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家庭装修合同对于现在的这个社会而言并不陌生,每一个家庭都会在买房后遇到装修的种种问题。为您解决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这篇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巷号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元;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元;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 %,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位于-----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一套,现将其室内装饰工程承包给乙方设计、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项目:(见工程预算表,共页)。
二、工程采用:包工包料;
三、工程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天。如甲方停水、停电、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影响、甲方变更图纸或工程款未及时支付,工期顺延。
四、工程总额:人民币 元。(小写:)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即支付---%备料款计元,乙方三天内进场开工。
2、施工结束甲方再支付----%的进度款,计元。
六、设计施工标准:
1、见工程预算表,以及施工图纸。
七、双方负责:
甲方应负责事项:
1、负责与大楼物业管理部门协调所涉及的拆墙、搬运、安全及施工人员的暂住证或出入证的办证手续及费用等问题。
2、提供施工期间现场的水电。
3、提供临时堆放废物和杂料的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
4、按合同进度及时支付装修款项。
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按照有关消防及其它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现场的防火、安全防护及保卫工作,对现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火灾及人员伤亡等事故及相应的经济损失均应付全部责任。
2、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按规定期限竣工,交付甲方使用。
4、在验收后应与甲方签定为一年的工程保修手续,在保修期间内如是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材料选用不当、不符合合同规定,由乙方全部负责;如是甲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的配件或材料,乙方仅收取工本费。并提供定期回访,终身维修。
5、施工人员均由乙方自行选任。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一切伤亡、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八、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不得将装修费用私自交付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乙方所派驻的施工队伍私自商定增减原施工项目,否则,所造成的质量及损耗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3、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内以原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修改方案,甲乙双方书面认可后按书面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4、甲方须在乙方交房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给乙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5、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做到人走场清,保持装修房屋整洁,让住户满意。
6、施工完毕后,甲方凭乙方开出的《保修单》作为保修一年的凭据。
九、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第四条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其他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 市 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1:住宅是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2)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 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 工作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元。
(见附表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 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要求。
3.2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5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4.6 凡涉及4.4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证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负责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见附表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明确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增减。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
6.3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4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2 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需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和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 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国家及物管部门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9.2 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验收;
(4)竣工验收;
10.2 隐蔽工程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中期验收是指工程进度过半,即工程中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及中期结算(根据“合同”预算、工程变更洽商及水、电施工单核算中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中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等损失。
10.3 工程竣工验收前两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 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见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4 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 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既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10.5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认证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款项名称汇款时间款项包含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首期款开工前三日工程造价×60%
第二次中期款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验收合格工程造价×35%±工程更全款
第三次尾款竣工验收合格工程造价×5%±工程后期变更款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见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11.3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各项工程款由甲方交到乙方财政部门,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为有效付款凭证。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2.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2.3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2.4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于保修范围。
12.5 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验,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维修。
第十三条 有关具体事项
13.1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们钥匙 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2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至物业部门指定小区内垃圾站;外运垃圾由甲方自理,如委托乙方处理,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4.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4.4 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没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6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4.7 对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并承担治理造成的全部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5.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5.2 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 调节解决。
市消费者协会 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
15.3 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 作为本合同的约定。
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附则及其他
17.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7.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3 本合同一式 分,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17.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附件:
附表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
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统一做法一览表
序号工程项目及做法计量单位工程量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3:
甲方材料提供装饰装修明细表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供应方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
1、工程中选用的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
2、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对其质量负责;
3、甲方提供材料,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进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序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
序号变更内容原预算价格现结算价格增减金额业主签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小计增项合计减项合计实际交付金额
金额
有关分项的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纸说明;
2、增加与减少项目的差额在签定变更单时,款项与公司及时结清
附件6: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合同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业主姓名(甲方): 工程地址:
施工单位(乙方):
简要说明:(由业主根据需要填写,不对分项逐一验收时,可以不填)
序号主要工程项目验收意见简要说明
1
2
3
4
5
6
7
业主竣工验收意见:
A、竣工日期:
(标准:按期竣工、提前或延期竣工 天)
B、验收意见: (标准:合格、不合格)
业主签名: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委托代理人: 时间:
附件7: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原合同金额
2变更增加值
3变更减值
4甲方已付金额
5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8: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一、基本资料
合同编号: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工程造价: (具体内容见结算单)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保修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修说明
1、在保修期内,凡属于工程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本公司免费进行维修;
2、凡属非质量的技术问题,您可以与本公司技术部门联系,请求技术支持;
3、发生质量问题时,请拨打本公司电话: ,由我们统一为您安排处理,并在24小时内给予您答复;
4、保修时请业主出示此保修书。
三、除外责任
1、对于超过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本公司将依然做好服务,但业主须承担必要的费用;
2、非正常使用环境造成的问题、非合理操作造成的问题或自行不当修复造成的问题、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本公司不承担责任,恕不给予免费维修;
3、非本公司认可的《工程结算单》中项目,公司不予保修;本书未盖章无效。
施工单位(公章):
施工代理人:
法人代表: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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