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施工租赁合同

时间:24-09-19 网友

上海地铁施工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施工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设备

1.1 本合同租赁的设备详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盾构机、钻机、吊车、混凝土泵车等。

1.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数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使用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备转让、转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目的。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__月__日起至 年__月__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租金的50%。支付日期为租赁期满前一个月。

3.3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备使用、维护等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四条 维护及维修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操作规程和维护要求使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2 租赁期间,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及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故障,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险

5.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租赁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保险合同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5.3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保险单据,以备甲方查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租金的1%作为滞纳金。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设备,导致设备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6.3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设备的,应支付乙方应付租金的1%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__月__日

《上海地铁施工租赁合同》相关文档:

车位租赁合同15篇09-01

车位委托代理租赁合同通用版范文5篇09-01

小区车位租赁合同(精选15篇)09-01

车位租赁合同简单版(通用10篇)09-01

停车位租赁合同15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7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模版5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模板(精选16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简洁版5篇09-01

汽车租赁合同电子版范文09-0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