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6篇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 (1)
第一条 店铺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店铺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店铺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店铺用途为 ;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店铺售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小写元),并应于双方办好房产过户手续之日将该店铺全部剩余价款付给出卖方。
第四条 交付事项
出卖方应于收到该店铺定金之日,将该店铺交给买受方使用并将该店铺有关房产登记证交予买受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买受方逾期未付清房款,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出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买受方所预交的定金不予以退还,抵作出卖方损失。双方任何一方中途毁约,则向对方支付与定金数量等额的赔偿金。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买卖双方约定在出卖方原房产登记满5年(即 年 月 日)之日起 天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在买受双方上述约定时间内,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店铺所有权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买受方承担。
第七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店铺没有产权纠纷
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出卖方、买受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出卖方、买受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商铺买卖合同范本二:
根据伊宁市市委、政府相关决定,为妥善安臵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与再就业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商铺建筑面积为41.3平方米的商铺出售给乙方。该商铺土地使用年限自20_年6月20日至2052年3月9日止。
二、双方约定,该商铺出售价格按照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臵换标准确定。乙方按照土地出让合同,限于购臵套两商铺。按成本价暂定为每平方米元计算,该建筑出售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壹仟柒百贰拾元。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差异部分双方约定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商铺成本价按照最终决算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获得该商铺所有权后,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如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五、乙方自行承担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相关手续费用(包括契税、维修基金等)。
六、甲方应在_年_月_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办理交房手续之日起,该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交房手续及日期以乙方签字或甲方在伊犁晚报公告日为准。
七、甲方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再通知乙方办理产权登记。
八、乙方购买的商铺需统一委托甲方经营管理,甲方按实际租赁情况扣除管理费用后,向乙方支付租金。
九、乙方购买商铺自行经营的,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方可经营。但经营范围必须服从甲方整体市场的经营规划,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封门处理,商铺内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处理,同时取消乙方自行经营权。该商铺乙方不可撤销的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1、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及项目。
2、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管理,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3、向第三人转租的。
4、营业期间无故连续停业_天或_天停业_次。
十、该商铺的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市场命名权属甲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伊宁市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 (2)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 (3)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甲方要求,为其订立合同以及提供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出售本条所述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服务期限:90天
1.1 类型:□住宅 □花园住宅 □土地 □商铺(商场) □其它
1.2 座落: 富宁县 号;
1.3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 权利人: ;
1.5 富房县房权证 字第 号;富国用( )第 号
1.6 随房屋一并转让的室内装修情况: ;
1.7 随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家具、电器等): ;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 □是,抵押权人: ;贷款余额:约 元;
1.9 是否设立租赁:□否 □是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整/月),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其它:付款方式: 乙方已告知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复印件:
1、身份证件、结婚证;
2、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甲方名义的预告登记证;
3、甲方购入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
4、甲方购入之房款发票;
5、甲方购入契税完税证;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期间甲方不能中途反悔,
8、其他材料。
二、委托房价款:人民币 元整(该委托房价款包含以下费用: □维修基金 □管理费押金 □电话初装费 □有线电视申请费 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为尽快促成交易,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以不同于委托房价款对外发布广告或者进行网上备案和挂牌,在委托房价款项内乙方不收甲方任何费用,如求购方出价到人民币 元,乙方有权为甲方代收定金,定金交付之日就是甲方出售此房屋之时,乙方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如乙方代售超过甲方委托款,处理方式以下第 种:
(1)多于委托款归乙方所有;
(2)甲方占 %、乙方占 %。
三、违约金支付
3.1在乙方为甲方首次提供服务90天,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该求购方有关联的人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多于委托款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并保留向甲方追究其它损失的权利。
3.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诚意金不予退还,甲方都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多于委托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的履行
4.1 甲方保证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若除甲方外,尚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同意并由甲方代表其签订本合同。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2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3 甲方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委托事项完成时自动终止。
4.4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并约定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合同的时间后,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乙方代收求购方的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4.5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该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甲、乙双方身份证件所载地址或享有所有权的房地产地址或在本合同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合同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绝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七、其他约定: 。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 (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房龄约
总面积(建筑/计租): 各部分面积: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7日
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动延期叁个月,
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销售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此价格下,该房屋办理产权或租赁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
屋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
第四条:支付中介服务费
该房屋售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价格的1%作为
中介服务费,如中介服务费低于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 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其它权属证明)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2) 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视同违
约,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 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6) 甲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7)“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
3、房屋委托代理销售期间,如出现买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
视同违约。
4、甲方向乙方承诺在该房屋售出后售出日期以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之日为准。《房屋买卖合同》对腾房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费网上发布(如因网络技术故障,造成信息有
误、丢失,乙方应尽快修复故障),并积极向客户推荐。
2、该房屋售出后,待过户手续完毕,且买卖双方确认该房屋相关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后,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到期,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
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 如合同期内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甲方需持本协议到乙方处更改发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须支付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如违
约金低于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与乙方客户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总额3%的违约金。
第九条:约定其它事宜
。
第十条:
1、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在履约过程
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惠农区祥豪房屋中介信息服务中心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 (5)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配偶: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实际出资购买房产一处,位于。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代为持有该房屋产权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产事实
1、坐落位置: ;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3、出资及登记:该房产由甲方实际全部出资,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房屋产权证编号为: 。
第二条 房产产权
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房产仅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房产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全部权利实际归甲方所有。
2、甲方实际享有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及其他附属权利,乙方仅以自己名义代为持有,不享有任何房产权利。代持期间,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实现其房产权利。
3、未经甲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代持房产权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转让、转委托代持、设定共同共有或担保,不得实施任何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利益的行为。
4、若乙方未经甲方事前的书面同意,将上述代持房产权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转让、转委托代持、设定共同共有或担保,或实施其他任何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利益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其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加付一百万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 委托代持期间及费用
1、代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时终止。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持房产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甲方承诺在该房产产生实际价值时,甲方可以自主决定给予乙方适当的报酬。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因该房产所产生的租金等一切收益均由甲方享有。
2、因该房产使用或经营产生的房产税和营业税等相关税费、房产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因该房产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房产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认,未经甲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将该房产对外出租、出售。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该房产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抗拒及干涉甲方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该授权委托。
3、因房产由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贷款手续,还贷款的本金和贷款利息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于:乙方配偶对本协议知悉,对内容予以确认,并愿意遵照执行。
乙方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出售代理合同范本 (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 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1 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1.2 该房屋位于 市;
1.3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 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 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 年。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 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 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 (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 )
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及 /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 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 %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交纳首付款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佣金 %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所有权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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