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代理合同(14篇)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衡阳市衡南县。 该房位于该楼第层(车库门面为第一层),共 (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证号: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税费均由方负责交纳,销售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该定价销售。若销售价低于甲方该定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购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 种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适当购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产权共有人到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购房客户核实本合同指定的房屋产权合法,并做好面签及交房后,由购房客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购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同时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拥金行为。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五、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 %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产销售底价为总价 元人民币,高于底价部分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②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该代理合同上签字所引起的交易纠纷,造成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③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④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⑤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则乙方在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面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条之规定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上述房产,则甲方只按底价收取房款,整个交易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并将收取的购房押金转交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和购房客户约定的交款日期及时配合购房客户完成交易。否则,视甲方为违约
5、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6、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7、甲方应在购房客户房款付清后,即将上述房产交付给购房客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九、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共3页,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
联系电话: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2甲方: 市 区会城明胜置业信息部
乙方(权属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物业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从的物业全权委托甲方代理销售,该物业的委托底价为人民币(大写): ,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格 、楼龄 ,发证日期: 发票价: ,土地权 (□出让;□ 划拨),(□ 是;□ 否)房改房;(□ 是;□ 否)配售(□ 车房;□ 车位); 号□ 车房、□ 车位,(□ 有;□无)产权证;买卖双方过户费由地价由 ,交楼标准 。
二、 该物业现状:(□ 出租、□ 在住、□ 空置)每月租金为: ,租期至 年 月止,(□ 有;□无)办理银行按揭,在 银行按揭。(□ 是;□ 否)已供满 年。尚欠供楼款 万元。
三、 乙方必须确保该物业有关买卖的证件齐全、产权清晰、且未将该物业作任何抵押(不含银行按揭),乙方(□ 有;□无)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及锁匙 条、出入卡 个交给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开销售工作。
四、 代理期间,甲方在促成该物业成交后,销售所得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的方式按下第()点执行:(
(1)按销售总金额的 %计提给甲方;
(2)高出底价以上的收入作为甲方的代理费;
(3)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代理费给甲方。)乙方必须在物业过户当天或之前一次付清代理费给甲方。
六、该物业成交后的一切按揭、过户等手续由甲方代办,乙方协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按第一点的约定执行,若因乙方的物业因质量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该物业成交时,乙方委托甲方代收客户的购房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当天,甲方将购房定金交给乙方,具体房款收支约定以买方签订的《二手买卖合同》为准。
八、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期为售完,为独家代理,期间乙方自卖,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售卖,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九、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在未成交前若有变动须及时与甲方协商。乙方授权甲方与买方签定,上述房屋买卖协议书,代乙方收取买方订金。乙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给甲方。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补充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权属人)签名:
经办人:__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抵押贷款事宜,在河南省郑州市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及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抵押贷款事宜,委托期限为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100个工作日。
二、贷款金额及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抵押贷款的金额为 元,贷款的起止日期及实际年综合贷款利率(ⅹ%)以乙方与银行协商的结果为准。
三、代理费用
本合同约定,代理费用为贷款本金乘3%,甲方应于收到银行贷款款项之日前支付乙方全部代理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2.甲方保证提供的全部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其提供的房屋及其下的土地没有任何权利瑕疵,能够顺利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甲方应当按照银行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计划,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后果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抵押贷款事宜;
5.贷款合同履行完毕,由甲方自行办理房屋解压手续,费用自行承担。需乙方配合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注:因甲方资金不足,甲方向乙方借款15万元用于银行验资和房产解压,付给乙方利息计为月息三分,超出一个月按如下-----15天内为二分,15至30天内为三分计息。)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积极为甲方办理抵押贷款事宜,不得谋取除合同约定义务的个人利益;
2.乙方为甲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整理贷款相关银行所需资料。
3.乙方有权选择办理抵押贷款的银行,不受甲方的干涉;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预先支付代理费用。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如甲方违约,应当向乙方支付三倍的办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评估费、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如因乙原因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办理贷款前期的办理费用;如因甲原因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则由甲方承担办理贷款前期的办理费用;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无法办理贷款,则应当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摊办理费用。
七、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4卖 方: 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 】
