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6篇
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1)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总包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加入甲方的施工组织序列。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和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1 本合同规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严禁乙方再行转包和分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退施工现场,视情节轻重罚款2-5万元。
1.2 乙方委托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 ,全权负责乙方在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各项工作。
2.承包范围:
2.1甲方将保利海上罗兰.低层住宅别墅33#、39#、55#及高层158#混凝土分包给乙方。
2.2混凝土工程:泵送接、浇注、振捣、找平、护养、清理、修补、二次结构等。自带工具:电箱、电缆、振动棒、震动机、铁锹、拉板、括尺、磨光机、安全帽等。
3.责任:
款单乙方代表人必须住在施工现场组织生产,控制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和有事外出需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并安排好现场带带班的负责人。
3.1 乙方组织施工,总包方对工程以检查为主,对检查出工程实体未能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部位,有乙方立即返工拆除并重新施工至合格,因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及损失由劳务承包方承担,且工期不得顺延 。
3.2 乙方保证该工期按时完成,因乙方造成工程拖延,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负责工程安全管理,总包方负责监督、检查、提供所需材料,如安全管理达不到要求,劳务承包合同自行解除。
3.4 乙方每天保持现场文明施工,每发现一次不符合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总包方直接开具罚。
4.安全生产:
4.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青岛市标准化工地。
4.2 乙方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
4.3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协调处理。
4.4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未正确佩挂安全带,每人次罚款20-100元。
4.5 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每人次罚款200-500元。
4.6 乙方人员酒后作业、赤脚、穿拖鞋作业,每人次罚款50-100元。
5.施工文明:
5.1 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垃圾清理、材料运输等按照青岛市“标准化工地”的要求实施。
5.2 乙方承包的分向工程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浪费材料。
5.3 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等,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5.4 严禁打架斗殴。每出现一次给予当事人10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6.质量:
6.1 质量要求:主题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6.2 分包工程必须达到验收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按照甲方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7.进度要求:
7.1 乙方代表人必须参加由甲方召开的施工现场工程例会,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合理组织施工。
7.2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工的,给予每天20xx-10000元的罚款。
8.结算:
8.1 ±0以上按照建筑面积9.5元/㎡,地下室±0以下按20元/立方结算包括基础清槽。
8.2 乙方进场工人进场一月发放生活费,每月600元。剩余工程款到农历12月20日工地结算。
9.其他事宜:
9.1 本合同甲方与乙方的代表人对乙方全体人员具有约束力;乙方代表必须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其全体人员。
9.2 以人为本。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良好的合作意识:总、分包一家人,同舟共济干工程。乙方应及时足额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杜绝恶意讨薪,农民工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9.3 未尽适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合同。
9.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9.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定日期:
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盘龙紫郡9#楼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如期完成施工任务,保障施工过程安全、质量顺利落实,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经济责任制,经双方协议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工程的需要和要求,乙方原则包工不包料,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混凝土倒水泥。包括前后台泥水技工找平,手脚架,倒水泥所有工序,还有振动器、振动棒和各层倒水泥自用的电缆和平板,如果有临时倒水泥部分小的项目,按图纸标注明现浇混凝土等其它施工中都包括在内,都得乙方施工。甲方只提供水管电缆开关到各层平板面,其它电缆水管浇水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具等。
二、工程质量及工期: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遵守现场施工员和监理及项目部指挥。
1、要按施工员测的水平点测量施工,要求平板振动板拖好,用滚筒滚好整理平直,钢筋不得乱踩。
2、混凝土在施工中,水泥不得倒有马蜂窝、露筋和接头地方,如果有出现,监理和项目部罚款乙方自负。
3、养护模板浇水,待水泥倒好后,养护期为七天,养护要天天养护地面,水泥面不得晒白,如发现一次罚款五十元,由乙方工资中当月扣回。
4、水泥每层全部到好后,乙方要整理清洗搅拌机和料斗及斗车还有地上的场地,垃圾如果不清,甲方有权罚款或另外派工清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在施工中,如果遇到倒混凝土水泥加班,乙方要组织人员加班,要服从施工员和管理人员安排,违者罚款,乙方自负。
6、乙方倒好水泥后,钢筋垫层铁架必需取出,清洗干净放回,管理人员指定地方堆放,如果漏掉一个没有取出,罚款50元,由当月工资款扣回。平板混凝土面要用滚筒压平。
三、工程单价:
±0.00以下包括地下室顶板在内,每立方米35元计算,地下室顶板以上按建筑面积每平方7.5元计算。夹层板按板厚方量每立方米35元计算。
四、付款方式:
从基础到底板,乙方押一层混凝土量款在甲方中(不含基础混凝土量),其余每层付款待混凝土浇筑完毕付款,付款方式按图纸注明平方决算,在9#楼零星工程全部结束后完成的进度全部工程款一个月内付清,(领款时应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人工资册)。
五、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乙方应根据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操作规程应听从现场安全员的指挥。
2、进入工地倒水泥施工中,所有的工人要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和赤脚,如果不戴安全帽和穿拖鞋每个工人一次罚款50元。由班组长当月工资扣回,由乙方负责。
3、进入工地倒水泥,电要甲方电工搭接送,乙方不得随意自己乱搭接电线,要在电工指定的电箱内接电,如果乱接电作业,每次罚款100元,由乙方自负。每周星期一晚上八点班组长在办公室开会,迟到旷工每次罚款50元。
4、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采取以上措施以保证工程能顺利按期保质完成。
