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协议书(15篇)

时间:22-10-24 网友

教育培训协议书(15篇)

教育培训协议书1

  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同意该员工赴 学习,学习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二条 受训员工应按公司指定或与公司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及时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三条 受训员工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连续工龄累计。

  第四条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支付;资金按通常支付额的 %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班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第五条 受训期间医药费用按在职人员对待。但由于本人过失或不正当行为而致病(伤)者除外。当受训人员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公司指令,终止学习,返回公司,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 天(即每年 月 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报告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记录。

  第七条 受训员工应自觉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

  第八条 受训员工的学费由本人承担 元,由公司承担 元。

  第九条 受训员工辞职,其工龄在一年以内则需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部分的全部培训费用;二年以内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50%,三年以内交纳25%;三年以后则可免交培训费用;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亦照此办理。

  第十条 在培训期间,受训员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调查或工差,差旅费按员工差旅费规则交付。

  第十一条 培训结束,受训员工及时返回并向公司报到。

  第十二条 为确保上述协议规定的执行,受训员工应在就学前向公司交付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保证金。受训员工如有逾期不归,受训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若涉及法律责任,由该员工自负,与本公司无关,其保证金归公司所有。受训员工圆满完成学业,无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按时返回,在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后半月内,公司退还保证金。受训员工若未通过结业考试,公司将从其保证金中扣除与工资、培训相关费用(含学杂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后,退还其保证金余额。

  第十三条 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公司: (签章)

  受训员工: (签字)

   年 月 日

教育培训协议书2

  为了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 订立如下协议:

  一、公司同意该员工赴 学习,学习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计为期 。

  二、受训员工应在公司指定或与公司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受训员工的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四、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 %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编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编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五、受训期间医药费用按在职人员对待。但由于本人过失或不正当行为而致病(伤)者除外。当受训人员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公司指令,终止学习,返回公司,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六、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 天向公司人事部书面报告一次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方面的记录。

  七、受训员工应自觉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校方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

  八、受训员工的学费由本人承担 元,由公司承担 元。

  九、受训员工辞职,其工龄在一年以内则需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部分的全部培训费用;两年以内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50%;三年以内交纳25%;三年后则可免交培训费用;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亦照此办理。

  十、在培训期间,受训员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调查或安排出差,差旅费按员工差旅费规则支付。

  十一、培训结束,受训员工应及时返回,并向公司报到。

  十二、为确保上述协议规定的执行,受训员工应在就学前向公司交付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保证金。受训员工如有逾期不归、受训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时,若涉及法律责任,应由该员工自负,与本公司无关,其保证金归公司所有。受训员工圆满完成学业,无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 ā搸为,按时返回,在向人事部报到后半月内,公司退还保证金。受训员工若未通过结业考试,公司将从其保证金中扣除与本次培训相关费用(含学杂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后,退还其保证金余额。

  十三、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十四、公司如有需要,受训人员都有为公司其他同仁做培训的义务。

  十五、受训员工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务机密以及培训学习内容向外泄露,违者甲 方有权追究。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签订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 如遇有纠纷, 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有限公司 (盖 年 章) 月 日

  受训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教育培训协议书3

  甲方: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乙方: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活动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事宜

  1、课程名称: 。

  2、培训地点: 。

  3、培训对象: 。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培训前 个工作日与乙方签订培训协议;按照课程要求及时、充分地与乙方进行培训前期沟通,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及相关要求;提供培训场地、设施及必要的文具。根据乙方授课要求,提供培训环境布置协助。协议签订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培训课程、日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培训要件发生变化时,甲方均应于开始培训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和相关的费用增加;如甲方单方面取消此次培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培训总协议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与乙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原则上不得安排旁听人,如安排,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担由此对课程质量的全部影响;有义务对参训学员进行引导,并要求其遵守培训中的秩序要求;为保护乙方知识产权,培训过程中不得进行录音、摄像。如有此类需求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在协议中注明。

  2、乙方责任:

