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承包方):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市 区(县) 路 号 楼 室。
1.2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那么,约定如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 ,其他费用: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局部包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假设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撤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撤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平安;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效劳。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工程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工程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平安;
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效劳,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工程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当;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假设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假设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工程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工程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撤除费;
7.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工程100%的工程款前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假设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当;
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假设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前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假设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当任;
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置并按时运到现场;假设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到达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到达100%,优良率到达 。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到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当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当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第 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某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标准》
(2)《 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 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 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当。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当。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假设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当;
11.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至 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2)完成 %的工程量之日后的 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 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 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局部的款项。
1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 %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假设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予顺延。
1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4.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15.1工程地在 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六条附那么
1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凡在 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那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确认表(略)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略)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略)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略)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略)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略)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略)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2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局部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本钱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当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当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平安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给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当。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标准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假设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平安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标准。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标准,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平安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平安。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平安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平安或火灾事故,应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到达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成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工程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工程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当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当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当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5.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3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 县〔市、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局部材料,甲方提供其余局部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人工费 元,材料费 元,设计费 元,管理费 %,计 元,税金 %,计 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方案,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当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给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当。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平安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平安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工程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方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成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那么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当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当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当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假设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甲 方:
乙 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4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法人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
身份证号:
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
丙方:
社团登记证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根底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 。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 。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工程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局部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局部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假设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1999《住宅设计标准》、-20某某《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20某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20某某《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某某《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 。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 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假设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效劳,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给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到达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 ,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 〕。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效劳。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 ,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到达-20某某《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 ,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丙方应催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平安;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工程变更时,负责催促甲方补交增加工程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 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当。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假设甲方委托乙方购置材料,那么乙方购置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局部,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假设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假设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4.2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假设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 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水电费用由 方承当。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撤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平安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局部使用该居室的,甲方那么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确实认。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5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局部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2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本钱加酬金:
2.3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当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4.1 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 负责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当相应的费用。
5.1 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平安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6.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 由发包人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当。
6.3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标准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假设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平安生产和防火
7.1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标准。
7.2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标准,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平安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平安。
7.4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平安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应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到达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
