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买卖合同协议书
甲方(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生产制造农机具有完全的生产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信誉度,且依法已取得生产许可等必要证照;
2.乙方有意向购买甲方的成品农机,乙方应当了解所购农机的设计、质量、性能、用途及使用方法。
在平等、自愿、自责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下列物品: (具体型号),规格: (详细说明)。
第二条 数量和价格
1.乙方向甲方购买数量为: (具体数量),单价为: (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合计: (人民币元)。
2.农机交付后,如乙方对农机质量或数量有异议,请在收货时及时提出,甲方将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异议处理。
第三条 交货时间与方式
1.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装运完毕。
2.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农机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并协助乙方进行安装和调试。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推迟,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4.如甲方未能按时交付农机,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执行本合同前所发生的事项,如有损失,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交货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即 元)。
第五条 保修期和服务
1.农机交付应当在国家标准规定的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
2.农机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把农机运送至本地指定服务站维修,甲方承担修理费用,但人为故障除外。
3.在保修期过后,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付费维修、保养保养、改装等服务。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一致认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应当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实现的,非经通知和妥善解决后,对该违约方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合同的解释、履行以及因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农机买卖合同协议书》相关文档: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5篇)09-01
最新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四篇精选09-01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一)09-01
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协议书09-01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