  (1)培训前 个工作日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

  (2)按照课程要求及时、充分地与甲方进行培训前期沟通,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3)负责培训课程方案的设计、制定和实施。

  (4)选派合格的讲师承担培训实施工作。

  (5)根据授课需要,提供培训环境布置。

  (6)讲师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完成教学任务,并能达到甲方的培训目的。

  (7)协议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培训课程、日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培训要件发生变化时,乙方均应于开始培训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的费用增加;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无法执行培训,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培训总协议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与甲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协议金额及支付

  1、培训费用按上课人数收费 元人,预算合计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 。

  3、付款时间:协议签订后,培训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本协议列明的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足额发票。

  四、其他约定

  1、在双方确定好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签订协议,即:一方将盖章的协议传真至另一方,另一方盖章传真回,双方确认收到后生效。

  2、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争议,如友好协商不成,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项目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项目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教育培训协议书4

  甲方(转让方):__,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__,身份证号:

  鉴于:

  1、天津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合法拥有__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__是目标公司在天津市__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X%的股权。

  3、乙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本协议中除文意明示另有所指外,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协议:指本《天津市__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2 股权交割日:指本协议约定之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

  1.3 债务:指目标公司因履行合同、实施侵权或其它依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给付金钱的责任。

  1.4 或有债务:指股权交割日之前产生的、并且甲乙双方未能知晓或未曾向乙方披露的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债务。

  1.5 税费:指税务机关或其它机构征收的各种形式的税项及各种性质的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费用、相关罚款、滞纳金、附加费用和利息。

  第二条 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2.1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实缴 元。

  2.2 目标公司合法拥有:

  2.2.1 公司办公用房位于天津市__区__号,房屋 为自有/租赁。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为__,承租人为__,本协议签订之时,租金已交纳至年月日。

  2.2.2 __校区,位于天津市__区__号,房屋 为自有/租赁。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为__,承租人为__,本协议签订之时,租金已交纳至年月日。

  2.2.3 办公、教学设备合计人民币__元。(详见《资产明细表》)

  2.2.4 天津市__区教委于年月日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2.5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账户上有资金__元,目标公司未清偿债务__元。

  第三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股权转让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__元。

  3.3 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交割日为年 月 日,甲乙双方可在该日期前完成股权交割,则实际交割日为股权交割日。

  第四条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4.1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4.2 具体支付期限和数额为:

  4.2.1 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_元。

  4.2.2 自股权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元。

  4.2.3 甲方以其剩余的股权转让款__元向乙方提供履约的担保。自股权交割日起一年内,若乙方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及或有负债的,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4.3 甲方接收股权转让价款的账户为:

  第五条 过渡期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乙方可派人参加目标公司的管理,熟悉目标公司的业务、人员。乙方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办公场所、校区房屋的交接

  股权交割日之前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甲方及目标公司承担;股权交割日之后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及目标公司承担。

  第七条 学员及学员退费

  7.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拥有学员__名,未消耗学费__元。

  7.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可将未消耗学费的X%提走,剩余的X%未消耗学费留存于目标公司账户。

  7.3 股权交割日前发生的退费(包括学员已提出退费申请但尚未实际退还的)由甲方负责,股权交割日后发生的退费由乙方负责。

  7.4 甲方未承担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或超出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多侵占未消耗学费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未承担的退费数额、多侵占的学费数额减少股权转让价款的数额。

  第八条 人员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理

  8.1 目标公司现有员工__人,乙方保证目标公司现有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降低,甲方同时做好员工的安抚工作,确保员工队伍不因目标公司股权变动而产生波动。

  乙方和目标公司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截止到年月日,此日期之后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由乙方承担。

  8.2 若股权交割日起6个月内,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发生X人以上(包括X人)离职或分校校长离职的,视为甲方未尽到安抚员工的义务,乙方有权扣减本协议4.2.3条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8.3 截至股权交割日之前已经确定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债务由目标公司和甲方承担。但甲方未在本协议中向乙方披露相关债务的,该债务属于或有负债,按照或有负债的约定履行。

