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协议书(通用19篇)

时间:22-09-15 网友

承包土地协议书(通用19篇)

承包土地 篇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 将 租赁给乙方经营。共计面积 亩,具体位置由甲方现场指认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荒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XX期限为 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田地价格为每年每亩 元/年,租金的交纳方式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年底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荒地现有林木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砍伐。年底没交清租金本作废。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2、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允许乙方租赁范围开路。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该地块进行猪养殖活动。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种植其他作物项目,不得种桉树,不得进行猪养殖。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六、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损失,国家或私人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等赔偿由乙方享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马耳朵村的自用耕地,土地面积为亩。土地四至界限: 。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 年。如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包甲方土地的权利。

三、土地承包金额为 元/亩。缴纳方式为一年一缴,次年缴纳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提高土地承包金额。

四、土地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对该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经营,所得的收益均由乙方享有,甲方无关干涉。

五、乙方在土地承包期间,甲方须保证乙方对该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如因该土地产生纠纷的,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并处理妥当。如应土地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按照市场情况,适当给予甲方上涨承包金,但浮动金额不超过 元/亩。

七、乙方在对承包土地进行经营时,享有的相关部门扶持、项目资金补助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干涉。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捺印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则赔偿守约方所有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愿意将承包的位于: ,计 平方米。详见下表: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耕种农作物,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分地时评估等级:

面积 亩。

2、土地四至界限: 。

二、转让期限: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 年。自(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日止。

2、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现在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第二轮发包土地标准)

3、甲方应于( ) 年( )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 每亩(1000平方米),每 年承包费( ) 元,承包土地共计( )亩。

2、转 让 款: 每亩人民币( ) 元,共( )亩。( ) 年,共计人民币( ) 元。

大写人民币; 。

3、支付方式: 乙方必须在( ) 年( ) 月( )日前,将承包款全额给甲方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规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原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原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终止于原发包方在该流转土地上的一切承包关系。(异议)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须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乙方无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服务(包括粮食直补)(异议)由甲方享受。

综上所述:双方必须遵守此合同,如有违背合同规定,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试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原发包方一份。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代 笔 人: 签字

证 明 人: 签字

原发包方: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一下条款。

一、承包地块:甲方将位于文登市宋村镇台上村的土地亩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承包时限:

1、甲方于20__年__月__日起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

2、承包期自该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30年的剩余年限,即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三、承包价格:上述承包地年转让费为__元∕亩。

四、其它约定:

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苗木、农作物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

乙方: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上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要合理使用,不能抛荒的原则,对于长期在外打工的农户,由自己协商好农户进行转包,转包期间必须在村委会监督下方可实施,经甲乙双方共同定立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1,承包期限自__年1月日至__年1月1日,即5年,每年每亩100元存包费,年底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存包期内如甲方回家务农,双方协议可终止,存包期内国家的优惠政策由承包人乙方享受(各种补贴)。上交国家政府部门的税费等也全部有存包方支付,(比如水费等)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2,乙方将承包金于双方签字后一次付清;3,承包地上只可以种田地,不可以建造住房和其他。

4承包人乙方不得动甲方土地上的任何东西包过树木等。

5,本协议一式三份,加以双方各一份,报村委会一份。

甲方:

乙方

岭上村委会乙方:年月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6

_县_镇 第 组农业社社员 (以下简称甲方)

_县_镇 第 组农业社社员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相对集中、有利于耕种的原则,依法达成如下互换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本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县五申镇 第 组农业社的承包地 块,面积 亩,折合面积 亩。与乙方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县五申镇 第 组农业社的承包地 块,面积 亩,折合面积 亩,进行互换。

甲方地块名称 ,性质 ,合计面积 (亩)

乙方地块名称 ,性质 合计面积 (亩)

二、互换起止日期:自 年 月 日起到永远。

三、互换后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时,所得到的补偿,各自享受或承担互换前的土地。

四、粮食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面积不变,与农业社的承包地面积不变,与农业社的承包合同不变。各自享受自己原来该享受的`,各自承担自己原来该承担的。即各自享受或承担互换前的土地。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各一份。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乙双方应尊重对方在使用土地(互换后)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互不干涉对方经营活动;各自利用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新主人。

甲方(户主): 乙方(户主):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间人:

村委会(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7

承包土地合同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 乡(镇) 村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资承包吴滩镇平安村10组的12亩葡萄地,承包期限为20__年8月,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双方各占投资总额的50%。

二、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协议签字后生效之后的所有资出和收入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分配比例为甲方50%、乙方50%。

三、合伙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支出需通知另一方,合同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及时清算。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以上便是关于合伙承包土地协议书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已有所收获。合同签订的风险较大,这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同时一定要谨慎,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9

甲方:于德祥 (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周庆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块,详情见下表:

二、合同期限从20__年1月1日起到20__年12月1日止。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__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