8.3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成认。
8.5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9.1 发包人对工程工程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工程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10.1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当违约责任。
11.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12.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当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当损失。
12.5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12.6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
第15条 保险 .
16.1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1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 合同备案、鉴证:
发包方:
身份证号: ;
承包方:
身份证号: .
第19条 其它约定 .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6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 县(市、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局部材料,甲方提供其余局部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人工费 元,材料费 元,设计费 元,管理费 %,计 元,税金 %,计 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方案,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当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给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当。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平安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平安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材料供给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工程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 方: 乙 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工程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给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工程工程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 甲方已付金额
元 元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减〕金额 结算应付金额
元 元 元 元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工程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某〞,补验合格打“√〞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 业务名称 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表达协议双方的自愿原那么,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7
工 程 名 称 :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台湾东路
1.2规格: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地面、墙身、天花的装修
1.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1.4装饰工程开工日期: 20某某 年 6 月 10 日
1.5装饰工程竣工日期: 20某某 年 9 月 10 日
1.6 工程总天数: 90 天(注: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双休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 元,(金额大写) 伍拾万元整 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3.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预算书。
3.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标准》。
3.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签订补充合同。
3.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3.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3.7 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负责反工,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
第四条:工程验收
4.1 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等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
4.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4.3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甲方应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假设甲方自行搬入与该工程无关的家具、其它物品或更换分户门锁,均视为验收合格,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材料供给
5. 1 乙方应按合同预算书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给,并负责保管。
5.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供货,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如需乙方负责安装,那么收取一定工费,如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9.1 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9.2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直接造价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的罚金支付给乙方。(注:不含双休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投诉,请求解决。
10. 2 如双方对造价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假设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按法律规定选择鉴定机构。
10.3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在南宁的仲裁庭申请仲裁(不由其它办事处受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合同生效
12.1 合同和合同附件(工程预算、材料清单、施工图纸、工程过程中的施工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变更、工程结算书等)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2.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名:
签名: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8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愿将室内外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工程的施工,特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见附表
四.承包方式:
包清工
五.工程量计算:
竣工现场实物测量
六.承包价款:
七.工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程期天。
八.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标准施工,每一项工程均到达优良标准: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图纸要求的部位,必须返工重作,由此造成的人工、材料、工程延误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当:甲方那么按照国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及本行业施工验收标准惯例验收。
九.材料的领用:
乙方应指派专人持工地主管工程及甲方工程监理鉴发的领料单到库管处领取材料,并合理的裁切搭配使用,精确计算方案用料,将消耗量降至最低点,严格按材料限额领用方法执行。
十.工程阶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进度款按下表支付:
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由甲方工程监理签发工程进度款申请表,附工程量计算清单及质量评定意见,工程部经理钳子后财务付款。
2.变更工程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时,必须附带甲方签发的变更单,否那么不予结算。
3.返工重作工程结算时,必须要有返工的原因负责及工程经理的处理意见,否那么不予结算。
4.当工程全部完工,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现场工程临理、工程部、施工工长(乙方)三方进行现场测量工程量,严格按要求填报全部工程量结算表(按表格要求相关人员及内容签完后)报预算部审核,工程量结算单,主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支付清算工程款95%,扣留5%余款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十一、奖罚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质量到达要求不奖不罚,达不到或局部达不到要求罚结算总价的0.5%—2%,工期提前或逾期一天奖或罚结算的1%—2%。
十二、平安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专业的平安操作规程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如需明火操作的工程,必须经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在有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平安责任有乙方负责。
十三、其他
1、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对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保护好现场成品,造成损失或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承当。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穿公司统一服装,挂牌施工。
4、见方按时(或按期)支付乙方的分项工程费用。
5、各个施工队施工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因结算问题有威胁打骂管理人员现象者,一律不予结算,甚至追究相关责任。
6、各施工队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假设不清理,监理可安排他人代清,一切费用由相关施工对承当,决算是扣减。
7、乙方已施工,但甲方监理认为乙方无施工能力,达不到质量要求不能确保工期,与甲方配合不利,甲方负责人有权责令停工直至清理出施工现场。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_年_月_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9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o一四年一月
发包人(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
设计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设计负责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计工程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地址: 。
2.建筑空间类型:住宅室内空间。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设计范围: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设计内容(可选择):
2.1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2.2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2.3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2.4软装饰参考设计;
2.5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1.1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1.2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2.1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2.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假设需要乙方测绘建筑平面图,每张费用为元;
2.3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2.4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3.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3.2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原始房型平面图、平面设计布置图、地面设计图、天花设计图、装饰效果图(装饰效果图:按建筑面积制作,在100平方米以内,乙方负责制作2张电脑装饰效果图,100—150以内平方米制作3张,150—200以内平方米制作4张,200—300以内平方米制作5张,以后每增加100平方米可多制作一张。如甲方要求提供更多电脑装饰效果图,需收取元/张的设计费用)及初步概算书;
3.3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4.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4.2水电设计文件内容:照明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灯具配置单、给排水管线走向图、水龙头布置图、饰品提案;
4.3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5.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5.2最终设计文件内容:全套设计施工图(封面、目录、材料表、原始平面尺寸图、墙体尺寸变动图、平面布置图、地面材料划分图、天花布置图、灯具位置图、开关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平面给排水走向图、立面索引图、立面图、节点图、构件图)及工程预算书;
5.3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效劳结束。
6.设计收费标准
6.1设计收费参照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双方进行商议;
6.2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6.3本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总设计费: 元人民币。
6.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如施工地点在广州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当。
6.5本设计工程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付款时间及额度:
7.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10%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 元;
7.2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40%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7.3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30%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7.4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第四条_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__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_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局部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0.2%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0.2%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那么