  甲方未依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债务的,致使目标公司或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从甲方提供担保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8.4 截至股权交割日之前的或有负债由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8.4.1 甲方应当自乙方或目标公司实际承担、确实应由乙方或目标公司承担的或有负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或目标公司清偿,并承担由此给乙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8.4.2 若甲方未依本协议第6.4.1条约定清偿债务及承担相应损失的,乙方有权从甲方提供担保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8.5 (如果甲方有多个股东的)本协议约定之甲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甲方应当向乙方给付的债务,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本协议项下所涉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0.2 对本协议约定的或有负债向乙方承担清偿责任。

  10.3 协助并督促目标公司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分各项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0.4 股权交割当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所有的信息资料、证照、各种印章、房屋租赁合同、财务资料、教育培训合同、劳动合同、相关许可文件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协议的约定支付价款。

  11.2 要求甲方配合将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11.3 有权要求甲方移交所有资料信息。

  第十二条 保证与承诺

  12.1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2.1.1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甲方及目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协议、承诺等所承担的权利、义务相冲突。

  12.1.2 与乙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所签署的和即将签署的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以及所拟订之交易,不会导致甲方和目标公司对其已签署的任何合同的违反、取消或终止,或者构成任何协议、承诺或其他正式文件下的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果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实际发生,由甲方按本协议8.4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2.1.3 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照、文件;财务资料、财务记录、财务报表、账簿或凭证;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政府批文、协议或类似的其他文件;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债权债务清单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严重误导性及重大遗漏事项。

  12.1.4 目标公司的资产完全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管理、控制和经营,没有任何未经披露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共有所有权或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上述资产的诉讼、仲裁或争议;上述资产的批准文件、注册、登记和其他手续已全部取得或完成,并仍然有效。

  12.1.5 甲方转让的股权是其合法取得,不存在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和第三人权益。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对其所受让的股权的持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和限制。

  12.1.6 截至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正在审理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正在执行的涉诉案件;不存在因违规经营而被相关机关立案调查,并可能被给予的行政处罚;无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无欠缴的税款、费用、罚款等;亦不存在因违反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合同相对方经济损失的情形。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8.4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2.1.7 目标公司员工均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目标公司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形。

  12.1.8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再就本协议项下所涉股权转让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谈判、协商、做出承诺或签订合同。

  12.2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形即设为违约,违约方应当以股权转让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3.1.1 不予办理或不配合办理本协议项下的各种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或其他相关手续的;

  13.1.2 未依本协议约定的有关债务、或有负债等的履行、负担相关费用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13.1.3 违反本协议项下承诺和保证事项的;

  13.1.4 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的;

  13.1.5 其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或障碍本协议履行的。

  13.2 迟延履行责任

  13.2.1 乙方迟延给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迟延一天按迟延给付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3.2.2 甲方在股权交割日不能完成交割或移交全部资料信息的,每迟延一天按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3.2.3 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13.3 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4.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14.2 本协议因以下原因而解除:

  14.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4.2.2 因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不履行的;

  14.2.3 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4.2.4 甲方在股权交割日起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股权交割或资料信息的移交,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

  14.2.5 股权交割日前,其他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意外事件出现的;

  14.3 因甲方原因或在股权交割日之前出现意外事件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本协议所称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且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协议履行的事件。

  15.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在违约行为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5.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5.4 本协议在不可抗力消除后仍然具备履行条件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15.5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双方应谋求合理公正的解决。

  第十六条 保密

  16.1 协议双方对于因签署、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实物、电子等各类的财务资料、资产和债权债务清单、人员信息、组织结构、各类协议、交易方案、本协议各项条款等信息资料以及各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秘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16.2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保密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16.3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他

  1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教育培训协议书5

  甲方:住所:联系电话:乙方:住所: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2、项目经营范围:

  3、项目经营

  二、甲方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发挥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优势,作为乙方学员就业优先推荐合作机构。