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村十五组 (身体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由丈夫__代理)、 的责任田土地共计5.5亩承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

二、土地的性质及现状

该土地为甲方的个人责任田地,无抵押、无债权债务关系。

三、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十年,从20__年6月12日起至20__年6月11日止。四至界限:东至十七组土地,西至截岗沟,南至沟,北至 土地。

五、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支付小麦20__斤,大写贰仟斤;玉米500斤,大写伍佰斤。乙方以粮食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给粮时间为协议订立之日,以后每年在协议日到期前十天支付本年度一年粮食。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协议约定收取粮食;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粮食)。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宣传、应用。

5.在协议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种植和养殖,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协议约定兴建、购臵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5. 乙方的经营使用权可以转包、继承或者与他人合作,但须经甲方同意。若转包或继承还须转包方或继承方与甲方重签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视为违约。

2.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粮食)。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1997]16号、鲁办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将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指标: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对乙方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途、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

(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

(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

(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担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担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

(四)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耕地农业用地用途,不得买卖、荒芜、取土建窑、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强地面附属物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损坏。

(六)窑积极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护土地资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用地规则。

第六条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缴纳税费、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和承担规定劳务的;

2、认为造成耕地减少、荒芜及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用地规划及未经批准破坏水利设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条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规定代表人变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有权收回死亡绝户、外迁户的承包土地;有权按规定进行小调整。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补充规定,报镇合同管理机构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2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 ,总面积 亩,四至界限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注: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 月 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1)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2)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金 元,总承包金 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集体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治理绿化,每年治理绿化面积不少于 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6、服从甲方对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七、承包土地流转

乙方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方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合同应报甲方备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转的,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实际经营土地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 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1)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3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属于甲方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龙山寨林地土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于荥阳市汜水镇口子村第二村民组龙山寨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共计 亩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积:

北至南至东至 西至 (具体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四、承包价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亩,废弃宅基地及荒地 亩,合同期限内每年每亩按500斤小麦标准并参照当年的市场平均价格折合人民币作为土地承包价格。

五、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以现金结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过 日不交承包款的视为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所转让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如出现前述问题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树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负责协调,经林业部门批准,以树木的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给甲方,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国家对现有林地的八年补助金归甲方所有,废弃宅基地上的树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户主自行处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体栽的树木按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赔偿后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的树木及新栽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种子、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现有的坟墓乙方如需规划占用,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因规划占用的坟墓由乙方按照国家赔偿标准一次补偿迁移费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时,同等条件下,本组村民可优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场价格提出无理要求,并服从乙方的管理,否则,乙方有权辞退并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断水、断电等强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现前述问题,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甲方村民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费和补偿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费用。

(二)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甲方负责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并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该土地再次流转或转包。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按合同约定使用转让的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等相应权利。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不得使土地荒芜,连续两年不开发、不种植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造成损失的,

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为方便管理,乙方有权对四周上山小路进行封堵规划,村民不得破坏,甲方有义务协调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电等设施,甲方应以村委会名义负责协调配合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对实际产生的使用计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标准按时足额缴纳费用。

(五)按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与国家签订的合同到期时,如甲方承包权延续,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若合同期满甲方不再让乙方承包或合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对该承包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资产清算,清算后的资产归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应折价给予乙方补偿。

十二、合同的转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二)转包时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转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三)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而产生的土地赔偿费归甲方,附属物赔偿费及其它赔偿费用归乙方。

(四)如甲方重复发包流转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十四、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如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或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双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对产生的损失互不负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所订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关涉及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合同、协议等一律作废,以此合同为准。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报送镇政府主管部门两份。

甲方: 代表人

村民代表(签字按手印):

乙方: 代表人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4

甲方:开鲁县麦新镇双合村 孙志敏

乙方:开鲁县麦新镇十三排村

甲方在都日博代东甸子有人口地39亩,现承色给乙方,甲、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八年(自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止)。

二、承包费:37440.00元。(答合同时付19200.00元,其余18240.00元在20xx年12月30日付清)。

三、四至边界:南至巴图白音地边儿,北至照日格图地边儿,东至围栏,西至到围栏。

四、.双方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无权收回士地使用权,乙方无权解除合同。

2、合同期内如因政策变更,甲方应在30日内退还剩余年限承包费,甲方借故不退还属违约行为。

3、此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违约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3月20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5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 公斤/亩),合计 元(或实物 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承包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位于宁阳县高村庄给乙方,地邻东邻 、西邻 、南邻 、北 地共计 亩。

2、承包期限共年月日启到年日止。

3、承包土地用途:种植生产经营。

4元;第五年至第拾年每年每亩 元。

5、乙方每年交租金一次;交租年份的月日之前现金方式交付租金,以甲方收到租金后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未能按时交租金超过30天视为方自动放弃合同。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行为;

(2)、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缴方式收缴租金;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牌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地上物相应的补赏;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回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约定土地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缴纳租金;