5、安全要按有关建筑规定操作规范,不得违规自行操作施工,如果违反操作中施工,乙方自负,甲方不负责任。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3)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供需双方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2、混凝土单价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
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由于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给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1)按现场过磅计量为准折算成方量。
2)每月底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办理结算手续。
3)以甲方需货通知的标号、防冻、抗渗要求为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
按当月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次月10日前再按上月结算量的80%付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2月内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施工地点如需通行证出入时,甲方应负责给乙方砼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施工地点如果需要临时占道,甲方还应负责为乙方办理相关占道证等证明。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
3、给乙方借结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一套,以便办理结算,并提供查看建筑施工图的便利;安排专人及时配合乙方预算员办理结算。
4、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商品砼款必须自停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清完。
(二)乙方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4、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5、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6、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7、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自行终止。
需方单位:(章)供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合同:年月日
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4)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多孔砖买卖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第二条:混凝土多孔砖质量要求
1、混凝土多孔砖规格240*115*90mm;
2、设计标号:MU10.0
3、技术要求:BGS239-97◎
4、抗压强度:五块平均值≥10.0,单块最小值≥8.0
5、强度范围适应承重和非承重墙体。
第三条:混凝土多孔砖价格
2、本合同混凝土多孔砖数量合计总价元。
4、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应按有关规定,赔付对方相应损失;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5)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三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为乙方、丙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1)1.2条的补充合同;(2)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由乙方开发、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
2.1 工程名称: 浙商大厦
2.2 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
2.3 计划用混凝土方量:40000立方米(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4 计划由甲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供应时间: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等内容
3.1 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算单价、浇注方式:
名称 强度等级
C35 单 价 (元/ m3) 280 290 300 310 320 340 名称 强度等级(Mpa) C40 C45 C50 C55 C60 单 价 (元/ m3) 360 380 410 440 580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说明:1、以上砼单价为普通单价(含泵送剂);砂浆: 300元/方。
2、抗渗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 m3,用HEA加40元/ 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 m3;
3、抗冻融混凝土:-5℃加20元/ m3;-10℃加30元/ m3;-15℃加40元/ m3;
4、每次浇筑量小于则支付泵车出车费300元;每次浇筑量小于30m时支付泵车出车费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后浇带一律不减泵送费 33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纤维加30元/ m3,加聚丙烯腈纤维加40元/ m3。
第四条 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结算方式按丙方实际签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结算单为依据结算,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收货人和混凝土浇筑量结算人员。
4.2 乙方、丙方有权随时对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
4.3 自供货之日起,甲丙双方应按每批次供货量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结算,拖延半个月以上的,则当月的供应量以丙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甲方随车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但如果乙方认为该供货数量与项目实际用量不符,有权重新核实并据实结算。
4.4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乙方与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 ①浇筑完成地下室基础及主体至15层工程后,支付所浇筑混凝土款的50%;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支付到所浇筑混凝土款总供应量的50%。总供应量剩余50%的款项在主体封顶后三个月内顶房,可协商抵顶浙商大厦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②如商砼款现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约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顶的,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
5.2 乙方如因资金困难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承担违约金。
5.3 乙方支付货款时必须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
5.4 乙方支付货款或以房抵顶货款后,乙方从应付给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据丙方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丙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时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以浇注委托单通知甲方,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性浇注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的方式通知甲方。
