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资本论读后感范文(精选3篇)
马克思资本论读后感范文(精选3篇)
马克思资本论读后感1
《资本论》是马克思耗尽毕生心血的结晶。《资本论》把高度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统一在一起,是一部系统的、逻辑严密的经济学着作。它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成分,深刻地论证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必然性,肯定了它的历史地位,揭示了它内部不可克服的矛盾及其必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客观规律。它不仅是一部经济学巨着,而且是一部哲学巨着、一部科学社会主义巨着,是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是“工人阶级的圣经”。
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目的,马克思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关于《资本论》的内容,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开篇时指出;“在第一卷,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但是,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并没有结束资本的生活过程。在现实世界里,它还要由流通过程来补充,而流通过程则是第二卷的研究对象。在第二卷中,特别是把流通过程作为再生产过程的媒介来考察的第三篇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至于这个第三卷的内容,它不能是对这个统一的一般的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资本在自己的现实运动中就是以这些具体形式互相对立的,对这些具体形式来说,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通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只是表现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竟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这是马克思对《资本论》前三卷研究对象、内容和理论结构的概括和说明。
《资本论》的体系是“一个艺术的整体”,它的结构是“科学的辉煌成就”。《资本论》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研究的基础,以资本作为研究的主体,以剩余价值作为研究的中心,以资本内在矛盾发展作为研究的主线,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作为研究的目的。在抽象范畴上升到具体范畴的科学叙述方法的指导下,整个理论体系通过矛盾形态演化、范畴演进和规律转化,揭示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特殊的社会历史性质及其发展的历史趋势。
《资本论》问世后,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成为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的必读书目。而且得到资产阶级学者的承认。英国《经济学家》周刊2002年12月21日发表的文章《共产主义后的马克思》,文章中承认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影响力。文章中一些论断还是客观的,给人启发的。文章讲到了1999年,BBC评选“千年伟人”,卡尔·马克思名列榜首,而爱因斯坦、牛顿、达尔文则分列二、三、四名,表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位哲学家、社会科学家、历史学家和革命者所取得的成果在今天仍然得到学术界的尊重。”文章明确指出:“马克思在许多方面都是正确的:比如资本主义的许多问题、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经济周期和经济决定思想的方式等。马克思很有先见之明。”“马克思遭到了误解。东欧和前苏联实行的共产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扭曲。”“请你务必丢弃前苏联和东欧实施的共产主义,但千万不要丢弃马克思。”“这位伟人在许多问题的看法上都是正确的,他应该得到更多的承认。”文章说:“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力远远不止于人数日益减少的自封的马克思主义者,他的许多假设、分析的特点和思维习惯在西方思想界甚至更大的领域都广为流传。”由此,看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与伟大。
马克思资本论读后感2
从《资本论》里,我似乎能够看出一个古怪的植物状社会体系来。这个体系的顶端是些厚厚的叶子,遮蔽了所有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投下无尽的阴影在根部。占整个体系绝大部分的根盘在深深的泥浆中,拼命地吸收可供系统利用水分和养料,透过枝杆送至叶片上,而叶片将它们几乎全部用于再生产,于是植物体便不断长大。
无需解释,根代表的就是广大的劳动人民,他们不停地把各种自然资源转化成社会财富,透过市场交换或租金――枝或杆,财富最终落到资本家――叶子――的'手里,财富变成了资本,被重新投入再生产过程。为了吸取更多的养料和水分,根只有往地下越扎越深;叶子要得到充分的阳光和空气,也只好拼命向上伸展;枝杆亦随之长粗,变长。原本小小的丑陋植物逐渐成为一棵棵参天大树!植物不能没有根也不能没有叶,社会不能失去上层的资本阶级,更不能失去下层劳动大众。问题在于,植物是一体的而人不是,由人构成的社会不可能像植物那样安静地生长。社会要发展,方向是平等,但照这种模式下去是行不通的!差距只能越拉越大。怎样办?不明白。由科技发展带动的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关系发展的基础推动力,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产品的增多,不能作为再生产原料的产品就务必被消耗掉。但劳动人民无力消耗太多的奢侈品,而资产阶级为了尽量提高社会的再生产率也不倡导铺张浪费,植物形的社会其实就是节约的社会。
但是,科技的发展不会因此止步,生产效率的升级也是必然,若不思考自然资源的枯竭及大规模毁灭性的战争或灾难,这个社会体系早晚要被自己生产的产品撑死!树木不可能无限制地长高,并非因为时间不够;相似结构的社会体系也不能永久存在,不是由于敌人太强!