(6)、承包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8、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赏对方的经济损失;

(3)、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玉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其土地地上附属物补赏款有乙方享有,土地补赏归甲方,甲方有协助义务。

9、本合同如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认证单位: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7

甲方(发包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合同。

一、土地承包的界定范围

此合同承包土地的范围是指土地及未发包给农民的周边荒地。

二、土地用途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土地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自主使用权。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如下:

1、乙方使用土地为林地的,期限为 年。

2、荒山承包期为 年。

3、承包期满后,乙方及乙方指定的或合法的继承人同等条件优先承包该土地。

四、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

甲方将本村 ,东 ;南 ;西;北 约 亩(据实核算)土地承包给乙方,该土地具体方位见附图1。

五、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费用现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当年度的承包费一次付清。当年度的承包费乙方在每年 元 月 日前支付。租金为每亩每年 元,以后每 年增加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承包费。督促乙方按进度实施开发工程。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合同期内不得提高约定承包金。

4、确保原土地承包者同意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程序合法。(附甲方与甲方所属的相关村民同意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书面文件,法定数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本承包合同的决议文书、签字名册)

5、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保证乙方水、电、气、路的正常使用,并给予乙方在水、电、气、路方面与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申请办理国家对乙方经营活动中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及补贴。

7、甲方应保证该土地的正常使用,在该幅土地内不得有“插花”土地。如因个别土地纠纷不能确保乙方土地正常生产、使用,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得不到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在该地上全部投入及投入资金50%的违约金。

8、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所承包土地的权属登记证书。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依法生产经营权及依法兴建生产生活必须的建筑设施的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

3、乙方因病、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由其指定的(未指定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本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4、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修建的基础设施,必须依法。在不妨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国家对乙方的经营中给予各项政策扶持,资金支付,由乙方接受,甲方不得占有,挪用。

6、该土地因故被政府或其它三方征用的,乙方地上附作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本合同未约定,但依法和相关规定归乙方享有获得的补偿依然归乙方享有。政策付予甲方及村民的土地补偿归甲方及村民所有。

7、本合同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上由乙方投资的附作物归乙方所有。(土地现状以甲乙双方及林业部门的确认书为准。)

8、乙方的一切活动不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承包总面积的开发规划书。

10、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乡镇注册公司,乙方为公司股东之一,负责承包土地的一切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后,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由公司承继。

八、除上述第七条第10款约定情形外,乙方不得随意将所承包土地转包给第三方。如确需转让,必须获得甲方和李家集街道同意。

九、开发进度

第一年完成承包总面积的30%,第二年完成承包总面积的35%,第三年全部完成承包面积的开发。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乙方开发计划无法实施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如乙方拖延承包金超过规定交纳时间半年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付承包金的,由乙方向甲方按承包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与原土地承包人土地经营权退回程序不完备或不合法导致本合同不生效及其他后果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土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5、由于乙方造成甲方的环境污染,乙方需依法向甲方赔偿相关损失和治理费用。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承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及其他补充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与该幅土地原承包者同意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的书面文件)、(村民同意本承包合同的决议文书、签字名册)。

附件2:地块详细的四至坐标、区位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乡政府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集体资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经济收入,甲方同意将属于本单位胡椒场的一块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镇胡椒场空地面积160亩,具体四至,南至,西至,北至。(见11号、12号、13号图版所示位置,如图所示)

二、承包期限:从二0一 二年六月二十日起至20xx年六月十九日止(共十五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年每亩陆拾元计算,每年承包金共玖仟陆佰元。20xx年共计壹拾肆万肆仟元,乙方要在中标后三天内交足承包款,否则,甲方冻结投标的5000元按金,同时,甲方可以另行发包。

四、其他事项

1、乙方承包土地后只可以经营种植业,不能在土地上经营改变土地现状的项目,乙方可以将该承包地进行适度的平整,但要保持高出整块地最低点一米以上,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期满后要保持土地现状和现有面积,如数交还甲方。

2、承包地上乱钟偷种的树苗由乙方与有关当事人协议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积极给予协助。

3、乙方应保护承包地内群众祖坟,不得随意破坏,若因种植毁坏的,由乙方负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在土地承包期间,如有干扰破坏现象,甲方积极派人协助解决。

5、承包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6、承包期内,如因政策变更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土地,则变更或终止合同,甲方按所征用土地面积及使用不足承包年限以原承包标准折算金额退还乙方承包金,若国家给予青苗补偿和征地费,则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征地费归甲方所有。

五、本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应共同严格遵守。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六月六日

承包土地协议书 篇19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_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 四川省仁寿县北斗区城堰_乡 砖房村新田湾 一等地和面积 亩二等地面积 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4. 在合同期内甲方要负责有关农田基本建设(如沟渠、公路、水池等)的维修或修建,乙方一律不负责。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共贰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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