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服务合同(集合15篇)

时间:22-12-13 网友

维修服务合同(集合15篇)

维修服务合同1

  委托方: (简称甲方)

  施工方: (简称乙方)

  按照空调设备运行的要求,确保空调维修质量和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项目及价格:

  二、 本价格包括维修过程中上述表格中不含的其他所需的零配件材料,但在检修过程中发现有大故障(如拆压缩机、热交换器穿孔等)的维修,则据其具体故障分别报价。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由甲方购买或由乙方代购。

  三、 技术要求:

  主机维修后,经调试运行,各维修部件能达到正常的制冷要求。

  四、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应及时提供必要的水、电、氮气等。

  2、 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施工。

  3、 在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可随时监督施工方的施工质量。

  五、 施工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质、按期完成工程。

  2、 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3、 负责办理进场前的有关手续及费用。

  4、 自备维修所需工具、清洗药水及维修所需的材料等。

  六、 施工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时起 1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七、 本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 本工程包干价:人民币捌万零伍佰壹拾柒元整(¥80517.00)。

  2、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即:贰万肆仟壹佰伍拾伍 元整(¥24155.00);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60%,即:肆万捌仟叁佰壹拾元整(¥48310.00);余款(工程款的10%)捌仟零伍拾贰元(¥8052.00)在质保期后一次性结付。

  八、 质量保证期为六个月,自工程验收交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内如发生因乙方维修部分质量问题(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的除外),由乙方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承担。

  九、 责任事故:

  在施工中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损坏甲方的设备及设施,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违约责任: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服务合同2维修服务合同3

  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_ 乙方: 深圳市文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_ 电话:_0755-88835848/82418858 _ _深圳市罗湖区国际商品交易大厦701-05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办公设备保养/维护协议。

  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壹年。

  二、办公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中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周期:打印机、一体机、传真机、复印机每月达检修,要提前与甲方协商;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向甲方如实反映办公设备的运转情况。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耗材和零配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办公设备临时紧急维修。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中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9:00——17:30、星期六:9:00-12:0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3个工作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对本协议所签的年保机器进行免费维修保养(如需换耗材、零配件费用另计),不计次数。

  (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上述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4.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要在标准时间上门提供维修,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办公设备故障严重,乙方无法在两日内修复时,乙方在维修期间要为甲方免费提供备用机。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维修或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进行维修。

  7.更换部件:

  (1)机器零配件更换若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耗材及零配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耗材及零配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耗材及零配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耗材及零配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甲方可以在经乙方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耗材及零配件。

  8.乙方为甲方更换的耗材及零配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如属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时,耗材及零配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9.书面报告:在维修(耗材及零配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10.第三方面的雇佣,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使用被授权雇佣第三方(产品供应或直接代理商)执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11.不予保修范围。

  (1)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2)因未经乙方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12.本协议不涉及有关软件或网络支持服务。

  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五、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七日内,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2.日常维修设备的费用应在维修完毕后七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换办公设备耗材及零配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耗材和零配件,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付的耗材和零配件所有费用,并免费更换原装正品耗材和零配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未经乙方同意将办公设备移出大厦而继续要求服务。

  (5)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货款。

  2.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额。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服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给中国地区京瓷IT渠道产品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甲方授权乙方为京瓷IT渠道产品特约授权维修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相信任”的原则,拟定本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授权

  1.甲方生产并销售的京瓷IT渠道产品,指定乙方为特约授权维修站,对甲方的IT渠道产品提供检测、鉴定、保修、维修、咨询等服务。

  2.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授权,并根据本协议条款的授权内容提供服务。

  二、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IT渠道产品:

  2.本授权为非独家性的,甲方有权与其他第三方签订任何授权维修服务协议。

  3.乙方仅为甲方的签约方,而不是甲方的代表,不能代表甲方制定保修条款及其他规定,甲方不承担由乙方私自行为发生的任何责任。

  4.本协议的对乙方的授权仅限于委托内容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区域,乙方如发生任何地域、业务或法人等经营状况的变更,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决定是否执行原协议。

  5.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经营生产上的亏损、意外及法律的各种责任。

  三、甲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计划,向乙方提供维修技术资料和工作流程相关文件及授权牌。

  2.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维修技术培训。

  3.向乙方供应维修用备件。

  4.依照协议附件中维修政策相关条款向乙方支付维修劳务费用。

  四、乙方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授权维修站,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向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承担相应费用。