马克思资本论读后感3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作为一种结合生产关系解释分配关系的学说,不仅对剥削问题作了科学分析,也为科学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实际作用和应得利益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它面临着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一个是一些人试图借助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配理论,否定剩余价值论的学术成就;另一个是一些人将剩余价值理论看成是不需要随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而发展的自然科学理论,从而窒息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路径。因此,针对上述挑战做出回应,深化对剩余价值理论的认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剩余价值论的本质解释,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值形成结构时,曾经提出过一个非常著名的公式:C+V+M。C是指生产资料包括设备、原料等的价值,V是以工资形式出现的劳动力的价值,M是以企业主利润形式出现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C作为投入资本,只是把所购买的设备、原料等的价值转移到新的商品中去,并没有增加新的价值量,只有工人付出的活劳动的价值V,才是创造出新价值M的唯一因素。马克思由此说明,企业主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是由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出来的,而这种创造过程并没有得到任何工资补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实际上是实证和抽象两种方法并用的,虽然剩余价值理论未能确立,但并没有影响《资本论》成为工人的圣经,原因在于:
第一,剥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是工人切身体会到的。马克思把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形象地说成,一部分是为了弥补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劳动”,另一部分是为资本家创造的“剩余劳动”,非常直观而且简单明了,很容易使工人接受。第二,马克思虽然不是凭借严密的逻辑力量证明了剥削现象的存在,但在《资本论》中列举了大量骇人听闻的事例,描述了资本家对工人进行残酷剥削的事实,这种实证方法的巨大力量弥补了他的抽象思维方法的缺陷,甚至使许多虔诚地信奉他的理论的人,对剩余价值理论的科学性,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的怀疑。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虽然失败了,但他用实证的方法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最终还是实现了写作《资本论》的根本目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总能获得剩余价值或利润,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而工人只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只能绝对贫困下去,工人永远是雇佣工人,两者之间不存在转化的条件,他没有为劳资关系互相转化提供理论依据,不能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逐步缓和以及工人阶级相对贫困化的现象。按照琼?罗宾逊的理论,财产的私人垄断导致剥削的产生,垄断条件如果发生改变,既可能使有的资本家因为破产而沦为雇佣工人,也可能使有的工人因为劳动成果的积累而发展成为资本家,她的理论既可以解释劳资关系的对立,又可以解释劳资关系的转化。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劳动者同时也可能是股票持有人,许多人已经具有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双重身份。琼?罗宾逊从垄断或不平等竞争的社会关系中解释剥削现象,其理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仅能够说明以资本为手段的剥削,还能说明以其它垄断条件为手段的剥削,尤其是可以解释贪污吏凭借手中的权力来攫取社会财富的“权力剥削”行为。剥削是以一定社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确立起来的经济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剥削现象的产生虽然以不等价交换为前提,但不等价交换现象不都是剥削现象。这是因为,在决定市场价格的垄断和竞争的诸多因素中,包括自然垄断因素、历史形成的垄断因素、人为的垄断因素、社会制度造成的垄断因素、商品交换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垄断因素、供求关系变化引起的垄断因素,等等。市场主体利用这些垄断条件参与竞争就会出现不等价交换,显然不能把这些不等价交换现象都当成剥削现象。由于经济行为都包含着对垄断条件的利用,因而从利用垄断条件进行竞争这一点上,不能区分剥削与非剥削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社会主义承认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就必然承认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亦即承认市场主体利用价格通过正当的垄断和竞争获得一定利润的合理性,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利润作为商品的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表现,同时也体现着市场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
如果消灭了利润,市场经济就不存在了。无须否认,肯定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就包含着承认劳动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从劳动市场本身就存在着买方垄断因素的事实来看,这就等于承认一定程度的剥削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因而历史地、发展地看,社会主义是限制和逐步缩小剥削范围直至最终消灭剥削现象的长期发展过程。按照现行的法律规范来衡量,社会所允许的劳动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的不等价交换现象,在性质上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剥削现象,只有超出法律限定范围和程度的不正当经济行为,才属于不合理的经济行为。由于剥削是包含着道德标准的经济范畴,只有根据不同的社会状况或历史阶段才能作出准确的解释,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能把利润完全看成是剥削的结果,而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赋予不同时代的剥削概念以不同的涵义。
传统意义上的剥削是指买卖劳动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只要是以劳动市场的买方垄断为基础的不等价交换,就是对卖方劳动成果的剥削或侵占,只要劳动作为商品来被动地出卖,本身就意味着剥削。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劳动不该成为商品的问题,彻底消灭剥削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长期的历史任务。剥削作为对我国现实的一种经济现象的理论描述,是以承认劳动买卖关系存在着不等价交换为前提的,是指买卖劳动超过一定限度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劳动的买方垄断不直接构成剥削,只有利用垄断条件超过了规定的界限才构成剥削,这是现阶段判断剥削行为的客观标准。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一切剥削现象,包括利用劳动市场的垄断条件进行剥削的现象,使劳动不再具有商品的属性,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体。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目标,是把传统意义上的剥削现象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认劳动市场一定程度的垄断具有合理性,把超过规定界限的劳动市场的垄断视为剥削现象,并依法予以取缔。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说的消灭剥削现象,不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而是把理想与现实辩证统一起来的实际运动和发展过程。在这一点上,我们不仅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去实行,将其看作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而且更重要的是,把社会主义当作一个从初级阶段逐步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不可能短期内就能达到理想的目标,最终消灭剥削现象必然要经过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和艰难困苦的奋斗历程。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
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从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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