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大理石铺装工程施工合同
沂南县汶河景观(二滩公园)腾龙湾广场
大理石铺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腾龙湾广场大理石铺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沂南县汶河湿地景观a区。
二、工程地点:迎宾路以北,远离橡胶坝以南,汶河东岸。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提供砂子、施工用电 )。其余材料由乙方自己购买,大理石必须是一级产品。(由乙方提供大理石样品,并必须保证进场材料与样品一致)。
三、合同工期:于2013年6月10日开工-2013年6月29日完工,总工期2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每拖一天,罚款5000.00元。若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另行派人维修,并根据所造成损失加倍对乙方罚款。 五、工程做法及综合单价:
1、30厚1:3水泥砂浆铺贴以下石板,以下石材均以每平方米计算,按3公分的标准收方,并根据现行市场材料及人工费价格核定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如下:
六、付款方式:大理石板面全部铺贴至工程50%时甲方给提供人工费15万元整.完工经甲方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以实际签证为准的工程总造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竣工验收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杜绝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不当不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及经济责任。
3、乙方应杜绝出现工人上访事件,如有上访事件发生,按工程总造价的40%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及清理垃圾时负责地下管线的保护,并保障管道畅通。如因乙方原因破坏,乙方应及时无偿修复。
5、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乙方应将现场临设、建筑垃圾等清运完毕,否则甲方将委托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
九、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他问题由违约方承担。若因乙方在质量、安全、工期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者,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撤出工地,并扣乙方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沂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年月日篇二:地铺石材施工合同书
地铺石材干挂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施工的漳州奥体中心地铺石材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漳州奥体中心体育馆地铺石材安装
2、工程地点:漳州市圆山新区九龙江西溪南岸、龙江南路西侧地块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4、质量要求: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按期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进行整改并处以返工部分2倍价款的罚款.
二、工期要求
1、工期:2014年2月10日至3月30日
2、因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平台:125元/平方;伞形:145元/平方;楼梯台阶:175元/平方。以上价格含材料和人工等所有工程内的费用,按实结算。所有石材必须采用足量2.5cm厚度火烧面揭阳红、足量2,5cm厚荔枝面揭阳红和足量3。0cm厚荔枝面揭阳红,严格按照业主图纸要求施工,如果施工过程中,甲方检查发现乙方的材料未达标,乙方须马上更换材料,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2、进度款:工程施工按进度付款,每月10日甲方支付给乙方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款的80%作为当月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0%,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4、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95%,余下的5%保修款一年后付清. 8;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甲方的义务:甲方负责协调工地各项事宜,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的权利:监督检查工期和工程质量。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发现进度不符合整体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确保工期和质量。
9;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乙方的义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应标准规范进行施工.若在安装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符的部位或做法,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待甲方管理人员检查核实决定后方可继续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检查.乙方自行配备承包本工程所需的小型一、二类工具、机具设备,如切割机、砂轮、手电钻(锤)、刨槽机等工地必须小型设备和工具刀具类消耗品。
乙方的权利:乙方在完整的履行合同有关约定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过程中,遇有不可抗拒力发生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协商.
十、安全事项: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外架上抛扔东西.未按安全要求,如没戴安全帽、没穿工作鞋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果因为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其它事项:
乙方进场人员应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等工作,乙方进场人员应办好暂住证、计生证、劳务证等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件。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鉴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时间: 时间:篇三:石材铺装合同范本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建设单位:郑州市金水区第一中学
施工单位:河南盛宇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日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郑州市金水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河南盛宇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金水区第一中学铺贴荷兰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郑州市金水一中学院内 工程范围: 铺贴荷兰砖。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按实结算。 第四条、工程量 1860m
第五条、施工前甲方应将地基上下和现场上的障碍物清理工作做好,做好三通一平。
第六条、水电供应:由发包人提供一处接水接电的位置,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承包人安装计量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
2第七条、合同价款:按综合单价95元/m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176700 元 (大写: 壹拾柒万陆仟柒佰元整 ) 第八条、质量标准: 合格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1、支票转账方式:此工程款必须转入乙方公司账户。
2、付款进度: 该工程施工前预付款为工程总造价的三分之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承包人应保证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一条、保修期: 1年
第十二条、工程签订后,甲方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做施工指导,乙方派专人为施工总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对工程施工有意见时,必须通过甲方驻工地代表,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出意见,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停工、窝工、返工时,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 工程期限:本 工 程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全部竣工共计 个日历天。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填写竣工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应在五日内组织进行验收,未验收使用者,作为验收论。
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期付款,乙方按期竣工. 本合同一式 肆份,双方各执 贰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第十六条、其它: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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