1.本工程设计方案着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诉部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投诉电话: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0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 小区 幢 单元 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标准、平安、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前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 时至次日 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撤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方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假设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效劳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效劳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效劳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2、
3、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1
甲方(发包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联系电话:
依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发包人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方案)。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局部包料,发包人提供局部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开工日期年日,竣工日期按工程期限和节假日顺延。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山湖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室内、外装修造价表〞中,双方签订的装修单价,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局部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平安施工操作标准、防火规定、施工标准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房屋不拆局部的结构等,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工程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当,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当,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8.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8.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9.1本工程总造价为: 。
9.2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工程进度过半指: 。
9.3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在签字后在三个月内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0.3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元。
第是一条平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方计,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平安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平安生产管理,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工程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平安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平安措施,承当因平安措施不当造成的工程事故,人身伤亡等责任,并承当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13.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13.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素偶有钥匙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进行收回;
13.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点__分至__点 分,下午__点__分至__点__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4.1乙方需向甲方交平安和装修质量保证金,该金额为币装修公司平安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14.2乙方必须购置该工程的“建工险〞保险。
第十五条附那么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15.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2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工期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需具产权合法拥有者或产权合法拥有者的书面委托。
乙方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并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或装饰装修协会核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资质。
2、装饰装修施工地址:区(县)路巷(社区)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工程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及局部包料)。
二、工程造价和工期
工程造价必须依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家装工程造价标准制定
1、合同总价款:
¥ 元,(大写): 元。
其中:
材料费:元,人工费:元,
撤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
管理费:按总造价%元,税金%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工程工程、工程量增减、工程款变更等,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工程款按实增减。
2、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给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
2、甲方采购供给的家装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
3、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要求的,应禁止使用。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项选择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家装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知情仍表示同意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当。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家装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环保合格标准家装材料。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20某某)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法律规定。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图纸设计费元由方承当。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工程或者变更家装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工程变更单》(见附表三《工程工程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水电、泥水、木作、油漆各道工序的验收手续。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按(-20某某)进行,验收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生效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表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扣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另定验收日期,甲方不得无理拖延。
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在书面通知甲方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成认。甲方对乙方组织的验收有异议的,可按双方共同指定的单位复检,复检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当,不合格的由乙方承当,乙方返工致工期延长,按逾期交付处理。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六《工程保修单》)。保修期约定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外墙防渗为五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表。
7、甲方对工程工程实施监理的,甲方应与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职责等告知乙方。
第四条平安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平安要求,与施工有关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应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公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付款及结算
1、工程付款原那么上采取合同正式签定工程开工前、工程施工中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分段付款方式,付款包括:材料款、工人工资及管理费用等。付款比例由甲、乙双方商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结算必须按实际施工量及结算标准结算,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防止结算纠纷。《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五。
第六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在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向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办理申报手续。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如有收取押金的工程,甲方应予以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按实对被没收局部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乙方工程施工人员、车辆进出小区手续,保障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职责:
(1)乙方应在施工前三天与当地物业管理公司或房管机构协商,签订有关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2)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4)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5)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堆放。
(6)指派工程经理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工程、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造成平安、质量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赔偿损失;
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违反平安、防火法规造成责任事故,应承当全部经济损失;
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平安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并赔偿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的家装材料和设备,假设属伪劣假冒产品,乙方应承当按合同约定购置合格产品更换,并承当因此造成的全部返工费用;
5、乙方在施工前,未向所在物业管理公司申报手续,必须承当包括罚款在内的全部责任并补办手续;
6、甲方按合同约定负责采购供给的家装材料和设备,交付乙方验收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擅挪它用,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使用的,每超过一天应支付违约金元。
8、甲方未向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站办理工程申报手续,必须承当包括罚款在内的全部责任并补办申报手续;
9、甲方违反合同私自与施工或管理人员更改或增补工程工程,所引起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甲方未经办理相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该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造成平安、质量事故,甲方应承当包括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直至民事责任;
11、甲方提供的家装材料和设备质量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元的停工损失;
13、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元的停工损失;
1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每天元的损失;
15、工程竣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自行入住的,视为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漳州市装饰装修协会或工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依法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守约方,解除本合同。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天以上;
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严重,乙方返工无法到达合同目的;
③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又不予更换的;
④乙方施工期间违反物业管理等规定,经劝阻不予改正的;
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严重平安事故的。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
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施工的;
③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超过天的;
④甲方未能依约支付乙方工程款,时间超过天的;
⑤因甲方原因造成严重平安事故的;
5、合同解除时,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附那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物业管理公司壹份,鉴证单位备案壹份。合同附表、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鉴证单位: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
民族: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手机号: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 工程户型: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局部材料,甲方提供其余局部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那么,本着优质优价的原那么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假设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某某)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工程。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不得有以下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撤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平安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局部使用该居室的,甲方那么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标准、质量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平安、保质、按期完本钱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当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标准、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给
7.1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那么最终由对方承当。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当。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