  2.提供符合甲方要求规摸的运营场所及设备(参见附件维修站政策1-2条款)

  3.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的产品提供检测、鉴定、保修、维修、咨询等服务(参见。附件维修站政策2-1﹑2-2﹑2-3条款)

  4.严格执行甲方在协议附件中规定的保修政策制度及各项保修条款。

  5.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维修数据。

  6.配合甲方代表审查乙方的工作地点、协议执行情况、维修技术能力以及备件使用情况等;乙方应配合提供甲方所需的资料,配合监督及实地检查。

  7.协议期内,如发生经营地址变更或财务信息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将具体变更信息书面通知乙方。

  五、维修备件

  1.乙方在正式成为甲方授权维修站时,必须向甲方订购维修备件包(同型号限购一套),该维修备件包仅用于建立新成立的维修站或新型号的产品投放所需的备件仓,内含备件及常用零件。(参见附件维修站政策5-1、5-2条款)

  2.乙方承诺在维修甲方的产品时,只使用甲方提供的正品维修配件。保修范围内维修所需的备件,由甲方免费提供;超出保修范围外的备件,在乙方与客户完成有偿维修服务后,依照附件维修站政策中零配件订货的4-4中条款规定,由乙方向甲方订购;同时为了减少确认零配件款到账时间所造成的发货延迟,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订货保证金。

  3.乙方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销售或使用非京瓷原装墨粉,如甲方确认乙方在协议期内有销售使用非京瓷原装墨粉之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可依照附件维修站政策中耗材订货4-5条款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购买京瓷原装正品墨粉。

  六、商标和商用名称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称为“甲方授权维修站”,本协议终止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权维修站”的称号。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标、徽标等专属标志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维修站工作内容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本协议书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徽标等专属标志。

  七﹑不可抗拒力

  协议双方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协议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于30日内将不可抗拒力事由的详细情况及有效证明以书面形式送至另一方。

  八﹑保密信息

  通过本协议获知的有关对方营业、财务、以及技术等所有信息,当事人双方均应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或者利用于其他目的。

  九﹑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双方确认不续签或协议期内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运营考评则本协议终止。

  2.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履行义务,且经书面警告后仍不能及时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书面通知乙方,此情况下,乙方不得对甲方终止协议提出赔偿要求。4.在协议终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全部归还甲方免费提供的授权牌和属于甲方的所有设备并保证其完好,否则甲方有权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乙方须向客户清还全部维修产品或向甲方指定的其他维修站办理移交。

  十﹑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

  1.本协议自年日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在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约。

  2.本协议及协议附件包含了双方义务的全部内容,如需要任何变动,需经双方授权人员书面会签,否则视为无效。

  3.本协议与协议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维修服务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x施工影响x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房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合同工期:开工日 年 月 日,竣工日 年 月 日,该工期包工、包料,总工程款一次性定价为 元。

  二、施工责任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维修服务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作业,对大修车辆出具质量保证书。

  四、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严禁自行扩大作业的内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扩大作业内容的,需经甲方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需更换配件时应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交旧换新,保证不弄虚作假。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返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乙方随时提供施救回厂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八、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保养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零部件的加价幅度在进价基础上不超过以下标准:元工时,材料费加价率省内进货省外进货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 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服务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__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__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标准

  参加政府公务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必须对政府公务车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并保证对公务车维修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__]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 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 %、外加工管理费率为 %。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报价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

  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如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又未征求送修单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拒付维修费或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__市政府采购站点(cngpc)。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20__年1月1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部门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四、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__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五、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六、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可拒绝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

  本分为3分,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__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__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珠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十、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务车协议维修合同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

维修服务合同8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价款

  项目为通信线路维修,采购总金额为:9490元。

  二、 服务方式

  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能到达现场并处理好故障问题,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 应按合同价日千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

  三、 质量保证

  甲方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5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各专业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在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届满而甲方施工仍未能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有权中止直至解除具体合同订单,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及违约责任。

  四、 付款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工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该次维修费用。甲方收到货款后开具维修费发票。

  五、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 合同生效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服务合同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责任共担的原则,经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的项目: __x。

  二、工程总金额: (以实际发生决算为准)。

  三、付款程序:

  A种—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进度超半后,第二次预付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结清(预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半年后付清)。

  B种—一般工程先施工后付款,本次工程按款。

  四、甲、乙双方协商施工时间: 20__年x月x日。

  五、为维修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甲方应协助乙方:

  1、提供必要的水、电等设施及其他方便。

  2、提供安全场所存放工具和施工材料。

  六、乙方为甲方的经营和利益出发,施工中做到:

  1、按甲方安全制度出入施工区。

  2、作业时间安排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参照建筑施工的验收规范予以确定。

  八、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无条件全部付清维修工程价款。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2、处罚规定:任意一方因为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必须给予赔偿。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十一、该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存档备查。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维修服务合同10

  甲方(客户): 乙方(客户):

  通信地址(邮编):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人: E-mail: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请您详细填写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最新的服务信息和优惠活动及时传达给您!

