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篇一:合同法试题资料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个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1、甲欠乙货款5万元已逾期2个月未还,乙欲请求强制执行,但考虑到甲已无财产可供执行遂放弃之。后乙得知甲对丙拥有到期债权4万元,但甲担
心被强制清偿其对乙的债务,故迟迟未要求丙清偿债务,在此情形下,乙可以
正确答案为C
A、请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丙的财产以清偿乙欠自己的债务
B、请求法院强制甲向丙主张清偿债务
C、以自己的名义代甲向丙请求清偿债务
D、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丙对
乙直接清偿债务
解析:[考点]债权人的代位权
[思路]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法条]《合同法》第73条
2、甲乙间相互作出以下行为:(1)甲给乙去函,指出本厂生产的电扇为国家名牌,现有存货,可以出售;(2)乙回函件询问价格,并表示愿意买1000
台;(3)甲回复;价格为300元,仅有500台, 上列行为中 正确答案为C
A、(1)为要约B、
(2)为要约C、(3)为要约 D、(3)为要约邀请
解析:[考点]合同的订立与要约
[思路] 要约必须内容具体,本题只有(3)的内容才具体。
[法条]《合同法》第14条
3、甲厂向乙厂发出要约后,因情况变化,需要撤销要约,其撤销要约的通知须于
正确答案为B
A、受要约人收到要约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C、承诺期限届满之前到达
D、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发出
解析:[考点]要约的撤销
[思路]要约可以撤销,撤
篇二:经济法试卷B
期末考试试卷 (2007 ~200 8学年度 第 2学期) 课程名称经济法B 卷 考试形式 开 卷 考核类型 考查 本试卷共 5 大题,卷面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上海甲公司向北京乙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甲公司于九月一日将信投入信箱,该信到达乙公司所在地邮局日期为九月四日,送到乙公司传达室的时间是九月五号,因乙公司董事长外出,于九月六日才受到此信。承诺何时生效?( ) A、9月1号B、9月4号C、9月5号D、9月6号 2、甲与乙签定一份合同,在以下各项合同内容中,属于附条件的是哪一项?() A、约定6月15日履行合同 B、约定甲的儿子20岁时履行合同 C、约定乙的儿子考上大学时履行合同D、约定从第二天开始的第一月圆之夜履行合同 3
、甲乙双方就其执行政府定价产品达成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于2004年11月11日付款提货,但因乙方迟延付款,合同于己于11月25日履行。合同约定每吨1万元,11月11日国家定价调整为万元,11月25日调整为万元,则合同应按什么执行? ( ) A、每吨1万元 B、每吨万元 C、每吨万元 D、每吨万元 4、甲厂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棉花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向乙公司提供优质棉50吨,合同总价款10万元,乙公司预付3万元价金。后应甲厂要求,乙公司又支付定金2万元。事后,甲厂因故违约,未向乙公司提供棉花。甲厂应向乙公司依法偿付多
少金额? ()
A、5万元 B、4万元 C、10万元D、7万元及3万元价金的利息
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了一份电风扇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电风扇500台,乙公司应预付定金2万元。后乙公司未付定金,并口头通知解除合同。甲公司仍按
合同规定将电风扇运给乙公司,乙公司拒收,双方发生纠纷,起诉于法院。对本案
的正确处理意见是下列哪项?( )
A、为无效合同 B、为效力待定合同,须经乙公司追认放有效
C、为部分有效合同D、为有效合同
6、王某15岁,擅长电脑技术,其父因工作需要,要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对这方
面不熟悉。王某遂自去电脑城买回一台电脑,则该商场与王某的买卖合同效力如
何?( )
A、有效 B、无效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7、公民甲从长城电器商场购买电冰箱一台,随即交付货款1860元。双方约定冰箱
于第二天上午由该电器商场送货。不料,当晚商场发生火灾,所有商品包括甲购买
的冰箱在内全部被烧毁。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
A、长城电器商场应向甲退还全部货款
B、该电冰箱的所有权已归甲,因此,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理应由甲承担
C、该电冰箱尚未送至甲手中,因此,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理应由商场承担
D、长城电器公司向甲赔偿后,可根据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
司赔偿
8、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
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
购要约的期限为( )。
A、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B、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9、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
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A、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
B、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C、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D、公司发生重大诉讼
10、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按国家定价的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于6月交货。甲方于6
月按期交付货款,但乙方迟迟未付款。当乙方于8月延迟付款时,国家定价上涨。
下列选项中对本案的正确表述是哪项? ( )
A、乙方应按合同原价支付价款
B、乙方应按新价格支付价款
C、合同货款可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D、乙方应按照合同原价格双倍支付价款
11、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羊毛围巾300条,总价款4万元,但合
同未规定羊毛围巾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
了货款。后乙因有30条围巾未能售出,便以产品质量为由起诉到法院,其诉讼代
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则下列哪项表述正确?( )
A、同未具备产品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
B、合同未具备产品质量条款,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食品买卖合同,但因所在地供电局无故断电,甲公司
无法生产,致交付迟延。就此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
A、由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
B、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
C、由甲公司与供电局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可依法向供电局追究责任
D、甲公司有权在乙方未履行前无权要求乙公司交货
13、某甲公司由于工作失误,将应交下级工厂甲的任务发至下级工厂乙。乙即据此
与建筑单位丙签订合同。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发现有误,通告乙停止执行合
同。乙与丙因此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
A、原合同无效,乙与丙各自承担损失
B、乙应承担丙的损失,再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
C、乙应承担丙的损失,不应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
D、乙应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不应请求该公司负责处理
14、甲乙公司签定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一批高档西服,双方未约定履
行期限,则哪一项正确?( )
A、应由给付货物的乙公司先履行
B、应由支付价款的甲公司先履行
C、甲公司有权在收到服装并检验合格后付款
15、甲、乙签定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4年8月10号向乙方预付定金10万元;9月10号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货物;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90万元甲方一次性付
给乙方。8月10日甲方依约向乙交付定金10万元,但直到9月20号,虽经甲方
多次催告,乙仍未能向甲方交付货物。下列表示不正确的是哪项? ( )
A、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B、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并支付利息
C、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D、若甲方未向乙方预付定金,则甲、乙双方互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16、甲公司与乙仓库在1999年12月1日签定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由乙保管甲的
500套家具。12月20日,甲公司将家具交与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合同自1999年12月1日成立,但未生效
B、合同自1999年12月20日生效
C、如合同未约定保管期间,乙仓库可随时要求甲公司提走家具
D、甲公司在仓库上进行背书后,即可将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让与他人
17、甲因下海经商欠下乙、丙各30万元债务,而甲最近继承了其父的遗产,价值
50万元,但甲却将该遗产无偿赠与其侄子丁。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乙和丙对甲的赠与行为不能同时行使撤销权
B、乙可以撤销甲的赠与行为,并可将遗产中的30万元用于清偿自己债权,剩下的
20万元用来清偿丙的债权
C、乙只能撤销甲对30万元遗产的赠与行为并对该30万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D、乙在行使撤销权时可以以甲为被告,也可以将丁列为共同被告
18、支票出票人签发票据时必须记载的事项是
A.出票人签章 B.票据金额 C.收款人D.出票地