8.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某某)的标准执行。
9.2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某某);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某某)。
9.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当。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局部的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平安。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当。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以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 50%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 │
│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 │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根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分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当。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当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局部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以下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那么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当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那么协商解决。
14.5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当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当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4
甲方(发包人):
法人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 身份证号:
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
丙方:
社团登记证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根底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 。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 。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工程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局部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局部材料(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明细表》及附件7:《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6和附件7)。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8:《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假设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标准》、GB 50327-20某某《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GB 50210-20某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某某《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 18883-20某某《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 □否 执行;
(2) 。
第三条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给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到达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效劳。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到达GB 50325—20某某《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丙方应催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在甲乙双方认同的前提下,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
3、7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平安;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工程变更时,负责催促甲方补交增加工程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8 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当。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假设甲方委托乙方购置材料,那么乙方购置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局部,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假设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假设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4、2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假设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水电费用由 方承当。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当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撤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平安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局部使用该居室的,甲方那么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确实认。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交甲方审定。
5、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确实认。
5、3 严格执行施工标准、质量标准、平安操作标准、防火平安标准和环境保护规定。
5、4 积极配合甲方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平安、保质、按期完本钱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当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 %,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 。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局部,其费用由乙方承当。
5、7 向甲方提供工程完善、清楚标准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工程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 %,超出局部由乙方承当。
5、8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工程,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风格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6、2 增加工程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工程施工前一次性交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参见4、1款及附件9:《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
6、3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工程,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同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工程所对应的费用(以工程预算为根底),应划拨 %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工程,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当。
7、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当。
7、4 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当。
7、5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当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工程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 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成认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催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当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当合同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10:《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8、3 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假设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当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当;假设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当,责任由乙方承当,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8、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8、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
8、6 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
8、7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详见附件1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第九条 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9、1 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9、2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根据甲方书面认可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批次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备注
第一次
%
如提前完工,甲方丙方应相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项。保修期满,付清尾款。
第二次
%
9、3 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丙两方提出工程确认(阶段验收)及拨款要求后,甲方和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或丙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9、4 除尾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1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
9、5 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帐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 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 方支付。
第十条 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0、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0、2 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当运输费用。乙方发现由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当。甲方供给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3 甲方采购供给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0、4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假设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有关平安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1、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标准。
11、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平安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平安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标准。
11、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分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当。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当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局部工程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 的违约金。
12、5 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局部工程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同意甲方提取工程结余款,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结余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12、6 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
第十三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 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丙方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14、1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 施工期间,假设甲方或丙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
14、4 工程竣工经丙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当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效劳。
14、5 其它补充约定:
(1) ;
(2) 。
第十五条附那么
15、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1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
二、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阳台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__( 2 )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20某某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20某某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给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假设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当。甲方供给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 (大写 ); 当工期进度到 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 (大写: ) 当工期进度到 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 (大写: )。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 金额 (大写: )。
二、 剩余尾款 (大写: )局部,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
内容总结
(1)5.3 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
(2)6.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
(3)第二条材料供给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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