立合同人 买 方: 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 】
居 间 方: 简称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丙三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约定购房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签订本合同后需追加定金的,其定金数额以甲方实际出具的定金收条为准)。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元整,房款支付具体约定为:
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已充分认识到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会受个人信用状况、家庭住房情况以及银行信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乙方不得以上述因素变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丙方对此也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三、甲方于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应负责将该房屋内落户的所有户口于 年 月 日前清空,不能按期将户口清空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房屋成交价千分之 壹的违约金。如甲方未清空户口乙方也能正常落户,甲方则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保证能办理交易过户,如有产权共有人的已征得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承诺于并在此后3个月内保证配合办理完毕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并另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受定金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违约金,乙方表示接受。
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并另需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接受定金责任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违约金,甲方表示接受。一方不接受另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应继续充分履行本合同。
八、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房款的,逾期未超过七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定金予以没收,乙方并按日(约定付款之日起至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如果乙方需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
九、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包括带征税收)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十、丙方提供给甲乙双方的服务为:居间媒介服务,即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信息,促成甲乙双方订立此合同后,甲乙双方应全额向丙方支付佣金。甲乙双方支付丙方的佣金为:甲方乙方佣金支付的时间为:,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乙双方的三证过户手续由丙方免费办理。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提供给丙方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并告知真实的意思表示。各方有欺瞒事实、弄虚作假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于甲乙双方的信用无担保之义务。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支付丙方佣金的义务。甲乙任何一方中途违约,不影响丙方对佣金的收取,甲乙当中受损失一方可向对方要求赔偿。
丙方办证进度,完全按照房管部门承诺的.工作日和甲乙双方的配合程度进行,在此期间产生的税费、贷款政策调整全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风险,丙方不做任何担保,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加快办理,则由甲乙方负责敦促相关部门,丙方对此没有义务。
十一、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委托代理人必须保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委托代理人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委托代理人应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
十二 、权证交割。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等权利证书交由丙方保管,并由丙方办理三证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过户费用。在甲乙各方充分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甲乙丙三方均无任何异议后,丙方将过户完毕的权证交给乙方。否则,丙方有权滞留相关权证。
十三、合同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之条款。一但产生违约,合同当事人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甲乙双方约定成交价已包含以下附属装修设施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验收交付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成交价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1、甲方如中途违约,违约时出现房价上涨,甲方还需按照违约时同一地段同
一类型房屋的市场价,将上涨部分全额补偿给乙方。乙方中途违约,违约时出现房价下跌,则乙方同样需将下跌部分全额补偿给甲方。市场价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市场比较法确定。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经纪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5姓名:年龄: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受托人:
姓名:年龄: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事项:甲方出资购房人使用受托人的名字购买房产及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受托人的名下,但该房产实际所有权属归甲方出资人所有,甲方有使用、占有、出租、处分该房产等权利。乙方受托人在该房产的权属登记只是甲方出资购房人有偿(或无偿)借用其名字进行房产登记的行为,乙方受托人对该房产无所有权。
二、甲方实际出资人使用乙方受托人的名字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套,总面积在平方米;由甲方出资购房人使用及居住。
2.商品房的购入价为元/每平方米,购买总价为元,由甲方出资购房人完全出资购买,通过方式一次性付款。
3.商品房所在位置位于。房地产开发商为,预售证号为,购房合同号为。
4.甲方出资人使用受托人的名字办理房屋产权证及缴交相关费用。
5、该房产从购买之日起,年满五年或符合产权过户条件后,乙方受托人应无条件协助甲方购房出资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购房出资人支付。
6、其他。
三、委托报酬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甲方出资购房人给付报酬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元。
四、完成上述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由甲方实际出资人支付。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先付%;其余在完成该协议事宜后一次支付。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在房屋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可作为房屋购买合同的附件。甲方出资购房人自房屋购买合同签订后即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有权使用、占有、出租、处分等权利。如在该房屋产权登记未变更为甲方时,乙方受托人因其他原因所发生的债务纠纷,该房产应由甲方享有完全的优先受偿权;如因乙方受托人的原因引起该房产继承纠纷的,甲方享有该房屋的唯一继承权,是该房屋的唯一继承人。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甲方;甲方出资购房人将出资购买的房产权属登记在受托人的名下,但受托人并无真正的权属所有权,受托人只是出资人借名进行权属登记。受托人无权使用、占有、出租或处分该房产。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出资购房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购房开户银行:
购房资金银行帐号:
乙方受托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第5份】按揭购房委托代理合同样书
