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二手房定金合同模板(3篇)

时间:22-11-12 网友

标准二手房定金合同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要负法律责任。

甲方(卖方):

乙方(预购方):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为多层建筑(共层,该房地产为第层),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为准,误差不计。卖方持有房产证,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卖方持有经济适用房界定卡,界定卡编号为:售房时间为:发界定卡时间为:

卖方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签定本合同后,卖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加快办理好一手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月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

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买方确认购买的房屋为现状,买方已看现楼内部,不得借此拒绝交易,否则当违约处理。

第三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五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买方必须于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卖方,卖方应出具相应收款收据。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卖方应出具相应收款收据。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

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 %)。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

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1.一次性付款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

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

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 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 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

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八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 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

(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

(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

(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 项由卖方支付。上述 项由买方支付。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 %;卖方支付: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作为房地产附属物品等,其中 等一并交付给买方。

3.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4. ;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

1、签定本合同后,双方不得违约,若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所交纳的楼款,作为违约金。反之,若买方违约,则所交纳的楼款不于退还,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可以将该物业出售于

第三方。

2、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它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卖方必须保证该物业没有发生过刑事事件及命案事件,如有隐瞒事实,则卖方须无条件退款并赔偿买方损失。

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 年 月 日前),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 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并保证买方购买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购买前所产生的相关物业费用,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 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为无效,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一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买卖双方的通讯联络按上述所载明的电话、地址、传真为准。买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若卖方按上述电话、地址、传真等联络不到对方,则买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买方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两天同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均由买方负责,反之,卖方通讯方式如需要变更,应在变更两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均由卖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标准二手房定金合同模板(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区 新村(弄) 幢 室,为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房屋土地证号为“ ”。

甲方所售房屋设施为(含自行车库)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乙方并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或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税费。

3、甲方自愿将其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放于中介处。

第三条

1、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签订正式的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第四条房款支付方式:

第五条房屋成交,

中介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收取,并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支付。

1、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由甲方支付成交价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承诺在 将该房户口迁出。甲乙双方在约定 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并将该房屋之前产生的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等)结清。同时甲方承诺交房时房屋内的设施即装修完好无损坏,如有损坏则由甲方修护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之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如有一方未按时签约视作违约处理。

2、甲方违约,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付定金,并再赔偿同额定金给乙方。中介方收取赔偿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费服务费。

3、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即甲方不予返还乙方所付定金,同时中介收取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标准二手房定金合同模板(三)

市房管局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再有动作

新快报讯(记者黄_颖实习生仝 遥)以后二手房买卖,中介公司只能预收低于房价1%的购房诚意金或定金。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 年第一次全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会议中获悉的。继近日出台规定,明令禁止中介公司以任何名义代收二手房购房款之后,市国土房管局在规范二手房市场的交易行为上再有动作。

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所长史 明在会上表示,为从根源上堵住二手房交易的漏洞,市国土房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广 分行本月 日已联合发出了《关于在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卖方承诺出售房屋给买房并签署书面协议前,可代收购房诚意金或订金,但不得超过房屋成交价的1%”。

史 明解释,允许中介方收取一定数额的“诚意金”,是由二手房交易本身的一些特点决定的,买卖双方因为彼此之间的不熟悉、不信任,买方委托第三方收取“诚意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增加“诚意金不得超过房款1%”和“诚意金在交易完成后须转化为购房款”两条款,是考虑到规范二手房交易秩序。

据了解,目前大多中介公司在介绍市民看楼后,如果市民有意向购房的,中介公司往往要求市民先交 万元的诚意金,再找业主洽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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