  __设备中心是办公设备批发零售、维修维护和耗材供应为一体的大型正规服务商 。为使您的工作进展得更顺利、更方便,我们为您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我们的承诺:竭诚为您服务,把最优质、最快捷、最满意的服务带给您。

  一、双方签定合同前的确定

  在签定合同前,双方需共同确认所要维修/保养设备的状况并对其进行登记。乙方需检查保修设备的主要部件完好程度及附件的完整性,并登记机器型号、整体状况等相关情况,建立客户档案。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甲方决定对故障机进行维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3、甲方因擅自维修或购买使用外单位非原装耗材、及配件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对已磨损应更换的部件,甲方若坚持使用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第三方更换或拆卸机器部件,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利无条件单方中止合同,

  5、对于在原生产商保修期内(含从原生产商购买的扩展服务),甲方可根据原始保修卡内的规定进行维修。

  6、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技术支持(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基础知识培训,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安装调试等),需提前2天通知乙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对在正常条件下使用的机器提供免费维修维护。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保证在机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的 小时内服务到位(次数不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并确认机器需要更换配件时,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将故障机取回维修,特殊情况乙方为甲方提供备机。

  4、 乙方有义务对每次的维修情况向甲方做出说明,并提供更换配件清单,配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5、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为甲方机器更换新配件后,新配件再次出现问题,属配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若属于甲方使用不当(不属于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配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6、 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7、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对于甲方新购置的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一体机等),除执行厂商的标准保修服务外,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所需的扩展服务(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基础知识培训,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安装调试等)。

  四、付款及付款方式

  年维修保养付费类别:

  □ A类:乙方每月为甲方办公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全年服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B类:当甲方办公设备出现故障或需维修保养时,乙方提供上门服务,次数不限,全年服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付清,现金支票均可。

  五、争议解决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直接向本地法院诉讼。

  六、合同的终止和违约

  1、本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甲方需乙方继续服务应在合同到期后一月内续签合同。

  2、违约。甲方通知乙方前往维修保养,如乙方无故超过三次不如期维修保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可要求乙方退返余下的合同款。(退回合同款=〈合同费/12〉Ⅹ未服务月份)。

  七、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理、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附则:

  九、附表:

  机器型号

  复印张数

  备 注

  合同执行期: 至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承修方):

  乙方(托修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机械维修事宜订立此维修服务合同,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二)甲方维修机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

  甲方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免费返修。

  返修后维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维修单》上载明的乙方拒修项目造成的除外。

  (五)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甲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乙方提供协助的,乙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三、收费条款

  此次维修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小写:RMB4264.00)

  四、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完成维修的,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自约定竣工交付之日起满七日仍未验收的,自第八日起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维修费用的,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配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应当在二日内退回托修机械,双倍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

  因甲方上述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二日内,应当退回托修机械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

  因擅自转托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条款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承托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维修服务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 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 》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 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 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 %、外加工管理费率为 %。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 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 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 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投标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

  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 银行 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 市政府采购站点(www. .com)。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 ×年 月 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 市交通局、 市汽车维修协会、 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审计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小组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由 市交通局、 市汽车维修协会、 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审计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__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__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

  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第六条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__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__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 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维修服务合同12

  (一)

  为了维护双方权利,同时为提高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的质量及安全性特要求公司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对所有维修、保养车辆给予保证承诺,具体细则如下:

  一、维修配件质量及价格承诺

  (一)车辆所有维修配件均符合汽车4店标准配件质量的要求。

  (二)车辆所有配件的价格不能高于汽车4店标准配件规定的价格。

  二、质量保证承诺期限

  (一)整车修理或发动机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0公里或者6个月(其中喷漆部位保质期为 年)。

  (二)变速箱、分动箱、前后桥等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个月。

  (三)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1个月。

  (四)在 区、泥土砂石路等恶劣条件下行驶的车辆,上述保修期按50%执行。

  三、质量保证承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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