  2、在甲方 的培训频道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发布公司基本简介。

  (2)发布培训课程信息。

  (3)发布培训资讯。

  (4)发布培训导师信息。

  (5)发布成功案例。

  3、将乙方宣传资料摆放在甲方招聘会现场的培训资料索取处,供招聘企业及个人求职者索取。

  三、乙方责任

  1、将甲方纳入乙方对外平面宣传体系(海报、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作为乙方的网上报名点之一。

  2、如乙方有自己的公司,则必须在乙方首页为甲方作G图片链接。

  3、在合同期限内,为通过甲方宣传渠道而报名乙方培训课程的会员提供折课程优惠。

  4、在乙方培训现场为甲方提供宣传场地。

  四、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拒不履行相应责任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就此提出相应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双方的责任不能按规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3、本协议到期如未续约,视为自动终止。

  六、其他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自甲乙代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签订地点: 年 月 日乙

  方(签字):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教育培训协议书6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对外开展培训课程、项目咨询等合作,在以下方面达成一致。双方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是乙方从事培训服务的合作机构,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乙方签订相关业务合同,为乙方提供招揽、联系培训业务的专业服务。

  2、乙方授权甲方代为管理、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乙方讲授的课程。

  3、甲方运用自身渠道为乙方进行课程推广,并拥有联系、安排、接洽、签署与乙方有关的培训工作及相关事宜的权利。

  4、甲方拥有与本协议工作内容相关的乙方的姓名、影像、肖像、形象及声音等的使用权。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各种与乙方培训工作相关的合约和细则,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就活动的细节问题进行沟通协商。

  第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视频课件一份作为推广内容,视频应能体现乙方授课方式、风格及亮点,甲方通过视频课件为乙方进行课程推广。乙方授权甲方对课件出于课程推广的目的进行必要的编辑或添加相应的授课信息、联系方式等。

  2、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培训工作场所,按照约定进行培训事项。

  3、乙方有权在培训结束后及时从甲方处获得课酬。

  第三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__年 月 日止,本协议届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可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期满,双方未签订新签约或就本协议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则本协议到期终止。

  第四条:乙方课酬及双方利润分配

  1、乙方给予甲方的课程合作优惠报价为课程税后 元/天,甲方通过 等推广的乙方课程的对外终端报价为 元/天。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一方欲改变课程报价,需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共同意见,课程报价以本条第一款为准。

  3、由甲方与客户签订课程协议,在课程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课酬,课酬为乙方给予甲方的课程合作优惠报价。若第三方客户分期付款,则甲方按照课程结束后到账日期分期向乙方支付。

  4、双方收益所涉税费自理(含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5、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应共享收益,同担风险,若发生向客户返款、减免部分款项之事,双方按照收益比例分担。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一方涉入本协议外的法律纠纷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工作。

  (2)一方人身自由或经营权利受限或不能自由活动、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3)一方在本协议中虚假承诺,且对另一方签订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受影响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六条: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折扣及其他涉密信息)予以保密。

  2、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双方亦应遵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因一方行为造成另一方实际损失,应予赔偿。若商定的课程、培训项目(乙方在甲方发给其的确认函上签字署名,表示乙方对此次课程的相关事项确认,确认函的形式包括书面、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乙方对课程已经确认后因乙方原因未履约,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赔偿,可向乙方追偿。

  2、协议期内,双方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违约行为应独自承担责任;若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事项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可转让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给第三方。

  甲方(盖章):

  授权签约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教育培训协议书7

  根据工作需要, (以下简称甲方)同意 (以下简称乙方)在 (学校专业)参加后续学历教育,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并做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职工在学习期间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学习结束,学历证书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通过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学习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三、乙方学习毕业后,应为甲方实际工作满十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工作的申请,如乙方执意调出,由乙方赔偿甲方支付的费用,赔偿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赔偿金额=甲方支付的学习费用 (10-毕业后的服务年限)/10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教育培训协议书8

  金牌教育(甲方): 介休名师助学中心(乙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保证对辅导学生的教学质量