购买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 (地区)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实付房款(小写) 元,(大写) 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 元,并于 年 月 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 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 (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 元,还款期限为 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 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6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经营的三和宫宾馆招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特签定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 合作方式和销售范围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由甲方在北京市 开发的 项目,其中包括房屋共 套,商铺套。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销售上述委托范围内的房屋,甲方不得另设销售部。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的延续与终止,甲、乙双方于本委托期限结束前两个月内协商决定。
三、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印制宣传材料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销售价格与代理佣金
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调节,销售价格最低为 元/㎡, 元以下部分乙方按 %提取佣金, 元以上部分甲乙双方各按50%分取利润。
五、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客户与甲方签定房屋销售合同并交齐50%房款即视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后甲方应在两日内将代理佣金支付给乙方(根据付款金额按照佣金比例支付),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须按日向乙方支付应支付金额的3‰做为滞纳金。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委托销售房屋的土地销售协议复印件以及此项目房屋建设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3)甲方负责派出专人收款,审核签定后的合同,向业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
(4)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资料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项目销售开展工作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协助乙方与施工方进行协调;
3、甲方保证不延误交房时间。
七、 乙方的责任
1、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可签定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可增加其他代理公司。
十、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7甲方:
乙方(权属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物业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从的物业全权委托甲方代理销售,该物业的委托底价为人民币(大写): ,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格、楼龄 ,发证日期: ,发票价: ,土地权 (□出让;□划拨),(□是;□否)房改房;(□是;□否)配售(□车房;□车位);号□车房、□车位,(□有;□无)产权证;买卖双方过户费由地价由,交楼标准。
二、该物业现状:(□出租、□在住、□空置)每月租金为: ,租期至 年 月止,(□有;□无)办理银行按揭,在银行按揭。(□是;□否)已供满1年。尚欠供楼款 万元。
三、乙方必须确保该物业有关买卖的证件齐全、产权清晰、且未将该物业作任何抵押(不含银行按揭),乙方(□有;□无)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及锁匙 条、出入卡 个交给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开销售工作。
四、代理期间,甲方在促成该物业成交后,销售所得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的方式按下第 点执行:
(1)按销售总金额的 %计提给甲方;
(2)高出底价以上的'收入作为甲方的代理费;
(3)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代理费给甲方。
乙方必须在物业过户当天或之前一次付清代理费给甲方。
六、该物业成交后的一切按揭、过户等手续由甲方代办,乙方协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按第一点的约定执行,若因乙方的物业因质量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该物业成交时,乙方委托甲方代收客户的购房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当天,甲方将购房定金交给乙方,具体房款收支约定以买方签订的《二手买卖合同》为准。
八、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期为售完,为独家代理,期间乙方自卖,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售卖,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九、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在未成交前若有变动须及时与甲方协商。乙方授权甲方与买方签定,上述房屋买卖协议书,代乙方收取买方订金。乙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给甲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补充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权属人)签名: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8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 万元(大写: )。
三、乙方于3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款 万元(大写: )。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于12月31日前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八、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9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无锡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使用性质:
房型:
总面积:
楼层:
总层数: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元。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如中介服务费低于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按丙方要求在 日内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第五条:相关事宜
甲方承诺于 前腾房,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于 前办理完毕户口迁移手续。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为见证方提供见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无法取得产权证,甲方应于十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购房款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
(2)合同填写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核定为准,且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正常下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确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5、甲、乙双方在办理该房屋过户时,应积极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
6、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和迁移户口,那么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那么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经手人):
年 月 日
乙方(经手人):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10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有位于 的房屋,委托 联系予以出售,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委托人的房产位于 ,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质为委托人承诺上述的内容真实有效。
二、被委托人为委托人寻找客户,促成和委托人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委托人的'保底价格为净得 元,委托人不承担过户费、契税等费用。
四、如被委托人介绍的买房人的价格高于 元,则超过的部分归被委托人所有。
五、在委托人的卖房款到委托人账户时后一天内,应立即支付被委托人的第四项款项。否则每迟延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1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杭州永祺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委托代理出租房屋坐落于杭州市 (以下简称该物业),面积: ㎡,出租意向价格: 元/㎡.天或 元/月(按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2、 该物业装修情况: 。
