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买卖法案例

时间:22-09-14 网友
合同法

1•要约与承诺:

【案例介绍】2001年II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 约L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 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A公司发出要约后,乂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 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由于当时香港B 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 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 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 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后因A公司未履约,香港B公司诉诸瑞典斯德 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但A公司辩称要约已撤销。请你回答下列问题:

1、 A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销?

2、 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

3、 本案应该如何判决?

2.发价与还盘:

【案例介绍】2000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 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CIF)人民币390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收 到我方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一并延长要约 有效期。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鹿特丹GIF减至人民币3800元,并两 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延至8月30日。荷兰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我 方公司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发现巴西因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国际市场 价格暴涨,从而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称: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但荷方不 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 约的条件履行合同,并提出,要么执行合同,要么赔偿对方差价损失40余万元人民币, 否则将提起诉讼。”请你回答下列问题:

1、 双方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如果A商号对我国的这家公司提起诉讼,有无正当理山?

3.合同效力一一未成年人合同:

【案例介绍】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 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 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 转让手续。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试分析:

1、 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 为什么(有)/(无)效?请说明原因。

4.合同效力一一错误与误解:

【案例介绍】甲方系某外国机构,欲在某地建立一个外语培训学校,公开求租 房屋。要求:学校闲路用房,该地某学校(乙方)知悉后,提出有一闲路教学楼(二层), 愿意出租,并出具了图片等说明,强调欲租须赶快,否则不予答应,屮方遂与之签定了 为期6个月,作价2万元的租赁合同;但当其开始使用时才发现,原来该学校正面临 改建,该教学楼周围昼夜施工,无法行课,导致已交钱上课的学生走了大半;屮方于是 上诉,要求解除与乙方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学员流失的损失,分析:

1、 该案件是否涉及“错误”,是哪一方的怎样的错误?

2、 该案如何判决?

5.合同义务与权利:

【案例介绍】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 内向中公司提供一级精铝锭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 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价值0. 1%的违约金。苗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 公司在两个月后才给屮公司交付了 100吨精铝锭,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 锭,而是二级精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39000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精铝锭。但是乙公司称逾期供货不 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然,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精 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屮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精铝锭供应 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甲公司坚持以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屮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 支付违约金和重新履行合同。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本意,也不是 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 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试分析:

1、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 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客观原因还是市场原因?

3、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有无依据?

4、 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有无依据?

5、 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 有无依据?

6、 其他合同:承揽合同

【案例介绍】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 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 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 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0年6月23 B,三 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 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 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 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 司只能其拆下来。

试分析:

(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 有否影响?

(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口标。

买卖合同

1.国际合同解释通则

【案例介绍】甲公司(我国)和美国乙公司签定了购买食品的买卖合同(FOB)天 津新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山于甲公司在天津没有办事处,屮公司遂将货物提 前运至天津待装,并临时租赁仓库仓储(保管责任自负),后因屮公司保管不善,仓库 失火,货物全损,屮公司只好另行发货,但势必延误合同约定的装运期限,屮公司遂向 美国乙公司发函请求延迟交货,并延长信用证的期限。问题:

1、乙公司是否必然要答应甲公司的请求?为什么?

2、该案例对与甲公司来说,最糟糕的情况会是什么?

3、如果不是使用FOB合同,而是用CPT合同、CIP合同或是FCA合同,对屮公 司来说是不是更好?为什么?

2.权利、义务与违约

【案例介绍】某香港公司(卖方)与某英国公司(买方)签定了价值100万的货 物买卖合同,约定山香港公司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H的港船边交货,香港公司与太 平洋船运公司签定了运输合同,并与国内某保险公司签定了一切险的保险合同,在货 物运输途中,山于船方管理不力,船上失火,导致货物被烧毁了 20万,船方泼水救火, 乂导致价值5万的货损,其后,因乂遇到暴雨天气,使部分剩余货物受潮,货损10万, 问题:

1、 案例中的三处货损,责任应该由谁负责?为什么?

2、 如果因为暴雨的影响,货物运至U的港已超过买卖双方约定的交货期限,且 乂有价值35万的货损,卖方是否已“根本违约”,买方可不可以要求撤销合同?为什 么?

3、 履行、违约与救济

【案例介绍】有一份产地交货合同,出售新鲜荔枝10吨,总值150万美元,合 同规定卖方在5月23日-5月24日先行将货物运到A地冷藏,买方必须在5月25 日至31日派冷藏集装箱车到A地接运货物。卖方5月24日把货物运到A地后多次 催促买方派车,但直至6月8日仍未派车,导致价值40万美元的荔枝变质,只能丢乔, 剩余的原来价值110万的荔枝卖方只好8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新的买方,为此,卖 方与原来的买方发生了争议。问题:

1、原来的买方与卖方签定的合同买方可否解除?为什么?

2、卖方的损失有多少?可否都向原来的买方索赔?为什么?

4.履行、违约与救济:

【案例介绍】我国的某一外贸公司从国外购买一批设备,合同采用的是“CIF 大连”这一贸易术语。国外卖方按照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所规定的装船时间,在规 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完毕,并取得符合信用证的单据。但是,载运货物的船舶起航 后儿天内就触礁沉没。事后,我国外贸公司立即通知银行停止对外付款。当国外卖 方凭着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到银行要求付款,银行声称已接到买方停止付款 的通知,拒绝向卖方付款,为此买卖双方以及卖方与银行之间都发生了

争议。买方认为CIF是到岸价格,货物不能运到,买方就有权不付款;银行认为 他应按照买方的指示进行付款或不付款,不然,一旦买方拒绝付款赎单,银行将遭受 损失。

1、 简述CIF合同的特点?

2、 该案应如何判决?

5.银行、买卖双方

【案例介绍】1997年1月10日,芝加哥F银行向A银行开立了一笔金额为 15783美元的即期信用证。该证装船期、交单期限分别为2月25日和3月8日,受 益人为B市某外贸公司,货物名称为铁钉。

2月12日,A银行收到该信用证项下第一次修改,要求将装船期分别提前至2 月15日和2月24日,并修改货物描述等内容。A银行立即与受益人联系,请求答 复。受益人于2月19日向A银行发出书面确认,拒绝修改,A银行即向F行发出同 样内容的电报。3月3日受益人交单,A银行经审核无误后议付单据,并按开证行要 求寄单索汇(汇票)。A银行编号为BP95I1327/97o 3月13日,A银行收到F银行电 报,称该单据迟装并超过有效期,以此拒付并准备退单。

经查,此笔单据的装船日为2月25日,交单日为3月3日,完全符合修改前信 用证的要求。据此,A银行据理力争,反驳F银行提出的不符点。

此后,F银行乂多次来电坚持上述不符点,并两次将单据退回A银行,但A银行 毫不退让,乂两次将单据重寄开证行。双方发生争议。问题:

1、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单方面修改信用证能否产生法律效力?

2、 如本案中受益人B公司同意F银行的修改,信用证的修改可否生效,具时案 例中涉及的各

方应做些什么?3、本案应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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