6.3 丙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均应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注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甲方对丙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并经甲丙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确认。
6.5 丙方浇注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书时,应在预拌前1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应变化内容。甲方未接到丙方变化的书面通知,根据先前通知书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但该批混凝土如出售给他人,丙方不承担责任)。
6.6 甲方应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时进行供货,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浇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窝工而支出的人工、管理、机械租赁等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以及相关处罚等损失,同时,逾期3日不供货,乙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与第三方另行签订混凝土供货合同,甲方还须承担应付商砼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工作。
7.2 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权威技术鉴定部门分析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缺陷解决后再施工。如经鉴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而致停工,则甲方须赔偿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长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依据本合同6.6款执行。
7.3 由于甲方的混凝土质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丙方不负责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甲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如因丙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造成甲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 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丙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丙方及时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要货通知约定的浇注部位指挥浇注。
8.4 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8.5 如因丙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浇注时间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未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
8.6 丙方配合甲方做好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及拆除,以及甲方进场设备的看护工作。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及时按照丙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甲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及泵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负责办理运送混凝土所需的车辆通行证件。
9.4甲方人员进入丙方的施工现场后,应服从丙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及时向丙方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三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合同未履行完部分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
10.23%违约金与5.2重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 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以签订本合同是三方签字盖章处确定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签约人的身份证号等进行通信、电话、传真方式联络。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否则造成不能及时联系的后果由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丙方结算商砼方量,乙方支付商砼款。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乙方是企业法人的应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14.2 乙方是个人的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3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仅有两方盖章,则相关权利义务只对盖章两方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6)
甲方(买方):
乙方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GB14902-20xx 《预拌混凝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商品混凝土买卖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第二条 商品混凝土供应量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量约合同总价款约万元,该数量为概算量,结算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第三条 订货方式及供货的变更
1、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随甲方工程进度需要按时供应混凝土。
2. 甲方应在每批次混凝土供应的24小时前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计划表》上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便乙方做好混凝土生产准备工作。(表式详附件-)
3.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当批次供应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4.在供货过程屯 甲方需要的混凝土品种和规格如超出木合同范围,必须在 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提供超出木合同范 围的混凝土。
第四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单价
第五条、混凝 土数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约定混凝 土数量按GB14902(8.1;8.2; 8.3)标准进行结算。
2、乙方混凝土生产时,配料严格遵循核定配合比由电脑精确计量拌制,乙方提供每批次混凝土前,甲方认为有必要,可对乙方当批次混凝土配方再核实,派员前往乙方生产站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核定混凝土重量后推算混凝土体积量,使双方在当月结算混凝土量时,以乙方《送料单》为依据结算。
3.、抽样核定方式双方作如下约定:甲方每次抽查三车以上混凝土量,以其平均值作为依据,且甲方抽查车辆过磅单应有乙方该混凝 土运输车驾驶员签名确认。甲方应不迟于抽查的次日将结果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对该批次混凝土量无争议
4、垫层、桩、地坪、砂浆、路面、零星混凝 土按乙方《送料单》数量结算。
5、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以 并于月底前做出《月混凝土结算书》。
第六条 混凝土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的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依据详附件二及合同附录)。