  ②甲方根据家长和学生需求有权利决定辅导方式,乙方不得干涉。

  ③甲方有权利定期对辅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回访,如发现反馈情况不符合事实,有权利取消合作关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义务及时联系和反馈甲方提供的信息。原则上当天反馈联系情况,无论成否。

  ②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监督。

  ③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进行评定,并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如果对金牌教育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取消合作关系。

  二、合作细则

  1、乙方与甲方共同编写广告短信,家长答问,课程设计,招生策划,乙方为甲方选派初中老师团队。

  2、甲方为乙方提供高中老师住宿,高中辅导教室。乙方可付5000元的住宿和教室费。开课两日内付清。

  3、前期招生方案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讨制定,招生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初中招生不利,需甲乙双方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开课之后一周时间,乙方为甲方选派老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如果乙方招生不利,无需甲方住宿和教室,甲方应付乙方前期策划和选派老师的除房租预付款的费用

  5、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五位初中教师(语数理化英)要开课前说明薪酬即代课费,开课3天内做出评价,认为不满意的辞退按说好的代课费给付已上课时,乙方可以再推荐一位同科目教师顶替。3天内甲方没有提出,则乙方认为教师合格,不负责更换教师。如教师离开需推荐顶岗教师,否则按违规处理

  6、甲方对外地初中教师的交通安全要特别重视,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由于外地初中老师对甲方服务不周或者代课费没有按提前约定给付导致的教师流失,乙方不负责再推荐教师。

  7、乙方选派教师有义务推广金牌教育北京四中网校网络课程和新学年精品晚辅班。

  三、招生宣传方式

  1、对甲方现有学生进行宣传,利用甲方现有信息对暑假课程进行电销,短信群发等

  2、由甲方制作宣传海报,传单等在各小区发放,设置宣传位;在考试期间在考场附近散发传单对暑期初高中课程进行统一宣传,由乙方承担宣传品制作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3、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选派教师信息,教学成就,方便甲方宣传(例如将乙方教师打造为辅导名师等)

  4、由乙方承担之后续宣传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四、收费方式

  1、七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学英语,阅读写作,写字25天共四门600元单科300元

  2、八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学英语物理25天共三门700元单科350元

  3、九年级课程招生,学习数数理化英25天共四门1000元单科400元

  五、提成

  甲方提成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乙方提成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如因乙方原因,教学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则乙方只得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

  六、合同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对方有损害的事情,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七.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者盖章之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决定!

  附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教育培训协议书9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合作项目:留学,游学,国外暑期招生打工。

  甲方与乙方为了更好的合作,现双方满意达成如:

  甲方负责推荐学校资源,培训。

  乙方负责招生,输送国外。

  一、甲方对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开展招生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1)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学校资源,提供招生代理授权书。

  (2)积极配合乙方招生工作,提供相关宣传资料样本。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乙方输送的学员。

  (4)提供相关形象广告标识和策划方案及协助指导。

  (5)甲方将根据乙方交寄的报名表录用乙方输送的学员。

  二、甲方负责推荐培训及工作内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输送的学员依照规定进行验收,甲方负责招收学员的培训。

  (2)甲方收取条款必须是甲乙双方协定好不得额外收取。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协议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三、甲方的义务

  (1)积极吸纳乙方输送的学员。

  (2)确保教学质量,保证学员学有所得,成为有用之材。

  (3)与乙方签定好合同,确保学员的出国安排。

  四、乙方招生,办理出国及内容。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期间内使用 的名义进行招生广告宣传,招生范围仅限于学校,禁止使用别人名义招生,广告内容宣传发布之前必须经甲方审批同意方可发布,未经甲方同意。(2)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的比例获得业绩回报。(3)乙方负责招生。