19、一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为乙,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因为疏忽,没有主张票据权利,直至票据权利消灭。关于丙的权利,正确的说法是
A.丙可以对付款银行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C.丙可凭借基础关系对乙提出付款请求
D.丙对甲、乙和付款银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20、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
21、甲公司签发汇票给乙公司,并签注:“乙公司如期按质按量交货后我方付款。”关于此汇票的效力和甲公司票据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汇票有效,甲公司有权在乙公司如期按质按量交货后才支付票据金额
B.汇票有效,但甲公司的签注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
C.汇票有效,甲公司不能以该签注内容抗辩乙公司以外的其他持票人
D.汇票无效
22、根据我国《票据法》,有关票据上的签章,表述正确的是
A.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
B.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加盖章
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D.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23、甲在签发汇票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并签章。汇票收款人乙将汇票背书于丙,其后果为
A.甲的记载有效,丙不享有票据权利
B.甲的记载有效,丙只能向乙主张票据权利
C.甲的记载有效,乙因违反约定而丧失票据权利
篇三: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为什么无效?请说明原因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一级精铝锭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价值%的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了100吨精铝锭,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锭,而是二级精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精铝锭。但是乙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然,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精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甲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精铝锭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甲公司坚持以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履行合同。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
试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客观原因还是市场原因?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有无依据?
(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有无依据?
(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有无依据?
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
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罗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罗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试分析:(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4.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 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 2000年6月 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
。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 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有否影响?
(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5、案情:原告:××县农机公司 被告:××市拖拉机厂
1999年10月5日,原告、被告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原告购买被告的手扶拖拉机50台,每台定价万元,共计价款60万元,定于11月10日在农机公司住所地交货,货到付款,并约定,如一方违约,要缴纳4%的违约
金。合同签订后,被告积极生产,在期限到来前两天全部组装完毕。1999年11月10日,拖拉机厂派车将50辆拖拉机运往农机公司,途中遭遇第三方××农贸商行。拖拉机厂两年前从事了一笔交易,欠农贸商行货款50万元,农贸商行多次催要未果。农贸商行趁机强行扣下50台手扶拖拉机,要求以拖拉机抵债。拖拉机厂与农贸商行反复交涉达成协议:约定拖拉机厂拿到货款后马上清偿农贸商行的货款。当拖拉机厂的运输车于1999年11月20日终于赶到农机公司时,已过交货期限10天,而农机公司已于1999年10月10日分别与××县化肥厂、×市农业局以
万元/台的价格签订了销售50台拖拉机的合同,合同约定于11月11日交货,货到付款,若违约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由于拖拉机延期交货,农机公司受到化肥厂、农业局的解约通知,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共计10万元。农机公司要求拖拉机厂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拖拉机厂辩称自己违约是农贸商行造成的,与自己无关。农机公司向法院起诉。问题:拖拉机厂是否违约?其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农机公司与化肥厂和农业局订立的合同因自己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拖拉机厂赔偿?为什么?
拖拉机厂应赔偿农机公司的损失额大致是多少?应如何赔偿?请说明理由。
6、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围。
请回答下列问题:(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丁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3)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未予回复。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4)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5)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匹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550万元,扣除费用后得款520万元,足
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乙能否以拍卖所得清偿自己的全部债务?为什么?
(6)设戊的布匹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现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丁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为什么?
7、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 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
请回答下列问题:⑴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的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该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⑵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C地为合同的履行地,并且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请问此时就本案而言,C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取得管辖权?为什么?
⑶本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⑷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⑸如果双方当事人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约定因为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⑹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
⑺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1.答题要点:(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2.答题要点:(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违反了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是有合同依据的。(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是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造成的,不应当由自己负责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因为不能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9000元违约金相当于合同金额的3%,并不是很高。根据合同的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违约金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但是本合同争议中的违约金金额仅占合同金额的3%,不能适用前述合同法的规定。
3.答题要点:(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2)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②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③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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