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实施合同
项目名称:
被许可方:
(乙方)
许可方:
(甲方)
签订地点: 省 市(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就 专利项目(申请日 、申请号: 授权日〈公开日、公告日〉 、专利法定有效期限: )。许可乙方实施、(该项目属 计划※)。本发明属于: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专利技术内容(包括实施该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序:
二、技术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在 (地点)以 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乙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 ),采取 方法验收,由双方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同格协议书。
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六条)
六、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总金额 元 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 元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二)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
入门费 元 支付日期
(1)按销售额 %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纯利润 %提成 支付日期
七、技术服务(地点、方式及费用)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五条)
八、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八条)
九、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九条)
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七十六、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违反本合同第 条规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十条)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一条)
十四、※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入门费、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许联系人 (签章)
可方住所(通讯地址)
甲方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许联系人 (签章) │
可方住所
通讯地址
乙方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专利许可实施合同(二)
被许可方:
许可方:
第一条:许可证的类型
1.本许可证系一项独占许可证。
2.许可方不得在第三条所列的合同地区内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有权授予分许可证。
4.本独占许可证未经许可方允许不得转让。
第二条:技术使用范围
1.许可方确定 号专利的保护范围是 。
2.许可方已在合同地区以外的地区使用 号专利技术,许可方根据使用结果确定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3. 号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为本合同许可证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三条:合同地区
1.本独占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 。
3.被许可方可以向下列国家出口本许可证产品: 。
第四条:技术援助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实施 号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2.许可方负责接受、安排被许可方技术人员赴许可方企业培训。许可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被许可方培训的要求,使被许可方人员能掌握 号专利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许可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被许可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五条:专利技术的改进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通报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内有关专利技术的改进成果并提供给被许可方使用。使用费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许可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不需要得到许可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支付适当费用后有权使用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
3.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如果有专利性,被许可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批准后归被许可方所有。
第六条:许可方的保证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第七条:维护和保护专利权
1.许可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3.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他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摊:许可方 %,被许可方 %。
第八条:实施义务
1.被许可方承担实施专利的义务。
2.被许可方不承担不制造和销售竞争产品的义务。
第九条:支付方式
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许可方支付 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 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 %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第十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被许可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2.许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此税费由被许可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许可方。
第十一条: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许可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许可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许可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许可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3.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4.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被许可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被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被许可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被许可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被许可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许可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许可方:
1.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许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 机构、 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许 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许 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许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被许可方:
1.被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 机构、 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被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被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被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 、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 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许可方(盖章): 被许可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专利许可实施合同(三)
专利许可合同范本
被许可方:
许可方:
第一条:许可证的类型
1.本许可证系一项独占许可证。
2.许可方不得在第三条所列的合同地区内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有权授予分许可证。
4.本独占许可证未经许可方允许不得转让。
第二条:技术使用范围
1.许可方确定 号专利的保护范围是 。
2.许可方已在合同地区以外的地区使用 号专利技术,许可方根据使用结果确定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3. 号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为本合同许可证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三条:合同地区
1.本独占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 。
3.被许可方可以向下列国家出口本许可证产品: 。
第四条:技术援助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实施 号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2.许可方负责接受、安排被许可方技术人员赴许可方企业培训。许可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被许可方培训的要求,使被许可方人员能掌握 号专利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许可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被许可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五条:专利技术的改进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通报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内有关专利技术的改进成果并提供给被许可方使用。使用费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许可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不需要得到许可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支付适当费用后有权使用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
3.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如果有专利性,被许可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批准后归被许可方所有。
第六条:许可方的保证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第七条:维护和保护专利权
1.许可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3.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他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摊:许可方 %,被许可方 %。
第八条:实施义务
1.被许可方承担实施专利的义务。
2.被许可方不承担不制造和销售竞争产品的义务。
第九条:支付方式
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许可方支付 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 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 %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第十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被许可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2.许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此税费由被许可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许可方。
第十一条: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许可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许可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许可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许可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3.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4.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被许可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被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被许可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被许可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被许可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许可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许可方:
1.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 机构、 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被许可方:
1.被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 机构、 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被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被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被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 、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 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许可方(盖章): 被许可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专利许可实施合同(四)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专利权人: ;
申请日: ;
申请号: ;
专利号: ;
专利有效期限: ;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 。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 。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 。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 。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 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 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 %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 。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 。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
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 的。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3)(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1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
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 。
14.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
1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 。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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