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实施条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运至龙口环海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运费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按第二条验收。
五、结算方法及期限: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供方开具全额发票后需方支付全额货款。
六、违约责任:由于供方质量和工期不能达到需方要求,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交货时间:2014年12月31日前。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根据供方提供的数据,需方现场验收合同交货。供方延迟交货按合同总金额每日向需方支付3‰的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铝合金采购合同范文2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2009年7月16日双方签订的《铝塑板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采购量调整事项共同达成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补充货物名称:铝塑板
1、 颜色:执行原合同。
2、 规格:宽度1300mm1570mm,长度6000mm以内。
3、 价格、技术要求:执行原合同
4、 补充数量及规格:
三、 合同价款
补充采购面积:(具体尺寸见铝塑板数量附表)。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价款包括所订购货物的生产、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
四、 付款方式
1. 协议签订后,需方支付供方本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货到时经幕墙承包方、监理单位、需方、供方四方核实并与样板对比,确认颜色、数量等无误后需方支付供方本批供货量相应价款的90%,铝塑板工程完工后双方按实际使用数量按实结算,余款一次性付清。
五、 交货时间、地点
1、 自需方通知供方开始加工之日起15日内将需方所需材料运抵需方指定地点。
2、 交货地点:
3、 产品生产发货前,供方需提前通知需方到厂确认颜色等事宜,确认与样板完全相符后发货。
六、 交货时提供证明
1、 发货清单
2、 产品出厂合格证
3、 国家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 铝塑板技术资料
5、 铝塑板组成材料原产地证明
6、 与铝塑板有关的所有资料
七、 产品验收标准:
1、 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加工图、需方确认后的颜色样板以及供方的送货清单作为验收依据。
2、 需方如对所供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视为无异议。
3、 产品到货后,需方有权自行抽样检测,如果不符合标准及需方要求,检测费用供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检测符合要求,检测费用需方承担。
4、 其它按供方企业标准执行。
八、 违约责任
1. 供方不能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外),造成需方损失或延误工程而遭受损失,均由供方负责;供方每超过合同交货期一天交货,罚应交数量价款的1‰。
2. 需方提供的规格尺寸和加工要求失误,造成产品的损失均由需方承担,交货期相应延后;
3. 由于供方生产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或生产错误,责任供方自己承担,交货期不变。
4. 如需方不能按合同条款支付货款,则视为需方违约,与其每天按应付货款的1‰罚款给供方。
5. 如交货验收时,出现破损、颜色差异、厚度不够等情况,供方无条件更换;如发现大批量的货损货差,供方无条件更换并赔偿供方10%违约款,交货期不予顺延。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若产生任何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妥善解决,若解决不成,提交装运港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依法执行。
十、 其他事项约定: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保持沟通了解,尽善尽美完成本合同各项要求。
2、本合同中所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寄发的传真与电子邮件可视同原件。
3、需方指派的人员于相关验收单据上的签字视为需方的意思表示。第十二条、附表(一)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供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铝合金采购合同范文3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由供方组织生产,需方负责收购下列商品,为保证协商的条款严格履行,特签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总产值、具体品名、规格、分期、分批交货计划详见附表。供方要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需方也要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量接货,并及时支付货款,不得影响供方的生产。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详见附表。以供方检验为主,需方配合抽验,如有异议,写出抽验记录,双方签字备查。生产中的质量和保修期出现的问题由供方负责,交货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由需方负责。
(1)产品交货前,供方应严格检验,附合格证,装箱单,以示负责。
(2)抽验,如有不符合标准,有关调换、挑选降价等损失,由供方承担,接受罚则。
三、产品价格规定
根据国家的有关物价政策。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详见附表。对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标准的,本着合情合理、以质论价解决。
四、产品交货结算
产品实行送货制,供方将货送到需方指定仓库,运费由需方负责,点验入库签章后,当即在需方财会股付款。
五、包装规定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如因包装不当,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六、罚则
(1)供方无故延期交货或提供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由此造成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付需方延期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可由双方约定)。
(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包装不符合同规定标准,影响需方销售部分,向供方赔罚金 %。
(3)由于计划不周,安排不当,或无正当原因造成延期收货付款影响供方资金使用,向需方索赔罚金 %。
(4)需方中途退货,应付给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额总和应当相当于用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请求有关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七、附则
(1)如因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法律变更不能履行合同,应于15日内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省(市)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规定的有效期结束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
(3)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在执行中如有争议,报仲裁机关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铝合金采购合同》相关文档:
铝合金采购合同09-10
铝合金购销合同范本(5篇)09-10
铝合金型材销售合同09-10
铝合金型材销售合同09-13
铝合金型材采购合同(5篇)09-13
铝合金购销合同09-13
铝合金销售合同范本(3篇)09-13
铝合金销售合同09-13
铝合金购销合同范本(5篇)09-13
铝合金购销合同(合集7篇)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