3、 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的该物业详细信息真实有效,积极配合接洽乙方介绍的客户。
4、 该物业租赁成功,由乙方负责办理签署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壹个月租金计算,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第一期房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 代理期内,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私下完成租赁交易或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租赁交易的,都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该物业实际代理服务费的贰倍,同时本协议终止。
6、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定租房协议并支付租房定金后,承租方违约并已预付定金的.,甲方同意将其依法没收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代理服务费。
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定租房协议并支付租房定金后,甲方违约的,甲方仍须按该房屋半个月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8、 甲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条款,自愿承担本协议涉及的全部法律责任。
9、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 杭州永祺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经办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月日
签定时间: 年月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12
甲方(下称买方)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共有人(仅指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下称卖方)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共有人(仅指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卖)方委托代理人(下称丙方):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都是真实的且具备完成下述交易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甲乙双方明确在签定本合同时已征得其法定共有人(仅指配偶)的同意,并于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出具其财产法定共有人(仅指配偶)的书面同意文件。丙方是 (甲、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 甲方向乙方购买座落于厦门市 的.房屋(该房屋土地房屋权证号/共有权证号: /房屋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
3、 为完成上述交易所需要交纳的各项费用(如房屋所有权过户所产生税费、合同及抵押物的登记费用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交易税费由 负担;
4、 (甲、乙)方委托丙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续,具体委托内容为下述第 类 所描述的委托事项:
第一类:
(1)代理乙方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续;
(2)代理乙方代收代缴办理交易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3)代理乙方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土地房屋权证;
(4)代理乙方从上述购房款中向 银行(下称“贷款银行”偿还其全部按揭贷款余额;
(5)代理乙方与贷款银行共同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6)代理乙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上述房屋的价值评估。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13
甲方(下称买方):
乙方(下称卖方):
甲乙双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都是真实的且具备完成下述交易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甲乙双方明确在签定本合同时已征得其法定共有人(仅指配偶)的同意,并于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出具其财产法定共有人(仅指配偶)的书面同意文件。丙方是 (甲、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 甲方向乙方购买座落于厦门市 的房屋(该房屋土地房屋权证号/共有权证号: /房屋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
3、 为完成上述交易所需要交纳的各项费用(如房屋所有权过户所产生税费、合同及抵押物的登记费用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交易税费由 负担;
4、 (甲、乙)方委托丙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续,具体委托内容为下述第 类 所描述的委托事项:
第一类:
(1) 代理乙方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续;
(2) 代理乙方代收代缴办理交易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3) 代理乙方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土地房屋权证;
(4) 代理乙方从上述购房款中向 银行(下称“贷款银行”偿还其全部按揭贷款余额;
(5) 代理乙方与贷款银行共同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6) 代理乙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上述房屋的价值评估。
(7) 其他:
第二类:
(1) 代理甲方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手续;
(2) 代理甲方代收代缴办理交易手续、产权登记、抵押登记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3) 代理甲方办理产权登记及领取土地房屋权证并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执人;
(4) 代理甲方与贷款银行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
(5) 代理甲方与贷款银行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6) 代理甲方与贷款银行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及领取土地房屋他项权证;
(7) 代理乙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上述房屋的价值评估。
(8) 其他:
5. (甲、乙)方约定对丙方的委托授权不得变更或撤销,丙方同意变更或撤销的除外。
6. 乙方保证所出卖的房屋没有任何的权利瑕疵,若因权利瑕疵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赔偿责任;若交易过程中及交易完成后,上述房屋财产为任何第三人追及,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而生的经济上的负担、损失、乙方亦不得主张免责。
7. 若乙方房产抵押于贷款银行的,乙方保证在手续办理过程中按时每月偿还原贷款直至原贷款余额还清之日止。
8. (甲、乙)方应按照丙方的收费标准、收费比例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担保费及相关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丙方同意向 (甲、乙)方收取上述费用的总额为 。
9. 在丙方从事代理行为过程中,必须 (甲、乙)方亲自补充材料、签署合同、交纳相关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等) (甲、乙)方应积极配合, (甲、乙)方配合不及时导致延误结清时限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10. 若经丙方在发生需 (甲、乙)方亲为情形之日起一个月内三次催告而 _(甲、乙)方仍殆于配合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甲、乙)方自行承担。
11.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以下情况:
①乙方出售的房屋出现权利瑕疵导致交易无法进行;
②非因丙方原因甲乙方终止交易;③甲方因自身原因(如资信等)导致贷款无法获批或自行放弃贷款,上述第8条所述费用(包括便不限于担保费、中介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不予退还。因此给丙方造成的损失, (甲、乙)方负责赔偿。
12.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1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100万元(大写:壹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全款100万元(大写:壹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于 年 月 日前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八、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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