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8篇

时间:22-09-01 网友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8篇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房主)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佃农)乙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联结村栋号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应用双方友好协商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 国民币元整,由乙方按 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赞成,方可转租。如不合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时 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来由随意加价,并将 年 月 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并按时交纳。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实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胶葛事宜,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是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供给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一致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赞成。

  七、租期内甲方应赞助乙方调和水电等的供应问题包管正常通顺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应用租期内的安然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 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国民币 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国民币 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警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弗成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合营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十三、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

  甲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 (以下简称出租房屋) ,坐落于武汉市_ _区__ __小区 号楼 层 室,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 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出租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

  2.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每月,由乙方以现金支付;

  3.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押金元)。先付后用,以后租金按每年结算一次,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_30 _天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 __日内,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出租后,如因房屋产权纠纷、按揭、抵押债务等事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

  2.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七条 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水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

  网络使用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及时按照物业的有关要求负担;

  2.租赁结束时,乙方如有欠费,必须交清欠费。如不缴清欠费,则由甲方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 出租房屋修缮和使用

  1.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2.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附着设施的修缮须提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出租房屋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因疏忽未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或发现故障未及时通知甲方修缮,由此导致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结构及其用途。装修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6.租赁期满,乙方应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交还房屋时,还应保证房屋的干净整洁。

  第九条 出租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如甲方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出租房屋。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收回出租房屋: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达 日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期搬出自有物件,将出租房屋退还甲方。搬迁后 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余物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5.租赁期满时,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于合同到期日前 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续签租赁合同,但因市场变化房屋租赁价格有所变化的,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调整房屋租赁价格。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的,每逾期交房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的滞纳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的滞纳金。

  (2)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上述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赁期间,因乙方实施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除前两类行为外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退租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5)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出租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

  金总额 %的房屋占用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河南郑州郑州市管城区西大街北下街西商阜城综合楼A单元12层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39。71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租金为通知金,即乙方提前解约,需多支付甲方一个月租金;甲方提前解约,少收乙方一个月房租。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3、租金由乙方存入甲方下列账户,存款凭据可作为甲方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房租费做为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三个月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2%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一个月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一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一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邮箱:邮箱: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三阳路5-7号办公楼壹栋,使用面积210平方米。

  二、租赁期为 年,即甲方从 年 月1 日起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约定年(月)租赁2200元,按季缴纳,先缴款后用住房。乙方于每季 日前必须将当季租金交付给甲方。

  四、租用前乙方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本,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应交2800元押金,待合同终止结帐退还押金。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工作用电、用水。电费乙方每月按实际使用度计算,每度按壹元结算;水费按实际使用吨数计算,每吨按2.60元结算。以上各项费用按市场调整增减而增减。其它费用、门前三包、卫生费等均由乙方直接向有关管理部门缴纳。

  六、乙方应保持租赁租赁房屋原有建筑结构不变,若因经营业务需要,需对承租方屋进行改造、装潢、装修时,应出具正式施工图,改造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认可,方能进行改造施工,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时,所有权即无偿属甲方,乙方不得折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防火规定,对大额款项,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乙方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或从事违法活动,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如乙方逾期未付房租和水电费超过 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收回租赁房产中乙方的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不允许合租,不允许娱乐性经营,不允许居家,或改变其他用途。

  十、对于甲方转让房屋的行为,乙方予以认可同意,并放弃购买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权利。 十

  一、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前30天,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需提前告知对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

  二、乙方原则上暂定 年,合同在每年签订 年基础上续定,前提是同等竞争条件下优先,如另方高于乙方则以另外为主。 十

  三、合同执行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负担违约责任。 十

  四、本合同租赁期内,如甲方因经营需要,需转让本合同项下房屋时,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天内腾退房屋,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互不负担违约责任,其他相关问题均参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如乙方逾期不予腾退,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各执一份,经签署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5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 与承租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将位于 租与乙方使用, 面积 平米。

  二、 租赁期限为 年,出租方从__X至__X。

  三、 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 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 租金每年 (大写:) ,押金 (大写:)一次 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 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 元(大写:) .

