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店用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时间:23-01-21 网友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XX米粉店)

乙方(劳 动 者):

签订日期: __ 年 __ 月  __ 日

  

注 意 事 项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

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甲方(用人单位):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XX米粉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经营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3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 6 个月,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完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是      ,岗位职责为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

第三条 乙方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条 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工作表现和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阶段相关工作、工资薪酬和工作地点。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第五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甲方规章制度中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聘任期限等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考核。经考核后,因乙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可视为乙方不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特点,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1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

2.依法实行以  /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确实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并报甲方批准。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安排自行延时的情形均不视为加班;乙方的工作时间以甲方有权管理人员确认的记录为依据。

第八条 甲方执行法定及企业补充制定的工作、休息、休假制度,乙方应当遵守执行。甲方可根据需要及乙方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及休息,对乙方实行调休或补休。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 20 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  /  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  /  ,甲方应合理制定劳动定额,保证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

4.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         。

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进行核查。乙方对劳动报酬有异议时,应在当月工资转入其银行账户起10日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甲方应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非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整体或者乙方所在的部门基于经营方式调整、部门撤销兼并、停工待料、场地装修、场地拆迁、经营淡季、责令停业或关闭等因素而停工、停产,以及国家对甲方业务覆盖地区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而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上述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若此后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则甲方按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向乙方发放工资;若甲方未安排乙方工作的(如甲方通知乙方回家待岗等),甲方则按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生活费。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力所能及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或经济性裁员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约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15日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自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未能在30日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或办理相关法定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工作经历与年限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他单位记过、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劳动仲裁、诉讼(包括已经处理完结的)未声明的等;

(4)乙方擅自在外兼职、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保密和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劳动争议纠纷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违反竞业限制(禁止)义务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存在打架斗殴、盗窃、赌博、诈骗、殴打、性骚扰、伤害他人等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的;

(9)乙方连续旷工超过5天、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10)对别人恶语中伤、辱骂、造谣生事、诋毁公司或其它的名誉、信用的;

(11)对管理人员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及其它不法行为,危害人身安全的;

(12)挑拨是非、教唆、煽动他人怠工或者罢工、参与打架斗殴的;

(13)私自接受合作方和客户馈赠的;

(14)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声誉的;

(15)贪污、盗窃公司财物的;

(16)利用社会不良力量解决公司内部问题的;

(17)蓄意违抗公司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18)乙方身体情况(五病极其传染性疾病),不适用食品安全法对从业者要求;

(19)连续违反甲方规章制度2次及以上的;

(20)乙方拒绝参加甲方组织或安排的培训学习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工作(业务)交接手续,清理完债权债务的情况下,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款项或违约要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合同的相关条款随之自然变更:

(1)乙方因升职、过错、岗位变动需要调整薪酬的;

(2)双方就劳动合同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应将涉及变更之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履行甲方的变更决定。如果乙方不予履行,甲方可以依法或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予以处理。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调整涉及劳动合同事项变更的,乙方在收到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一个月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书面变更。

八、双方约定事项

第二十五条 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

(一)全面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对于因履行职务、受甲方特别指派或者无意中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方的商业秘密,除得到甲方的明确书面授权和履行职务需要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公开。本条所指的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文字、图形、图像或者电子文档等方式使未经合法授权的第三方知悉相关秘密。乙方离职后(无论因何种原因)仍需持续履行上述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质上已经公开。

上述“关联方”系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任何国内或国外的合伙、合资企业、公司或其他形式的企业和/或实体:(1)由甲方投资、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子公司、参股公司);(2)与甲方同受第三方投资、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例如与甲方有共同股东或投资人的兄弟公司);(3)甲方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二)保密范围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及其关联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其中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方所持有、控制或保管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1)“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知识和经验、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操作及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以及相关的函电等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完整技术内容并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一整套技术方案,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技术要素。

(2)“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产品(服务)定价政策、市场信息及其分析、广告策略、管理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渠道及情报、营销资料、谈判底线、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等方面的资料、信息或者经验。

(3)“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人事及工资薪酬、员工及培训、公共关系、内部决议及管理等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

(三)声明、保证和承诺事项

乙方兹此向甲方声明、保证和承诺如下:

(1)乙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乙方对其任何前雇主做出的任何承诺或乙方与其任何前雇主所签订的任何协议、不违反员工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义务、亦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

(2)乙方未签署,并保证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存在冲突或妨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其他协议。

(四)知识产权

乙方兹此确认: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乙方(Ⅰ)在本职工作中;(Ⅱ)在履行公司分配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Ⅲ)在与公司的用工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年内(并且与其原在公司的本职工作和/或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或(Ⅳ)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例如公司的资金、设备和零部件、原材料、诀窍、保密信息等),自行、与他人共同、或促使他人构思、开发或研制得出的任何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著作权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包括其中所包含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或其他财产权利,统称为“知识产权”)应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六条 离职手续办理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并经甲方指定的接收权限人签收认可: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财产或文件;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乙方不辞而别、下落不明或未履行上述义务,致使甲方无法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和支付费用,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约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当于其6个月工资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工作经历与年限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他单位记过、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2)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明知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保密和知识产权方面争议纠纷而故意隐瞒甲方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违反竞业限制(禁止)义务的。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      。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否则,视同相关文件已经送达,乙方应当承担相应后果或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均属于合同的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相同,如有冲突,则以制定时间在后者为准。

第三十二条 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章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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