2、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拒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处理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后4小时内通知乙方;如对混凝土质量确有争议,应及时分析原因,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其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在乙方实验室技术人员见证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对混凝土抽样检验标准制作试块。试块成型后,应做好记录及编号工作,以塑料薄膜覆盖并置于阴凉处,拆膜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乙方在现场见证取样的试块在标养28天后,由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并约定见证试压时间,若甲方未到搅拌站见证试压或未提出异议,乙方将把试压数据作为质量验收依据。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文付
一、混凝土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于每月结算书》。
2、甲方工程项目连续天未浇筑混凝土,甲、乙双方应在结算。
3、若甲方逾期30日不与乙方结算,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按已签收的《送料单》作为结算依据;甲方和建设方约定的结算时间不涉及本合同,故甲方不得以此迟廷办理本合同的结算时间。
4、双方约定在结算书上相关人员的盖章、签字被视为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月做出的《月硷结算书》,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20日止混凝土用量总价款的%给丙方作为进度款,余的混凝土款并入下月进度款中一并支付,尾款在工程主体断水之日起三个月内逐月付清。
2、甲方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按时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可暂停供应混凝土,直至甲方支付货款后恢复供应。
3、甲、乙双方债权债务未结清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单方废止本合同并另与其它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供应本工程项目混凝土合同。
4、乙方收款人员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向甲方收取混凝土货款。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负责生产合同约定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2、甲方将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送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并按时供应商品混凝土。
3、乙方原材料质量及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范及标准,乙方应提供所浇筑混凝土的技术资料,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应在办清全部结算、付清货款后交付。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供应计划发货,保证施工进度需要。
5、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设专人与甲方共同协调混凝土供应事宜。
7、乙方运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戴安全帽,应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
8、甲方对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有异议,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到现场处理,不得延误。
9、在木工程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若发生在施工现场之外的生产、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通知乙方到现场处理,否则之后乙方将不予认可;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提前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乙方报混凝土浇筑计划,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时间筹集原材料。
2、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场地相对平整、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安排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有序,对车辆驶离现场有达到环保要求的,甲方应派人清洁乙方车辆轮胎。
3、甲方必须保证现场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设施。并承担输送泵所需水电供应及费用。负责占道证办理及相关费用。
4、混凝土需进行泵送施工时,甲方应组织施工人员在乙方指导下负责铺设、迁移管道及泵的进出场到位,以保证混凝土顺利入摸。若因甲方未办妥施工许可证照及道路占用手续等而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泵车进出场甲方负责清点泵管及配件,遗失照赔;
5、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而单方掺入外加剂、掺和物、生水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按甲方填制的《混凝土浇筑计划表》要求,组织货源到位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若甲方未能及时组织浇筑,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停留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导致混凝土报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养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8、在供应混凝土期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供应计划的内容, 甲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应不迟于45分钟内开始卸料,每车卸料时间应控制在120分钟内。若超过120分钟不能卸完,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资源浪费损失;甲方发生单车混凝土要量不足6 m3的,应文付6 m3运费(30元/ m3 )
10、甲方承担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爆摸或浪费造成的损失。
1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未办理结算,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以乙方的《送料单》作为结算依据。
12、如果木工程项目因资金、规划要求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停工,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付清乙方己送混凝土的所有货款。
13、若遇市场原材料涨价,涨跌幅度在5%以内,不作砼价格调整,涨跌幅度超出5%,按原材料涨跌幅度比例作砼价格相应调整。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责任、未按合同期限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可以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暂停供应商品混凝土,并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供应商品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相应条款。
5、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暴雨、大雪、水淹、地震、狂风等)及政府交通管制或堵塞导致本合同所供商品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不视为乙方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块。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条款,经双方签字(签章)确认而发生效力,合同中任何单方涂改内容不产生约束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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