  五、乙方的义务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出广告宣传方案和操作计划。

  (2)必须在协议规定的区域内开展工作。

  不得使用 的名称从事与招生工作无关的事项。

  (4)不得泄露本校的商业机密。

  (5)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招生学员

  六、合同的期限、终止、变更

  (1)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续约者,提前二个月续签合同。

  (2)乙方在招生活动中如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合同终止,后果一切由乙方自负。

  (3)合同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七、学员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学员费用,培训费 元/人,出国费用 元/人。总计 元/人。其中给予学校费用人均摊,或者协商出具。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教育培训协议书10

  甲方(学生):

  乙方:__教育培训中心

  友好提示: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学习时应经过监护人的同意。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甲方或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为了加强星华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增强双方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星华教育培训中心和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在学生安全学习的责、权、利,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乙方)权利与义务

  ⑴学校应当根据培训课程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大纲要求。

  ⑵学校定期聘请专职老师,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学校指派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⑶学校不得使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安排学生参与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学校老师处理学生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权利与义务

  ⑴一旦学生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事实真相,依法确定责任,依责有权享有法定权利。

  ⑵学生有权在学校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学生在校教育情况、安全情况等,有权向学校提出有关学生在校教育、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与学校配合,教育学生不得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或者变相等严重违反培训中心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及违法犯罪的不良行为。

  ⑷学生有事、有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向学生管理人员请假;一旦接到学校反映学生有无故旷课或夜不归宿行为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学校及时查找,或者公安机关等部门请求帮助。

  三、违纪责任

  出现以下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违约责任:

  ⑴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⑵学生在校期间,因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擅离职守而出现的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⑶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期间,因学校组织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

  ⑷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严重责任事故引发的学生事故;

  出现以下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违约责任:

  ⑴学生在放学后或正常节假日在校外出现的安全事故;

  ⑵学生违反校纪校规,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引发的安全事故;

  ⑶学生非因教师、学校的教学、教育管理的过错原因引起的自杀,受他人教唆、胁迫、引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的安全事故;

  ⑷学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异体质未告知学校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患病未及时治疗的伤亡事故。

  ⑸学生在正常生活、娱乐活动中,因意外导致学生之间出现的安全事故;

  ⑹学生教学、生活等设施改造活动中,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免责条款:因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解决。

  五、其他:

  ⑴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⑵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⑶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学生): 乙 方:__教育培训中心

  监护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育培训协议书11

  甲方(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一、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作为甲方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知悉和掌握甲方生存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本合同所称甲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技术信息:本合同所称技术信息是指甲方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未公开的专利、知识产权信息。

  (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称经营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计划、定价政策、市场分析报告、甲方的区域分布、管理诀窍、财务资料、会计档案、进货渠道、买卖意向、广告计划、产品报价、服务网络、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三)管理信息:本合同所称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工资待遇、奖金提成、薪资变动、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

  (四)关于甲方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在或将要进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等事项的信息。

  (五)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 、图形图表资料、音像资料和电子资料等,可以是载于书面的或是载于任何其他非书面介质上的或是口头上的。

  (六)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拥有和签订协议后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增加的商业秘密。凡属与甲方公司事务有关的一切保密信息,都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在此所称的信息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为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内容。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五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六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期限为: 两年 。

  甲方同意在乙方离职后履行保密义务期间,向其支付保密费。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通过薪金10%的计算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在职或离职时额外支付保密费和经济补偿费。

  第七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八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和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时,若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而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同时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二)乙方因违约行为为他方提供服务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因此得到利益和他方创造的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负有向甲方给付上述所得利益的义务。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上述相关损害赔偿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四)乙方清晰地知道,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均会导致甲方巨大商誉及经济损失,故有可能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违约金数额以 10万 元人民币计算;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五)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六)乙方在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二、竞业限制合同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在就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服务或拥有利益。

  (二)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企业、机构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虽然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

  (四)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五)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本公司的业务,或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六)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离职后不得带走甲方的客户。

  (七)不得引诱其他雇员离职。

  (八)离职后的 半年 内,不得开展与甲方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与甲方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

  (九)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同意,如上述行为涉及其近亲属,或借助他人名义,均视为乙方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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