破损率4%
五、 甲方应提前三天提供出货计划,明确发货品种、数量、详细地址及运输价格,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
六、 乙方接到甲方出货计划后,应在72小时内按甲方要求联系好所需车辆。
七、 乙方所有车辆到达甲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装车、不留车辆过夜,但车辆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赶到公司。
八、 甲方货物出厂后,若运输途中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按甲方货物成本价赔偿,此损失在乙方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以现金方式补缴,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但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 甲方货物因特殊情况确需交第三方承运,应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擅自将货物交他人承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相关费用,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或2个月运费的15%。
十、 乙方车辆未按时到达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特殊情况除外)《注解》,影响甲方交货,引起需方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解:不可抗拒因素:
① 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断路、洪水、意外火灾等。
② 油价上涨。
特殊情况:
① 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误如堵车、封路、交通事故
② 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联系电话有错误。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车辆运输合同协议书 (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雇用乙方的 车,为甲方承担工程运输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提供乙方司机的住宿。乙方车辆的主、副燃油、车辆维修费用,乙方司机的伙食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
2、乙方在为甲方运输过程中,如出现机械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财产、机械损失和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为甲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无条件听从甲方用车人员调配,不能找理由择路运输,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4、为了使甲、乙方双方合作愉快,约束双方共同行为,乙方进场后,将该车作为履约合同的担保,合同终止时双方都能信守合同,没有其他影响时解除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否则甲方申请有关部门进行仲裁。
5、甲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支付乙方一定的比例的生活费、维修费,年底支付乙除燃油外收入的50%-60%。同时要求乙方出具相同面额的合法税票。其余部分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6、运费单价
①、起价2.5元/m3(一公里之内),每增运1公里加0.5元/m3·Km。
②、碎石:平均运距15Km,运费:10元/m3。
③、自敖力布江或套白沟运输砂砾:0.6元/m3·Km。
④、自查干沐沦河运输砂砾:0.8元/m3·Km。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运输合同协议书 (3)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托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车辆运输合同协议书 (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运输合同协议书 (5)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户: 联系人: 电话: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乙方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车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 ,型号 ,
汽车编号 ,数量 ,设备新旧程度 。 第二条 运输期限
1、车辆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运输期限,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2、运输计费起止时间
(1) 设备运输的计费开始时间按设备进场后的报道开工时间为准。
(2) 在汽车运输期间,因甲方原因停工(自然灾害、地震、火灾及政策性因素等),不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汽车运输计费时间。
(3) 汽车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申请,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不再按日历天数计算运输费。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作业区的生产任务,乙方在指定的采场和排岩地点进行岩石和煤矿等其他运输工作。
第四条 工作地点注意事项
1、该车辆营运地点仅限于在中铁资源总公司海西分公司木里煤矿指定的采场工作面,未经作业区队长同意不允许私自将车开出本作业区的生产区域。
2、车辆装载的数量标准必须按作业区规定的标准执行,由装载人员具体实施。
3、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装够数量,若发现装不满的跑车按规定和情节进行处罚,若是装载人员造成的每次处罚装载司机200元,若是车辆不听指挥私自造成的,每次罚违章车辆500元。具体由作业区队长根据实际情况在现场决定。
第五条 结算单价及方式
一、 单价:
1、油价保价6元/升,低于6元/升的依实际单价为准,高于6元/升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2、运费单价按正常出勤25天左右/月的车辆全部统计平均后,按油耗比例42%左右、每部车毛利润65000元左右核定汽车容积每立方的运输单价(运距在1公里以内,每立方单价4.3元左右,按车厢容积量计算)。
二、 结算方式:每个月的30日为计算日,计算完后当月运费不予结算,在次
月20日前款项给予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所有权
1、运输方式:本设备的运输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运输设备的所有权:合同中所列运输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运输汽车只享有运输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设备的管理及费用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材料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汽车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运输期内发生的运输汽车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
2、在运输汽车发生毁损和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 将运输汽车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 更换与运输汽车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 当运输汽车毁损或灭失至法修理的程度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提供操作人员操作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施工管理制度及汽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 2、统一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施工安排。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不持证上岗,甲方有权拒绝设备进场施工,如不听取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的指挥或无证上岗造成的汽车和其他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不及时配备操作人员或只配备一个操作人员,甲方将给予罚款。乙方应及时发放操作人员的工资,如果拖欠工资,甲方将给予乙方翻倍罚款,严重者将停止合同。
5、因施工现场地处高原,乙方要保证及时了解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身体状况,一经发现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工区内严禁酗酒、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严厉处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汽车状态完好。
7、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设备维修、辅油及配件。
8、与甲方共同办理汽车设备的运输费及扣款的签认工作。
9、负责提供有效合法银行账户。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汽车设备工作。
2、提供乙方操作司机的住宿。
3、负责主燃油的供应。
4,、负责运输设备的进场签认、每月运输费及各项扣款的签认工作。
5、负责运输费的及时支付。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汽车或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车辆运输合同协议书 (6)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为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双方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工程需要供应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一、工程名称:
二、材料名称:
三、供料日期: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2.甲方根据自己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提前两天向乙方预定材料。告之材料到场时间及地点、数量。
3.甲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按车辆的性能或约定的合理方法指挥车辆的使用,不得强迫司驾人员违章作业,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车辆、材料因此所受的损耗、损失。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造成安全隐患或后果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5.甲方专人指挥乙方车辆的作业,对于不服从甲方指挥的车辆,甲方有权清退离场,并有权要求其补充新的车辆。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供货所需车辆、司机由乙方负责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和材料数目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果未能按时到达或车辆数目不足给甲方造成的人工、机械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派专人负责工地调度安排和指挥车辆。乙方必须服从工地人员的指挥安排,对于不服从指挥的车辆,甲方有权清退离场。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3.乙方车辆上路前应当规范装载,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负责车辆机械的维修、燃油及日常保养等费用。按甲方安排的任务路线行驶,卸料到指定地点,禁止中途办私事。
4.乙方负责对司机进行岗前安全知识教育及培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驾驶无牌照及手续不全车辆。乙方提供的车辆外观干净、整洁、尾气排放、噪音排放达标。司机要按甲方施工的环保要求进行工作,车辆出场时要进行苫盖,车轮要清理干净。
5.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负担在场内场外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被执法部门(城管、交通管理部门等)查扣、罚款等情形的,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而且必须及时补充车辆满足工地需要,保证甲方的正常施工生产。
六、本协议书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至本工程供料全部结束。
七、争议解决: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 区人民法院解决。
违约责任:本协议履约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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