  六、 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__X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租用位于,户型为室厅 卫,总面积约平方米,租住时间__X_年,自 X 月 日开始到年 月 日为止。

  二、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 租金及押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如因市场变化或物价上涨等因素确需调整租金的,甲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该房屋优先承租权。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承租方应缴纳押__(大写)。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期满后退还,如有违约或造成房屋设施人为损坏的,则乙方按价赔偿所损坏的物品,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__整,三个月租金元整。以后租金按半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日前交付给甲方。

  五、维修管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管护,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管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六、 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七、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 租房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煤气和有线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并续签租赁合同。

  九、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2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 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议定,同意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X 日期:__月__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7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标的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甲方于租期起始之日前7天将该房屋交付乙方,房屋交付之日至起租之日期间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赁费用。

  第三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月, 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用途。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甲方应保证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真实及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如房屋已抵押的,甲方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应事先(本协议订立前)书面告知乙方。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年总租金 元(大写)(此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写)。乙方应于每年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局印制的租赁发票。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01%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并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相应延长。另每逾期一天,则甲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费用;乙方使用的水、电、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甲方则在 日内将租赁保证金及时退还乙方。

  三、房屋修缮责任

  第十一条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时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甲方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失效。

  因本条款第(三)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如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损毁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支付违约人民币 元(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 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九条甲、乙各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以租赁保证金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依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反商业贿赂条款: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裁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本公司(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登记机关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其他约定:(如广告牌、车位)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8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 路 # 单元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

  3、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整,同时缴纳押金 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三、租赁期限的起算

  租赁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在几月几日开始或者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开始,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正式开始起算租赁期限的这段时间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装潢施工所耗水、电费则应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标准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每年递增。租金支付时间,由双方约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约定按年度支付时,双方应约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时间,否则,可能引起误解。

  五、租赁房屋的交付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六、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七、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八、合同中应约定,房产及其设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哪些由承租方维修

  这里应当注意,出租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当事先通知承租方,并尽可能在承租方认为合适的时间进行以保证承租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九、水、电供应

  出租方应确保房产具有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承租方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水、电、通讯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比如,作为商场或工厂用途的,供电量应不小于250KW或电容量不小于300KVA。还要约定,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断,则出租方应当在多少时间之内修复。

  十、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楼层或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出租方须确保承租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承租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设施。

  十一、承租方在租赁的房产立面墙上做招牌、广告,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涉及到墙体、顶楼部分是出租方与其它各产权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广告位置之前,应由出租方与其它产权人共同约定各自的广告牌位置。

  十二、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优先购买权也应约定清楚。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层楼的大楼,每层有五间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楼中的二间,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准备整幢大楼出卖,那么,原来的承租人有无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范围是什么。

  十三、财产损坏赔偿,在租赁合同中要订明由于房屋之缺陷或损坏,或由于出租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或由于出租方或出租方雇员、代理人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承租方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出租方应对承租方负责并赔偿遭受的实际损失。反之,如果承租方有损坏财产的,也应当向出租方赔偿。

  十四、财产保险,原则上房产险由出租方投保,承租方自行投资的设备及财产险由承租方投保。

  十五、合同提前终止

  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其它则双方可约定:

  1、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有:

  (1)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房产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承租方所租房屋营业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维续履行,则承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出租方违反其保证,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在承租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没能及时补救,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居住或对外营业或使承租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3)出租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妥房屋租赁证或其他因出租房产所需的.许可和手续。

  2、出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有: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多少日。

  (2)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承租房产转租他人。

  (4)承租方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

  十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约定,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应向对方支付多少违约金,违约金也可以分项约定。

  十七、期满财产的处置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在一定期限内不拆除或取回有关物品,视为承租人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出租方所有。

  还要注意,如果是一方中途违约,导致合同被提前终止,承租方装潢的财产及损失如何处理,也要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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