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协议书

时间:22-09-10 网友
商铺出租协议书商铺出租协议书「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下租贷协议:

第一条 租贷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现自愿将 楼 号商铺经营权租给乙方,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个月。

2、双方议定每月租金 仟 佰 拾 元整,总计租金 万 仟 佰 拾 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商铺需要办理证照、商铺年检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第三条 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若乙方一个月以上不缴交税费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商铺,没收余下租金,并且乙方还要补回应缴交的税费和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5、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6、乙方首次缴交本商铺国、地税、水电费及其他杂费时间为 年 月(属于 年 月份产生的税费)。

7、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二」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 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本商铺转让合同:

第一条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 商铺(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该店铺产权为房东,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期为 ,年租为 人民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租赁合同,每年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东所有,其他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乙方接收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及售后等事项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转让金,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如由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应退回乙方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乙方转让费 的违约金。

第七条商铺转让合同范本一式 份,甲、乙各执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 店铺(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月租为 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 的,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 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 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四」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本合同在 于 年 月 日签订。

1、合同双方为: (以下称为出租人)和 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 。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 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 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 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签约日期: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参照《 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商铺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座落在 市 区 商城(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商铺)。该商铺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结构为。该商铺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作为该商铺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商铺未设定抵押。

3、该商铺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作为商业经营使用,经营内容需服从商城内物业管理部门统一业态安排,归行划市,不得欺行霸市,并遵守国家和本自治区有关商铺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商铺租赁期为六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六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有关调整事宜(如有)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应在合同双方签订之日,先缴纳六年租金的百分之五十,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剩余租金于商铺交付使用之日一次性付清。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可为现金支付或者乙方将租金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地址:

开户行:

付款户名:

付款账号:

五、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按照相关部门的统一规定价格,自行缴纳,未按时按规定缴纳,给乙方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商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商铺的影响。

4、除本合同附件(二)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 元每日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租赁商铺的转租、转让和交换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商铺,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商铺,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商铺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甲方:

乙方:

时间: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六」

转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丙三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各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租店铺

1、转租店铺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租店铺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租上述店铺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店铺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店铺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店铺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店铺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全部交清。

2、店铺转租乙方后,甲、丙双方原店铺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店铺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租店铺现有装修设施在转租后归乙方所有。

2、转租后店铺现有的家电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转租店铺租赁期(含店铺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店铺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店铺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店铺转租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租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租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及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进行店铺交接,向乙方腾让店铺并交付钥匙。店铺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租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店铺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2、办理店铺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租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租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店铺钥匙。店铺钥匙一经交付,转租店铺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3、转租店铺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店铺,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店铺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租,应该按时交付店铺。甲方逾期交付店铺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租店铺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店铺转租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店铺和支付店铺转租费。乙方逾期接收店铺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店铺转租费。乙方逾期支付店铺转租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3、丙方保证该转租店铺为其合法所有,享有店铺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店铺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租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租费×2。

八、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 法院诉讼解决。

2、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九、合同生效及补充

1、合同各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合同各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 份,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建房一楼两间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 ,出租商铺面积 平方米及商铺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即: 年),租金为每年 元(大写: 元整)不变,其中 年 月 日乙方支付该年度租金 元,大写 元整; 年 月支付 年全年度租金 元,大写 元整; 年 月支付 年全年度租金 元,大写 元整; 年 月支付 年全年度租金 元,大写 元整; 年 月 年全年度支付租金 元,大写 元整。每年乙方必须按时支付租金。

三、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期满若要续租,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根据地段其他商铺租金商定下一年租金后重新签订协议。

四、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费按照部门收取的基本费用进行核算,由甲方收取。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如甲方在租期内违约,则需退回乙方本年度全额租金及违约金(年度租金的50%),如乙方在租期内违约,则甲方只退本年度全额租金的50%。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本人、集体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该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洪梅汽车站商铺 间租个乙方作为 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 编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凭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三、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40-50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 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四、管理费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合计为 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 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 元/吨,电费按 元/度。

七、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10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九、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 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x治安管理条例》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十四、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九」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商铺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房屋结构框架,层数 。

二、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 个月时间,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 元。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 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 个月前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 号。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租期为 年,租金为 元/月

第二条同意签订本定金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

第三条经营项目为 ,乙方承诺按上述前提条件租赁该商铺,其作任何的变更均须获甲方的书面同

意,乙方所定商铺必须按市场规划区域的经营品类经营,若未按市场规划的经营品类经营,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定金不予退还乙方

第四条乙方保证本协议所填写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真实有效,如有变更,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

知甲方。如因填写不准确或变更未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无法有效送达各种通知,则在通知发出七日内视乙方收到通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预定金,本协议终止履行,甲方有权另行出租该商铺。

第五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需来三个月租金,逾期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不予退还

乙方所交预定金,本协议终止履行,甲方有权另行出租该商铺。

第六条乙方有权对铺位、档位进行一般性的装修,但进行装修前,须提前3日将装修设计平面图、效果

图和装修方案等文字资料、装修现场负责人等申报给甲方审核,批准后发《装修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时,不能把装修工程延伸到通道上,并且不得对主体建筑产生任何危害。如造成甲方租赁物损害,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附带约定:

1.本协议书的权益不得转让

2.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定金不予退回

3.客户签约时需带齐所需资料,具体向招商人员咨询

4.甲方有权根据业态规划,调整乙方租赁的商铺位置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协议书「篇十一」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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