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书锦集六篇
赠与协议书 篇1男方: ,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
女方: ,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现双方对位于 的房产(以下称"上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自愿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位于 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 %的份额赠与给女方,并承诺将该房屋过户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男女双方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女方自愿接受男方的赠与。
三、自上述房产按揭还款完毕之日起 日内,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房屋变更登记。
四、若因男方的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不变更登记不影响女方所享有的房产权属。
五、若男方撤销赠与的,需重新签订协议,单方解除赠与无效。
六、男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任何债务、租金等纠纷。若有任何纠纷,男方均应在赠与前处理完毕。否则应由男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女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身份证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2.一方为实现本协议所载明的权利而产生诉讼的,与诉讼相关的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3.双方承诺对该协议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4.各方认可签订本协议后立即生效,未办理公证或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
5.本协议壹式肆份,各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赠与协议书 篇2赠与人(简称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简称乙方) :
有效证件号码:
鉴于:
①甲、乙双方为母女关系,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并拥有所有权人权益的房屋赠与乙方个人;且甲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之房产无其他权利共有人;
②本赠与发生时,乙方虽处于已婚状态,但本协议项下之房产仅赠与乙方个人,该赠与行、协议只对乙方个人生效。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出资购买并所有的房产赠与乙方个人,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赠与并负责赡养甲方。赠与行为发生后,本协议项下之房产成为乙方个人财产。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①该房产坐落于 XX;建筑面积为XX;用途为XX;产权性质:XX;
②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XX;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 本赠与协议签订之前,本协议项下之房产由甲方自行购买,购买此房产的全部购房款、税费等均由甲方支付。赠与行为前无欠缴税金等费用。
第三条 本赠与协议签订后,本协议项下之房产需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的,契税、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该赠与行为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在乙方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等手续。具体的变更时间、程序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指印时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赠与协议书 篇3甲方(赠与方):
乙方(受赠方):
双方根据《民法典》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 。
2.赠与方的权利: 。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 。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 。
5.乙方应于 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 。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赠与协议书 篇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丙方: 丁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戊方: 己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庚方: 辛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赠与人",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受赠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各方"
鉴于:
A.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是苏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 %、乙方持有 %、丙方持有 %、丁方持有 %、戊方持有 %;
B. 于本协议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xx万元,已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缴足。公司主营业务为......;
C. 已方、庚方、辛方是......领域的专业人员,在......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D. 各方拟以公司为平台,整合各方在资本、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及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行合作,共谋发展;
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就前述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商议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
现郑重将各方就合作有关事项所达成的一致列示如下,以资信守:
一、股权赠与
1. 各赠与人按下列数量/比例分别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股权:
2. 赠与完成后,受赠人成为公司股东,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或在境内外的合格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发行上市")或公司累计融资额达到人民币1.2亿元(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之前(以先到者为准),赠与人将确保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
前述时点之前(以先到者为准),公司如有增资扩股等情形,赠与人将向受赠人赠与并/或确保增资时新进股东向受赠人赠与股份,以维持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届时如由增资时新进股东或其他股东进行赠与且该等股东提出要求的,赠与人应与该等股东签订实质内容与本协议一致的相关法律文件。
同一受赠人原受多个赠与人赠与股权的,该多个赠与人应按各自原赠与股权的比例履行前述义务。
4. 不论受赠人结婚与否,所赠与的股权(包括后续分配的红股、红利)均仅为相应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5. 因受赠股权而产生的税负(如有)由相应受赠人自行承担。
二、受赠人义务
6. 为保障股权激励目的的实现,避免各方终止合作对公司上市进程将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就前述股权赠与,受赠人负有如下义务:
(1) 自入职之日起,全职、连续地在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工作至少3年;
(2) 研发的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为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
(3) 严格保护公司各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转让被赠与的股权;
(5) 不得委托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持有被赠与股权或代为行使被赠与股权的股东权利;
(6) 不得在被赠与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7) 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8)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业务同类的业务;
(9) 不得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实际或可得利益损失;
(10) 不得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本协议规定或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就为确保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而后续赠与的股权(不论由何 赠与),每一受赠人同样负有上列义务。
7. 受赠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所赠与的全部股权,不论该等股权系何时赠与。该受赠人不得主张部分返还或按根据任何方法计算的比例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时,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的,赠与人无须向受赠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的,赠与人将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支付现金。
8. 赠与人撤销赠与之前,公司如有分红送股等情形,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基于被赠与股权而享有的所有红利和/或红股(不包括现金红利)亦应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对于撤销赠与前、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增加额等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9. 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无须向任何 进行任何金额的支付;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支付现金。
10. 赠与人收回股权的,相应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应配合签署有关文件及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11. 于公司完成发行上市之日,除第(2)、(3)、(8)、(10)项以外,以上第6条所列的受赠人义务均予以解除。受赠人与赠与人、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股东间协议执行。
三、承诺、保证
12. 赠与人承诺其对被赠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产权,有权进行本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其股权赠与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13. 受赠人承诺其为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服务以及受赠股权的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四、违约责任
14. 赠与人或受赠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法向对应的受赠人或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约定
15. 公司发行上市前,受赠人如经赠与人同意转让受赠股权,就拟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该等股权的原赠与人(届时须仍具备股东身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购买的权利。如拟转让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原由多名赠与人赠与,则该等赠与人按原赠与股权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6.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不再履行。
17. 本协议签订后,赠与人失去公司股东身份的,该赠与人不再负有确保对应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的义务,除非届时各方另有约定,该等义务由其他赠与人按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承担。例如,5名赠与人中,1人退出,其余4人原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0%、30%、10%、10%,4人股权比例合计80%,则该4人分别按37.5%、37.5%、12.5%、12.5%的比例承担所退出的赠与人的前述义务。
六、其他
18. 办理工商登记时,如公司登记机关不接受本协议、要求必须以转让的方式给与受赠人股权,各方可签订相应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确认,届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仅为办理登记备案之用,内容如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19. 各方声明自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和意义,愿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20. 本协议包含了各方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的所有一致,并替代各方之前曾有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约定。
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以作补充。
22. 就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相关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3. 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自全部受赠人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并到岗工作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以下各方之间《股权赠与协议》签署页)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乙方:
庚方: 辛方:
赠与协议书 篇5甲方(赠与人): ,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住址: 。
乙方(受赠人): ,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住址: 。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1、 甲方自愿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位于 的(建筑面积: ,不动产权证号: )的房产,赠与一半给乙方,将该房屋登记在甲乙双方名下。
2、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赠与。
3、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变更登记,若因甲方的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不变更登记不影响乙方所享有的房产权属。
4、 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签署即表明对本协议的认可。
5、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处公证,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进行公证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乙方母亲、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赠与协议书 篇6甲方(赠与人):李瑞金
乙方(受赠人):李亚俊
颜玲
乙方系夫妻关系,甲方系乙方的父亲,为使乙方更好和更方便地抚养甲方,以及避免乙方与姐妹间的房产纠纷,甲方(包括产权共有人钱杏秀,以下甲方均代表本人及产权共有人)自愿将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方双方确认,虽然房屋产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归乙方夫妻二人所有。
四、甲方于年 月 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字):
甲方该房屋产权 共有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赠与协议书》相关文档: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5篇)09-01
最新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四篇精选09-01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一)09-01
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协议书09-01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